现在陆曼已经二十岁了,今天是6月8号,高考的最后一天,下午最后一科英语考完后,陆曼收拾好学校的东西就回了黑街。
十年来,她一直住在方翊浩的家里。这个外面上像一个铁皮厂一样的大房子,里面跟豪宅没什么两样。方翊浩有钱,很有钱,从前陆曼怀疑过他的钱是哪里来的,他只是笑笑道:都是血汗钱,打拼来的!
林静姝想过让陆曼到别处去住,但林静姝的经济状况不好,当年母亲抱走姐姐后就改嫁给了一个普通商贩,那商贩只有一间小小的杂货店,母亲跟着他过得不好,他又整天不顾家的。后来母亲因病去世,林静姝才在母亲临终前得知有关陆曼的一切。
无奈林静姝家里环境不好,又有一个脾气不好继父,她不想让陆曼承受这种生活,便只好让陆曼继续寄住在方翊浩家里。
陆曼想过让林静姝跟她一起到外面租房子住,但林静姝拒绝了,毕竟那个继父养了她十几年,她不能这样抛下他。
方翊浩家里有一个叫维叔的管家,从陆曼认识方翊浩起,这个叫维叔的管家就一直在管事,似乎和方翊浩的关系很好。
“陆小姐回来啦。”见到陆曼拉着大小的行李箱进门,维叔即刻出来帮忙抬东西。
“嗯,维叔,我哥他什么时候走的?”陆曼也提着行李上楼,她记得在高考前,方翊浩说过他要出国一趟,不知道要做什么。
“少爷是昨天走的,因为不想打扰到你考试,就没去跟你说了。”维叔和蔼的笑笑,他年纪其实看起来不大,约莫是四十岁这样吧。
“噢,今晚不用做我的饭了,我出去跟他们吃。”陆曼这样说着,连校服都没有换下,肩上还背着书包,她利索的出门了。
陆曼口中的‘他们’就是指她的一群小跟班们,别看这些少女少男们都是街头小混混,但其实陆曼对他们很好的。他们对陆曼也是死心塌地的忠诚,因为他们都是陆曼用拳头救下来的人,这群人里的每个人,都是因为欣赏陆曼这仗义的性格才跟着她的。
于他们而言,陆曼就是他们的天。如果有人向他们问起陆曼,他们绝对是一脸得意的回答:曼姐有人格魅力!
陆曼的高中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第一中学,这样一个纤尘不染的好高中,自然没人会知道从黑街里出来的陆曼。但在开学的第一天,当班主任要求每人自我介绍时,陆曼噌的一下站起来,那隐隐的霸气让所有人当场记住了她的名字:“我叫陆曼!”
高中时,陆曼仍旧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但也是班里最不讨喜的人,尤其是不讨女生喜,因为男生都围着这一个孤傲的女人打转。
没有方翊浩做靠山,陆曼仍旧吸引着异性的目光,因为她长得好看。脸蛋清秀,身材高挑,发育良好,再加上她那种泠然的气质,班上的男生都在暗地里称她为女神。
这一点旁人也觉得奇怪,从前那个瘦瘦小小的丑小鸭,怎么上了高中一下子就成了大美人了?
对此,方翊浩就会搭着陆曼的肩膀笑道:我家陆曼是潜力股。
陆曼觉得,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只要方翊浩那好看的眼睛对她眨一眨,她就会觉得什么事情都放松了。她总是坚持自己心中的想法:只要看到方翊浩那笑着的眼睛,她就宛如见到了天星。
今天高考完了,陆曼苦逼的三年高中生活终于画上完美句号。扛着书包,她大步走进凯撒酒吧,这是方翊浩的地盘,自然也是她的地盘。店长是一个叫Caesar的混血大叔,调酒技术一流。
“哇,今天曼姐凯旋而归哟!”见了陆曼,这带头叫喊的人绝对她的铁杆跟班:王小杰同志。
陆曼撇了王小杰一眼,拎着书包慢慢走近,随手一丢,厚重的书包落在小杰怀中。“用词错误!凯旋本就有胜利回归的意思,你小子以后说话能不能稍稍用下大脑?”
王小杰讪讪的撇嘴,曼姐刚高考完,果然还是知识敏感期。“小的知错!”他陪笑道,陆曼则将Caesar刚调好的鸡尾酒递给他,顺带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厚重的书来。
“曼姐,人家高考完都是撕书烧书的,你倒好,还捧着这书不放?”王小杰喝着美酒,又凑到陆曼身旁。“还有啊,曼姐你这身衣服简直是全场亮点啊!”高中校服+两尾麻花,和凯撒酒吧里这种迷乱的气氛根本格格不入。
陆曼最不满意王小杰的地方就是他的多嘴,无论何时何地,这小子总能七嘴八舌的说一大通刺激神经的话。“这是我未来大学面试时要涉及的东西,未雨绸缪一下也好。”
“咳咳咳,曼姐,你都知道自己会去哪读啦?你这不是刚考完吗!”王小杰瞪大了双眼,陆曼不耐烦的看一眼,只能用四个字形容他此刻的模样:猥琐至极。
“懒得解释。”她淡淡说着,继续低头看着那本厚书。
“唉……”王小杰自讨没趣,还是乖乖喝自己的美酒。
“噢,对了。”陆曼突然又抬头看了王小杰一眼,手上的笔杆转了几圈。“不懂就别乱嚷嚷,我今晚这是田园风。”抛下这让人差点咬舌头的话,她又继续看书了。
Caesar递来另一杯调好的饮料,温柔的送到她身旁,伴着醇厚的嗓音,他说出一口标准中文:“我们小陆曼的田园风,就是新一代小清新。”
陆曼嘴角轻轻一笑,秀眸斜睨。“Caesar就是会说话,再加上技术又好,怪不得我哥那么喜欢你。”她随意说着,却让这位鼎鼎大名的调酒师一脸尴尬。
一旁的王小杰哈哈笑了两声,戏谑的朝Caesar使了个眼色。“浩哥真行,不愧是老大,直的都能掰成弯的!”
Caesar狠剜了王小杰一眼,又哀怨的看了看陆曼。“小陆曼,要是我以后被一群同志缠上身,你可要为我洗清冤屈啊!”说罢他拎起两个酒瓶,为其他客人调酒去了。
陆曼仍旧静悄悄的低头看书,即便耳边是吵杂的音乐,她还是能沉醉其中。
“曼姐!”王小杰突然撞了撞陆曼的肩,她手中的笔一抖,一个好好的字就坏了。
“干嘛?”她冷声问着,如果是屁点大的事,她绝对剥王小杰一层皮!
“有人来了,不对,有一群人来了,而且好像是来找你的!”王小杰有些紧张的说着,将杯中酒猛吸两口,昂首挺胸的目视前方。
陆曼把最后一句话看完,这才不紧不慢的在书页折一个小角,再缓缓合上。当她懒懒的抬起眼皮子时,那群清一色西装革履的男人已经站在她面前。
除了那个带头的,面无表情的男人,其余人都戴着墨镜。
陆曼看了看这酒吧里不算刺眼的灯光,再有些疑惑的看了那群保镖一眼,忽视那领头的男人,她只淡淡问道:“这大晚上的戴墨镜,你们看得清么?”
那群保镖没人敢回应,反倒是那领头的男人突然走上前来,用他那白皙的手指夺过陆曼手中的酒杯,将她喝了一半的饮料喝下。
王小杰在一旁看得触目惊心,心中暗暗抹汗,这不要命的男人竟敢动曼姐的东西!
“嗯?”陆曼静静观察完这男人的举动,他多少给她留下了一点印象,似乎是一个皮肤不错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