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欠家,岚正欲与几人告别。
“叨扰多日,真是抱歉,小墨就此告辞。”
“小墨弟弟,你怎么这么快就要走啊。你为我们镇上除了一害,我们还没有好好表示感谢呢。”芭蕉拍着痕的肩膀,依依不舍
“哥哥你还敢说,当初是谁硬要装大哥,拉小墨弟弟加入佣兵团的?”樱桃冲芭蕉嘟嘟嘴,又红着脸挽住方欠,向小墨福福身子“多亏了小墨,我们才没有误了良辰吉时。”
“好啦好啦,别这么生离死别了,小墨弟弟以后还会来看我们的。”
“芭蕉大哥说得对,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樱桃姐姐,我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你们多保重。”岚拿出一个小包裹,“芭蕉大哥救命之恩,小墨不敢忘怀,这点心意请你们收下。”
“小墨,我怎么能收你的礼物呢。”芭蕉仍旧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以你的身手本来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一送一推,两人就这么僵持不下。
“芭蕉大哥,这既是小墨的心意你就收下吧。”方欠打破尴尬,继而严肃的沉声“小墨,虽然我也很想多留你住几日,但那西门磊的父亲更爷,是一名一息剑武,手下有一大批高息剑士和低息剑师,十分不好对付,你还是早日离开些为妙。”
“一息剑武!”岚心底一惊,要是自己真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芭蕉樱桃方欠和所有镇民他们肯定在劫难逃,他们并没有过多的挽留,恐怕也是因为不想把她扯入纠纷的缘由。
“不好了,不好了,预计三个月后回来的更爷提前回来了!”一名邻居焦急的呼喊声从远方传来,众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咣!”的一声巨响,院内的栅栏门被人一脚踹开,崩碎的木片飞溅三四米有余,“想跑?恐怕迟了!”
更爷肥胖的身躯,一扭一扭,挤入院内,偌大的院子霎时显得拥挤。忽然,他眼前一亮,肤凝若脂,黛眉如画,一对星眸流转,好一个绝色的美男胚子!怒火顿时消了大半,目光猥琐的上下打量,心中摸索,怪不得自己那笨儿子要上当了,这小子竟然长得比女人还漂亮!
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看到更爷,痕心中也大概明白了,恐怕不是天上掉下个宝贝正好砸中了他,就是他从天上掉下正好砸中了宝贝,这个比鸭子还肥的家主能侥幸进入武级,说不准把十辈子的好运全用掉了。
“小墨弟弟,你快走,这里我来拖延一下。”尽管知道自己的实力还不如痕,芭蕉仍是男子气概尽显,一个健步将她挡在身后,单手反向护住,另一只手抽出大剑,神色坚定。
“嘿嘿,这位小弟弟原来叫小墨啊,真是幸会幸会,不知在下能否有机会请你到别苑喝杯茶?”更爷一双鼠目贼转,极尽所能地展现绅士风度。
“哦,别苑还有茶吗?我还以为那里早就被搬空了呢!”岚故作惊讶的锤锤手心,笑得如邻家小弟弟一般人畜无害。
“哼,枭小之辈,恣意妄为,不用理睬,很快,我就可以率领我的力牛战队把这小镇屠尽!”更爷说得浑不在意,周围镇民脸色惨白,屠镇,可是要遭天谴的,他们一点都不想做刀下亡魂。
“屠镇?”岚青面色一冷,再不隐藏杀机,赤炼星火鞭猛的出动,四棱星的尖头缠绕上他的脖颈,镇霸耕爷霎时毙命。
传闻中的剑武……居然,这么弱?
临死前,更爷的脑海里没有后悔,之势迅速地划过了他的一生传奇,亏得当年他年轻莽撞,在森林中被魔兽追赶,不小心掉下山崖,误打误撞碰到了一种奇怪的果实,因为饿极,根本没考虑有没有毒,就狼吞虎咽,没想到那是传说中三百年一开花,六百年一结果,果期一刻钟的传奇万红果,直接让他从一名小小的力者直接蹦到剑武,不仅成功回到家族还破格成为了最年轻的家主。光是想想这曾经的“激情”岁月,他的修为波动就会强烈一分。他甚至还写了一本几十万字的书打算让自己这一段传奇经历永远流传下去……五十年来,他每天都希翼并坚信着自己一定会在第二天有所突破,可惜……很明显,心情上的波动只会让他的实力不升反降罢了。
“万,万岁!”安和镇沸腾了,镇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振臂高呼,更爷死了,横征暴敛五十多年的更爷死了!这对于镇上的人来说简直比收获丰年还值得高兴。
镇民们欢呼半晌,才发现小墨已经消失在原地。三日后,传来力牛战队被泥石流淹没的消息。这个赫尔巴平原上的安和镇,真正进入了安和的时期。
从赫尔巴平原走了近一月,岚才好不容易到达了剑域的正门。
剑域,分为内外两层。内城是主城区,占据高地,容纳了三大家族的私人训练场、祭礼宫殿、宅邸、花园、湖泊等修炼居住场所,是三大剑士家族驻地的核心所在;而外城与普通城市一样,贩卖各种食物、果蔬、衣服、普通战斗用品,也有赌场、花楼等娱乐场所……说白了,内城就是三大剑士家族成员的家,而外城才是他们所生活的城市。总之,这个占地极广,军备完善,能攻能守,财力雄厚,人流物流均属一级的超级大城市,早已自成一个专属于剑士的小帝国,被全大陆剑士奉为圣地,故冠以剑域之名。
为什么非要到正门呢?从安和镇到剑域区区十几里路,以岚的脚程,半天算慢的。可是,好死不死,这剑域城墙围得没了边,满眼望去全是警戒。尽管十分后悔没和芭蕉他们问清楚,但岚青也不好意思跑回去麻烦人家,花了一周左右,总算打听清楚。这剑域既是圣地,自然有圣地的傲气,常年全城警戒,强行越过城墙会被视为非法入境,立刻会有一大批高手追杀你,立斩之。还好,警戒归警戒,毕竟城内城外还是要交流沟通的,在正南正北两方有两个大门可以通过。不像其他大城市拥有数不清的大门小洞,整个剑域除这两个门外,再无一个缝隙可以挤入。
“搞什么灰机啊,奸商大叔,我恨你!”当沿着城墙扒了一个月终于来到正门后,岚青又一次发现自己被骗了,因为正门远处一两里地内,四处可见传送阵据点,自己这所谓“最近的传送阵”的确离城墙不足百米,但是……进不去,有个鬼用!到头来还是白白浪费时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那些金币租只会飞的魔兽,就算难受一点,这时候都差不多到了,而且肯定没有空间乱流那么惊险。
“算了,能与芭蕉樱桃相识,也不错啊。”往好处靠靠,岚也不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这就是缘分呐,上天早已注定,就不用强行修改了。无论如何,剑域——就近在眼前。
“诶诶诶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都来看一看啊,上等的盔甲,便宜卖了啊!”
“诸位诸位,我这是家族祖传的神兵利器,钧雷神剑,因为小人无能,资金周转不济,这才贱卖,希望有缘人捧个场!”
“哼,一群卖假货的,我宁愿抱着宝剑饿死,也不会把传家之宝卖出去,除非是能够等值的宝贝才会考虑交换。”……
大街上,各类杂货应有尽有,各色装备是这里的特色,大到金碧辉煌的高档店铺,小到不起眼的破烂地摊,四处可见“绝世”“神兵”的招牌,真不知道这些宝贝何时变得如此不值钱。
高声吆喝,诚恳请求,故作清高的店主们形形色色,以第二类最受欢迎,可能是过于热情感觉太假,过于冷漠又觉得故弄玄虚,这折中的店主怎么看怎么像是个混迹江湖的老油条,说不定真有几分藏货,而且凡事和“缘”字扯上,马上水涨船高,声名鹊起,格外吸引人。毕竟所有行走江湖的人都坚信着,自己就是那个有缘人!
很快,贩卖钧雷神剑的地摊周围围了密密麻麻的人。
“大叔,你这钧雷神剑真的有那么神奇?”一名锦带华服的公子打着扇子,好奇的探头探脑,是个靠着家里有点钱初出茅庐的愣头青。
嘿嘿,肥羊上钩。诚恳摊主眼底划过一丝狡猾,决心要好好宰一宰,便装作的沉痛状“可不是吗,要不是小人的堂哥过于败家,小人又听信了他的话,借给他十万两积攒几十年本来要用于做生意的银子给他应急,说好一月归还,这都半年了,钱和人一起没影,生意上的伙伴催我付账,可我没有现银,迫不得已只能贱卖祖传宝刀……唉。”愣头青微微颔首,沉声感叹“你作为顶梁柱也不容易,好吧,这把刀你开个价,我买了。”
摊主私底下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便知道这肥羊身份不一般,似乎还是个豪气干云的主,为了事后被他发现也不会招来报复,他得动点脑子。
“这位兄台的气量令小人敬佩,既然兄台如此看得起小人,那这把剑小人送你又何妨。这把剑跟随在您左右也算终有归属,至于周转的银两,小人会另谋他路。”
愣头青一听,肃然起敬,这等俊杰毫不赖账还变卖祖传宝刀,见他有缘又分文不取就要倾囊相送,当真是条汉子,他穆厉平生最敬重有骨气的人,此人,他帮定了!于是当即掏出一沓银票“兄台言重,既然兄台如此傲骨嶙峋,在下也不推辞,就当交了你这个朋友。既然是朋友,那十万两白银你也别推辞,我出了。”愣头青此话一出,周围一片哗然,十万两,那可是一笔巨款!普通富家公子哥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拿出十万两,毕竟只要坐拥百万家财在偏一点的地方就算得上一方巨贾,而十万两就是全部家财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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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剑域了,愣头青小弟出现了,慕白哥哥还会远吗!这次只是主角正式游历大陆前的小小演习,算是为后期积累人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