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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等到学期未,我搬进了沈仰南的家中。一半无奈----他有千百个借口不让我回去,一半是自愿-----我很享受他的珍爱。

还没有放假,我每天还需去学校上班。晚上,我一般比他回来得早,但因为我手臂不方便,他推去了所有应酬,也早早回来陪我。

我过意不去,让他不要太急,“我见色忘友,行不行?”他亲亲我,洗手做饭。他的手艺还不错,只是他忙,没时间做。

饭后,他在水池边涮洗水果,我依着他,象只树獭。他回头,偷袭我一下,暖暖的气息喷在我脖颈上。

我的心脏不规则的跳:“仰南,我们算是在一起了吧!”

“当然是。”他转过身,嘴角的笑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低下脸,晶璨的眸光从双眉间探出来。他将我拉过去,双手环住我的腰,额头抵住我的额,鼻尖触到我的鼻子。

我的手勾搭在他脖子上,身体贴靠着,他的嘴唇在我唇畔摩挲着。“你会不会怕受影响?”我忍不住问。

“追求你,与你交往,受什么影响?我又没有发誓献给佛祖。”沈仰南正面点出我们关系的属性。

“你追过我吗?”

“怎么没有?”他抬起我的下巴,“从上海时就开始了,你以为我真的很闲地去陪一个陌生女子在雪夜玩浪漫呀!那就是我想追你,算一见钟情吧,我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你象入无人之境似的痴看着外面,我想都没想,就冲过去了。不然我干吗要把所有的联系方式留给你,而你狠得连个名字都不肯说,幸好后来还知道流浪在北京让我捡,不然多遗憾呀,这么幸福的伴侣就要拆散了。”

我笑着偷刮了一下他的鼻子,无法清楚说明我心中翻搅开来的惊和喜。

“说得很像。不过,你玩一夜情吗?”我低声问。

“一夜情?”他挑畔地斜视我,“怎么可能呢?当然,那很刺激,但我那点自控能力还是有的。我也没有情人,虽然在音院,有情人很时尚,我也不跟从。如果事事听从身体的本能,那和动物有何区别。以前都能过来,现在有你,我更无可能。怎么想起问这个傻问题?”

“我以前爱过一个人,就是被一夜情抢走的。我三年都恢复不过来,以后一直拖一直拖,直到遇到了你。”我也把我的过去坦在他的面前,不愿再含糊对应我们间的一切了。

他大手抚过我的脸颊,柔声说:“那时,我还在国外,上天怕你嫁了,我会心痛而死,所以做了些曲曲折折,让你痛了点,但却为我守住了你。那都是为我受的痛,我会治愈它的。”

我知道他琴弹得好,知道他音乐理论厚,知道他为人不错,知道他俊雅温厚,但我不知他是如此的包容大度和知心。我噙着泪,主动吻上他的唇,用我全部的激情缠绕着他。

“晨曦,我爱你!”他捧着我的脸,郑重地说。

谈恋爱不是在玩猜心游戏,口头的保证和承诺总让人心花怒放。我不例外,开心地蜷缩在怀中,哽咽着说:“我也爱你,仰南!”

这好象很俗气,这却让我们彼此为对方打开了心扉。

轻拥着彼此,我们让夜浪漫到极点。

学期最后一天,我收拾了公寓里的衣衫,到办公室拿包,沈仰南居然在里面,同事们都挤了进来。我脸一红,“你怎么在这里?”这不是他该在的地方,他还真是不避讳。

“我来接你。”他接过我手中的大包,温柔地说。又转身对同事们点点头,“这一阵,晨曦手跌伤了,大家都很帮助,真的谢谢。等晨曦好了后,我们一起聚一下吧!”

“不用,不用,份内之事。”同事们纷纷摇头,含笑看着我,“晨曦真的能保密,我们都不知她男朋友是沈仰南。”

“那是她嫌我丢人,不愿说。”他幽默地一笑,斜视着我。

“不会吧!”同事们哄堂大笑。

好不容易挣脱开同事的好奇,我们上了车。“这下好了,同事们全知道了。”我拧着眉,担心地说。

“总有一天要知道的。”他拉住我,嘴唇就吻落了下来。

“别!”我掩住他的口,阻挡这个吻,“别人会看到的。”

他没吓到,扳去我的手,不但覆住我的唇,而且吻得深,舌与舌相撞,很是缠绵。“我就是怕别人不知道。”沾了我的口水,他吞了下去。

我臊热着脸,推开他,“晚上是不是有事?”

“不是很重要的事,我几个最要好的朋友一起聚会,我想正式把你介绍给他们,他们都成家了,晚上女士们都会在的。你可能要穿得稍正式点。”

“啊,可我象个残障,怎么办?”我好怕毁了他苦心安排的一切。

他拉近我,“晨曦,你应自信一点。呵,我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啦,我觉得你很美。就是,站在外人的角度去看,你清灵的气质和浓浓的书卷味,没几人能比,知道吗?你长得很象林徵因。”

这是第三个人讲了,我相信也许是有一点像吧!“可惜没有徐志摩。”

“干吗要徐志摩,世上长得像的人极多,又何必去对照。你是我沈仰南的晨曦就行了。”

“好吧!那我这个前线下来的伤兵就陪沈教授走一圈啦!”

因为伤臂,我不能穿很复杂的衣服,沈仰南帮我选了件极粉的淡紫长裙,两根细巾带,浅浅的腰身,很大方也很随意,头发别了个紫水晶的发卡,我还配了双同色的紫凉拖。

“嗯,可以打败任何一位女士了。”沈仰南眼中露出贪心的晶光,“今晚,我要好好守着,不能让别人把你抢走。”

“谁要个伤残人士呀!”我娇声回道。

“你也会撒娇呀!”

“啊,你调教有方啊!”

他握紧我的手,“孺子可教也,看来,以后我还要多努力。”我低笑,由他拖着下楼。

沈仰南的朋友都是说出来让人很震惊的名人,有音乐界、文艺界、文学界的,那些名字都耳熟能详,轻轻一提,别人都会立刻说出关于他们的许许多多作品和轶闻。一直以为,名人一般不成家,要是成家,那妻子一定是个倾城的佳人。但我错了。

她们也象寻常的家庭女子,并没有倾国倾城,只端庄贤慧,爱说孩子,爱谈婆媳关系,对我这个新来的表现出非常的热情,席上一直体贴地照顾着我,反到沈仰南没事人似的和男士们喝酒狂聊。

我看到了束成林,那个帅得不象话的港台音乐人。曾经阴柔还为他和沈仰南谁比较出众而大伤脑筋。他的话仍然不多,一直含笑喝酒。他的妻子,怎么说,太普通了,与美这个词有点距离,但他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很好,时不时她回头看看他那桌,两人会心一笑,他的眼中满溢着温柔。

郎才女貌,看来只是人们的想像,并不是真的。过日子还是要挑普通女子,齐鹏看得很准。

这种氛围,我一下就放松了,象和同事们聚会一般,随意自在。

她们并不好奇我与沈仰南的罗曼史,只是说沈仰南不会追女孩子,多少年聚会,总一个人来,今天终于成双了。

“晨曦,你可是我们里最小的一个,以后聚会时,你要多做点事,比如打电话呀,陪大嫂们逛逛街啊什么的。”

“好!”她们温暖得本就如邻家大嫂,我甘心着呢。

“你和仰南的家人都不在北京,不要担心啦,有事给我们打个电话,会帮你的。”束夫人小声小气地说。

“嗯,比如后面生孩子,换房子什么的,我们都可以提供宝贵意见的。”

“啊?”她们一下就把我们的日子安排得好好的,我不禁有点困扰。我们似乎并没有说要结婚。

“怎么,难道你们只同居不结婚。小晨,不要学某些人,总是试婚和同居,结婚才是实实在在地过日子,结了婚,一切就步上了轨道,仰南都近四十的人了,该生个孩子了。生太晚,孩子不聪明哦。”

我羞得满脸通红,这是哪里和哪里呀!回首偷看沈仰南,他喝得脸有些微红,冲我幸福地傻笑着。

他可能有些醉了。

果真,散席时,他有些头重脚轻地往外冲,我吓得抓紧他,挽在手中,这什么杀手,分时是个酒鬼。男士们都差不多,幸好女士们会开车,一个个都可以安全回家,而我便不会开车,就是会开也只有一只手。

我他们一一道别,我请酒店的门童帮我叫出租,他的车就只好扔这里了。站在外面,夜风一吹,他象清醒了点,站直了些,就是直直地盯着我,忽然他一把抱住我,就那样吻下来了。

身后的门童瞪大了眼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也在看,然后几阵镁光灯一闪,我听到了相机快门的声音。我本能地闭上眼,把自已埋在他的怀中。他完全清醒了,遮住我的脸,拥紧我,含笑冲守候的记者们招呼着。这家酒店,常有演艺界人士出没,记者们分班守候,捕捉新闻,今晚他们没有白守。

车来了,我嘟着脸上了车,一脸埋怨地看着,“怎么办呢?”

他到象没那回事般,“过日子呀!干吗要在意。”

我好怕损坏他的形象,心象揪着,“会不会有什么事?”

“你明天看呀!不会有事啦!傻!”他又亲我了,司机大哥在前面偷偷地笑。

这一夜,睡在他的怀中,我一直不太踏实,而“杀手”则鼾然大睡到天明。

我的假期开始了,而他要忙的事很多,一早就出去了。

今天,我要到超市买点日常用品,沈仰南叮嘱等他回来一起去,我想出去走走,便决定先少买点。

早晨超市里人不多,我拎着篮慢慢地转着。

“看,沈仰南!”不知哪位大嫂叫了一声,我惊得四处张望,没有呀,再抬首,原来他是在电视里。

他似乎在央视的大厅里,正被一群话筒堵着,而电视的边上是昨晚他拥着我亲吻的照片,因是晚上,而且他又遮着我,别人并没有看出是谁,但长裙和长发却清晰证明那是个女子。

我心虚地看看四周,发现并没有注视我,这才继续看着。

“沈教授,一直以来你从没有绯闻爆出,这次怎会如此大胆秀吻?”记者真是又刻薄又无聊,居然问这个问题。

“我也是普通人,也有情不自禁时!”沈仰南温和地笑着。

“情不自禁?那个女子是?”

“那是我爱人。她比较内敛,不愿张扬,所以还请大家放过她吧!”

爱人,他说是爱人。我一下泪盈眼眶,他在世人面前坦白地把我们的关系肯定了,也超前了。

“爱人,以前从没听你提过,你似乎有一个女友是小提琴家,她是?”

“啊,哪个年少时没有谈过一份青涩的恋爱,但太不成熟,只留下一些回忆罢了。而爱人却是要一辈子一起的那个人,我爱人很敏感的,你们可不要乱写,我追得很辛苦。”

记者们都笑了,“沈教授,你是不是很爱你爱人。”

“当然,不然怎会失态地让你们捉到呢!”

“沈教授,你成家的消息可能会影响你的魅力,会有很多粉丝伤心的,你担心吗?”

“我从不担心。能够真心爱一个人,只会证明我有人情味,而不是一具图有其表的躯壳,你们说是不是?”

记者们哗然,他笑笑挥手进去了。

昨晚,他是故意醉的,故意吻我的,他是用他的方式把我介绍过他的知友,也介绍给了公众,他把他的心诠释得如此透明,就是要告诉我不要乱担心,不要乱忧虑。

他是真的真的爱着我。

我全懂了。

我扔下篮子,冲出超市,我从来不自卑,也不以自已轻微,但和他一起,总有些压力,所以他才会如此做,这是他对我的珍惜也是对我的深爱。我奔跑在街道上,快乐地微笑着,恨不得向所有的人宣告我真的很幸福。

我要每天听到他的声音,我要依偎在他的身边,我要和他分享我的所有,我要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的笑脸,我要和他一生一世。

思绪飞扬,我仍在跑,跑得再也跑不动时,我掏出他新买的手机,给他发了条短信:“亲爱的,跟我回扬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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