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吱!”一只漂亮的小松鼠踩着松枝,慢悠悠的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吱吱。”她奇怪的看着突然出现在地上的奇怪生物,这是什么东西?身上的焦香吸引着这只小松鼠。它跳下松枝,踩着枯叶和松子好奇的围着奇怪生物转了几圈,可惜,这个生物就像个石头一样,没有一点反应。无聊的松鼠离开了这个地方,它脑容量不大,一会儿便忘记了突然出现的生物。吱吱地往森林中蹦蹦跳跳而去。
一双墨玉般的眼睛缓缓睁开,这眼睛比天上的星子不差分毫。只是,她脸上污黑,头顶光溜溜的,眉毛和睫毛也被烧得一干二净,看起来十分古怪。这是哪儿?唐小艳浑身疼痛,根本坐不起身子。我不是应该被那道惊雷轰炸吗?现在是怎么回事儿?
感受到经脉里蓬勃的雷电之力,唐小艳惊讶至极,她把雷电吸收了?她可以吸收外部的力量了?这可是意外之喜,她不大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务之急就是赶快将经脉中的雷电之力炼化到丹田之中的气丸内。她已经练到了第二十八字,如今躺着依旧能够冥想入定。这里空气潮湿,想来是山林深处,不会有人打扰。不过,以防山林间的小动物惊扰,唐小艳还是拿出了土符布置了简单的阵法。
依循着往日练功的轨迹,唐小艳慢慢驱动着经脉中的气流,从第一幅图所指的穴位渐次练到了第二十八幅图所指的穴位,那气流愈加壮大。因往日里不过是体内之气,十分平和,今日夹带了雷电之力的气流却有些暴躁不安,在体内横冲直撞,让唐小艳苦不堪言。她本是遇强则强的性格,又感受到这雷电之力流过的肌肉骨骼虽然有剧烈的刺痛感,待这痛感消失后,却能够感觉到肌肉骨骼更加强韧。一点点污浊从毛孔中排除,陷入兴奋修炼中的唐小艳对周身的恶臭毫无所觉。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日,唐小艳终于把不安分的雷电之力全部压缩到丹田之内,养气诀也顺势突破到第二十九层。“呼!”,缓缓收功,真是舒服,她感觉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大喝一声,她不过足尖一点地,就冲上了半空,粗壮的树木被她的冲击力粗暴的折断。正是夕阳西下,漫天洒金,她感受着高空的干燥空气和拂过面庞的微风,在虚空中大步往前踏去,一步就是百米,也不再需要着力点,仿佛仙人腾云驾雾。她俯瞰脚下苍莽大地,无尽古木森林郁郁葱葱,只有远处的小山坡,有蚂蚁一样的人在劳作。那人身上的衣裳,倒是和大塘村里一样。
虽然在外三年,她从未忘记过生养她的村庄,那粗壮茂盛的大榕树,那雄壮威武的黄狗旺财,那交给她知识的老爷爷们和虽然嘴巴毒可是没有坏心的乡亲们。在午夜梦回,她无数次想过衣锦还乡,让那片贫瘠的土地焕发生机,可是她去过大梁国和其他国家的大塘村,那里虽然贫穷,但不是她的故乡。而目之所及的土地,让她倍感亲切,这,是她的故乡吗?
扫过污浊不堪的一身,唐小艳迈出的脚步一顿。一眼看到大山深处有一脉清泉,泉边繁花似锦,水流清澈见底,周围也没有什么猛兽出没。这倒是个好地方,她毫不犹豫的落入水中。
“怎么如此污浊?”唐小艳看着没有衣物包裹的皮肤,不看没发现,她手上仿佛裹了厚厚的泥巴,看不清本色。好在她如今身强体壮,行动才能够不受影响。洗净污浊,又把脏污的衣裳搓洗干净,手中积聚气力,衣物和长发就被烘干了。她没有储物袋,身上的金银符箓却也是随身携带,这次不知如何到了这个地方,但是钱财符箓皆在,她并不慌张。
“这位大爷,您可知这是何处?”来到有人劳作的山坡,唐小艳才发现原来那拿着锄头挖地的竟然是以为白发老人。
老人放下锄头,拿起肩上的毛巾擦了把汗。好在唐小艳没有从天而降,而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所以老人没有收到惊吓。只是,这为小姐穿的衣服华贵,怎么身边没有奴仆?大塘村与世隔绝久已,老一辈的人都是见过地主家的小姐的,一个个穿衣打扮还没有唐小艳精致漂亮,他们不知道外界的变化,对唐小艳的打扮也不很惊讶。正如唐小艳到了大梁国,虽然觉得那里的人所穿衣物和自己平日所见不一样,可是想想祠堂的祖宗,就又能够想明白。
老人心中奇怪,却没有细问,道,“这里就是大塘村,不知道小姐您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迷路了?”
“大塘村?”唐小艳喃喃自语,这是大塘村?我回来了?她心中激动却没有显露出来,毕竟已经修炼了三年,心中十分平和。她细细打量眼前的老人,“您是狗爷爷?我是小艳,您还记得我吗?”
狗爷爷家里富裕,儿女孝顺,要不是自己闲不住,并不需要到山上干活。平日里有了好吃的,总是喜欢把村里的小孩子们叫过去吃,他儿女都在城里,一年到头基本见不到人,更不要说孙子孙女了。有钱也不能让老人家开怀呀。所以对村里的小孩特别纵容疼爱,没爹没娘的小艳更是他重点关照对象。谁让唐小艳从小机灵,一副甜嘴儿,哄得老人家笑眯眯的。
“小艳?你真是小艳?”狗爷爷大惊,他也不顾锄地了,三两步走到小艳跟前,“是小艳,我们小艳更漂亮了。”他语气十分欢喜,“小艳呐,这三年你去了哪里啊?狗爷爷都急死了,村里的人到处找过你,不论是山上还是河边,都没看到你。他们说你被河神抓走了,我还不相信,我就知道,小艳没事儿。”
唐小艳听闻,心中难过,狗爷爷对她亲热,可是她只想着离开,三年里很少想起这位老人。可谁知道,老人家一直念着她好不好。“是啊,狗爷爷,我回来了。三年前我走到山里面迷路了,遇见了白胡子老人,他见我可怜,就把我推荐到仙门做侍奴,我也趁机学了些仙法,如今,我学成归来了。”唐小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到了大梁国,也不知怎么从战场上回到了大塘村,就把那一段含糊掉了。
“你遇见仙人了?我们小艳好福气。伺候仙人的可是金童玉女啊,跟仙人学一点皮毛,就足够我们凡人用一辈子啦。难怪我看见你穿金戴银,就像地主家的大小姐一样富贵。”说起仙人,农村里的人那一个不是敬仰万分。狗爷爷把锄头一收,“走,回家狗爷爷给你做好吃的。很久没有吃到蒿子粑粑了吧?正好前几天你新来叔叔回来,我包了不少,回去蒸一蒸就可以吃了。”
三年没有回到这个地方了。
大榕树依旧耸立在村口,像亘古的勇士守卫者城池。旺财想来已经退休了,这条黄狗她并不认识。她的老茅草屋还在风中摇摇欲坠,却始终没有倒下。村里人好奇的打量着她,一个两个偷偷凑在一起讲话,没有一个人认出来这是唐小艳。虽然她拿了锄头,可是周身的气质高贵,大家虽然想问问狗爷爷,却都不敢贸然开口。直到看着唐小艳和狗爷爷进了屋,才开始八卦。本来村子偏远,一年到头没有什么客人,谁家出了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就可以让大家说上几个月。
“狗叔爷带回来的小姐是谁啊?那身上穿戴的闪闪发光,我都不敢正眼看了。”
“谁知道呢,他家新来不是才回来过吗,难道这是金凤?金凤嫁了个好老公,这一身打扮,气派啊。”他们口中的金凤是狗爷爷的女儿,听说嫁了个官少爷,做起了少奶奶来。在村里人眼中,没有更加富贵的了。
“是呀是呀!金凤命好,村里的金凤凰,去了首都读大学,哪能够不出息。”
“也是狗叔爷命好,儿女都出息了。不过,这新来还是开车来的,金凤怎么是走回来的?也没见她老公啊?难道她老公还在停车?”
唐小艳听着村里人你一句我一句,讲得热火朝天,她不由笑弯了眼。好久没有听到这样唧唧喳喳的声音了,很是怀念。狗爷爷去蒸蒿子粑粑了,原本唐小艳想要帮忙的,可狗爷爷说她衣裳漂亮,去厨房容易弄脏了,死活不愿意,把她给赶了出来。唐小艳百无聊赖,她如今可以耳听十里,目视二十里,正好用来听他们扯谈。虽然她是主角,可是从八卦中她也听到了村里的一些事情。
村子里面年轻一辈大多都出去了,要的是到外面去读书,有的是去打工,外面去的人回来,都是说外面这里好那里好,留在村子里面的人,一年比一年少。原来,不只我一个人想到大都市里去。唐小艳释然,这里太过于贫穷,每日的生活都和黄土沾边,周而复始,没有新意,老一辈习惯了劳作,可是接受过新知识的年轻人,更加向往机械化的、光怪陆离的大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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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艳回到现代,凭借着三年所学,看她如何拉开属于她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