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方宁都过得很充实,白天上课,晚上跑到手镯里去修炼。
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方宁的奇经八脉已经开拓得差不多了,她身体的变化也是十分的明显。脸上的雀斑已经淡化得不仔细看就不知道有斑了,皮肤是那种介于白与黑中间的颜色,身材略胖。
令人感到讶异的是,瘦下来的方宁脸型居然很好看,配上那双出众的眼睛,放在人群里,也能算一般的姿色,和丑已经沾不上边了。
周六,方宁和莫欣儿约好了在Z市的世纪广场见面。
方宁穿上了她以前不敢穿的碎花长裙,上身是无袖的小背心加上波西米亚风格的小亮片,配上一条藤质腰带,搭上一双民族风的平跟凉鞋。整个人高挑大方,像一株小雏菊,充满了小清新。
其实方宁个子有一米六五,但是因为皮肤黑和比较胖的原因,给人的感觉就是矮冬瓜一个。现在瘦下来,皮肤也没那么黑了后,高度自然就显出来了,气质也就完全不一样了。
方宁远远的就看见了在喷泉旁东张西望的莫欣儿,想到自己的转变,不如捉弄一下欣儿。她从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一副太阳眼镜戴上,缓缓地朝莫欣儿走去。
莫欣儿的眼睛扫一下过来,直接略过方宁寻找下一个对象。
方宁走到莫欣儿身边,抬手拍一下莫欣儿的肩膀。“小姐,请问你是在找方宁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莫欣儿疑惑地回答,眼前这个女生怎么知道自己在等方宁,但是,感觉怎么这么奇怪,这个女生的声音,好耳熟啊。
“方——宁——?”莫欣儿惊讶地得声音都在颤抖,她是方宁?一个星期不见,变化怎么这么大呢?
玩笑开完了,恶劣的某宁取下太阳眼镜,冲着莫欣儿笑笑。“惊讶吧?看,我瘦下来了哦!”
“哇,宁宁,你怎么做到的?”和所有女性一样,莫欣儿对于减肥这件事也是很敏感滴。虽然她现在不胖,但是以后可能会胖啊。
“可能是水土不服吧,爱流汗,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瘦下来了。”方宁把在来世纪广场的路上就想好的理由说了出来,她还怕好友不相信哩,但是小白和手镯的存在是绝对不能够说出去的。
“水土不服就能这样?羡慕死那些每天想方设法减肥的人了,话说变化真是大呀,不是你跟我说话,我都认不出你。”
莫欣儿对于方宁的这番说辞倒是很信服的样子,满眼星星地望着某宁,接着就拉着某宁的手去逛街。
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就夕阳西下,两人在公交车站依依惜别,方宁的学校离这儿不是很远,她送莫欣儿上完车,很久都没有她要坐的车,决定走路回去。自从长相发生变化后,自卑开始远离方宁,方宁渐渐地开始露出本性,以前被自卑压抑着的小恶魔,骨子里的古灵精怪,统统都在一点点的冒头。
慢悠悠地走在太阳余晖下,心情很轻松,偏偏就有这么些不识趣的人。
“小妞,有空吗?陪我们哥几个去喝一杯。”迎面走来几个头发被染得乱七八糟的不良青年,拦住方宁的去路。
“没空。”冷冷的吐出两个字,方宁绕过他们想继续往前走。
“这妞还挺有个性,不过今天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为首的混混拽住方宁的胳膊,脸上的嚣张地不可一世。
“走开。”一记反剪,想给那个混混一个过肩摔,但是显然工夫不到家,姿势也不对,反而惹怒了这几个混混。
几个混混围上来,想给方宁一点颜色瞧瞧,眼看要糟。打不过怎么办,跑呗!
修炼了玄女心经的方宁,虽然还是第一层,但身体的灵活性、敏捷性可是大大地提高了,仗着身法灵活,方宁撒丫子就跑,几个混混在后面猛追。
追出几条街后,方宁已经完全分不清哪是哪了,只知道一个劲的跑,直到跑不动了为止。方宁歇口气,见混混们没有追上来,这才打量着所在的环境。
一条没什么人烟的小巷子,看起来挺残败不堪的,周围好像还有野狗,自己在巷子的深处。跑了那么久,天色也渐渐黑起来了,配上野狗的叫声,硬是弄出了鬼片的效果,让人毛骨悚然的。
“嗯——,什么东西?”方宁脚下碰到一个东西,有点硬,还有体温。
在这个时候,稍微正常点的女孩子都应该是赶紧跑吧!但不知道脑子搭错哪根线的某宁,居然蹲了下来,用手指戳了一下,地上疑似是人的不明物体。
“嘶——”不明物体发出了一记抽气声,身体也因为疼痛紧绷了起来。某宁这才注意到地上的不明物体,准确的来说是个男人,他受了伤,地上流了很多血。
翻过来看下,男人的身上中了很多刀,刀口倒是都不深,却一直在流血。
救他还是不救他?某宁的脑子里两个小人在拔河。
白衣服的小人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吧!”
黑衣服的小人说:“看这个人的样子都是被仇家追杀的,救了会不会有麻烦?”
“要救。”
“不能救。”
黑白小人还在交战。
好像是知道某宁此刻的纠结,地上的男人用手紧紧的抓着某宁的裙脚。在那条清新无比的裙子上印上了一个清晰无比的血手印,刹那间,某宁就决定救他了。
为什么哩?还不是因为某宁很喜欢这条裙子,今天才穿出来,就被地上这个人印了个血手印,还不知道洗不洗的下呢?某宁心里的小恶魔冒了出来,她要救活这个男人,让他赔自己的裙子。
她把地上的倒霉男人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远看像是一个喝醉的人,走出小巷。正好巷口有家宾馆,某宁想了想,扶着男人进去开了个房间。
把男人扶上床后,方宁在床头柜上拿了个一次性杯子,集中意念进了手镯,在水潭里取了一杯灵水,转身就出了手镯。
把男人的头扭过来,仔细打量着,刚毅的脸庞带着一点粗旷,浓黑的剑眉,显示出主人的张扬,这是一个很MAN的男人。将灵水喂给男人,方宁坐在床头,心里恶劣的想着:小白说过,这水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功效,他这种程度的皮外伤应该也没问题吧?等到他醒了,一定要他赔我的裙子,还要给我宾馆房钱。要是他不给,嘿——嘿——,他这张脸,应该很受女人欢迎吧,让他去卖身还债。
在手镯里晒日光的某只狐狸听到了某宁此刻心里的想法,脑门上流下一滴大大的冷汗,主人好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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