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白。”
布白刚转身,就被叫住了。她略略停下脚步,觉得自己该讲的也差不多都讲了。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可谈的了。
一股大力拉住他,宽厚的大手落在她的肩膀上,将她回旋过来。布白懵住了,上一世的她虽然也交往过男朋友,但是发乎情只乎礼,最大的程度也只是脸颊吻。
是母亲说得女人在结婚前应该自制,不应该乱来,要爱惜自己,这样也能对得起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前男友不过也是因为自己的过度保守而出轨的。
这种两手拉着她的肩膀的动作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亲密了。
刚回过神来,两片柔软的唇落下来。和女人不一样的充满男性侵略意味的气味,在散发着草香的晚风里侵略她的所有感官。不同于男生身上干净的肥皂香,而是一点点的淡淡的古龙水和全面入侵的男性荷尔蒙。
沈暮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冲动。但是他一点也不后悔,两唇相接,她的唇出乎意料的柔软,她身上气息香甜,也毫无
他讨厌的香水味。
她身上的反而是一种天然的乳香,和他平时接触的女人都不一样,现在的她身上,竟然有一种让他安心的味道。
轻触几秒,他已经不能满足于表面的接触。不是简单的一个吻,他想要全面的入侵,让她无法忘记他。在她身上留下他的烙印,看这张小嘴里还能不能说出什么离开和再见。
布白被他拉着,两具身体贴近着,甚至可以共同分享着热度,沈暮的双手从布白肩上滑到她的纤腰上,再度将她拉近。
他用他的方法探寻着她的甜蜜,布白感觉飘飘的,电光火石之间发生了什么让她摸不着头脑。
身体的自然反应就是软下来,想要拒绝可是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却是接受。
沈暮微微眯眸,看着眼前的女人一脸茫然震惊,笨拙的舌本能的抗拒着他的舌,在她近乎窒息的惊呼中,深吻。直到她回过神来,剧烈挣扎,尖锐的牙齿咬破了他的舌,小手使劲的推搡着他的胸膛。血腥味在两唇之间蔓延,他才意犹未尽的放开她。
“你。”
布白瞪大了眼睛,她满脸掩不住的震惊,连嘴角破掉的小口子里流的血都忘了擦拭。
这男人竟然吻了她。
一个缠绵的深吻,她被带着与之热舞,很奇妙的感觉,是她之前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这个匆促的吻,让她的大脑一下子当机了,无法思考。
吹着风,一只手撑着花坛,连尖锐的小石子屑磕进身体里都让布白毫无知觉。脸上的热度稍稍退了一点。
这个突如其来的吻,打破了她一切的认知。小说里的布白和沈暮应该是没有这种暧昧的,甚至这个吻都有些突破了暧昧的界限。
她深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关联着的,一点不同可能就会引起巨大的蝴蝶效应。这个吻到底是作者没写还是根本不应该发生,她的到来到底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多少的变化。
现在的她,像大海里漂泊的一只孤舟,不知道应该飘向何方。
以前也看过很多小说,有重生的,有穿越的,有的小说里提到过无论角色如何挣扎,命运还是会推着他们前行到原有的轨道上去。
让她爱上他,再让一切都回到轨迹上。想到原来的布白的悲惨结局,她感觉到一盆冷水泼在她的脸上。
刚才那个令她不讨厌的吻,更像是一个警钟,提醒她是个来自异界的游魂。
“为什么?”
她不想问,可是还是问出了口。她真的感到奇怪,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是什么引起了沈暮对她态度的变化。
“因为有感觉。我从来不欺骗我自己,你说要离开的时候,我不想放手。”
他还在回味着刚才的吻,很有感觉,也和他之前相处的女人不一样,完全不同。是他看着长大的丫头,吃起来的感觉像采摘
亲手种的果实,滋味和别的都不一样。
而听她问自己为什么,他也想跟着感觉走。
可是布白却被惊悚了,什么叫有感觉。不想放她走?这完全脱离剧情了,应该是她苦苦哀求说不想走,然后他冷脸拒绝。这是怎么了,风水轮流转。
要是真正的布白还没死,一定欣喜若狂,然后扑之。可是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她已经不是她,只是沈暮不知道罢了。
而现在,麻烦的是,怎么脱离现状,他说不想放手,也许是因为自己果断的决定离开,让他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毕竟自己一直标榜的是属于他。
也许只是男人的劣性根在作祟。要等到离开之后才会珍惜。看来自己不能直接的拒绝他,不能激发他的占有欲,引起他更大的反弹。
“沈暮,我说过,我曾经喜欢你。”
“从小到大,我也只喜欢过你。因为你母亲觉得儿媳妇要多才多艺,最好会古筝。我就为你去学古筝,后来我的手指指尖被刮得不成样子,日复一日,然后我学会了弹一首十面埋伏。我没有那么聪明,所以就学一首。”
说完一段,布白偷偷的瞟了一眼沈暮,她完全是按照作者的描写来说的,还适当发挥了一下她的想象,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而他正在沉思,确实,她在爷爷的生日会上一曲惊艳,穿着母亲给她准备的汉服,水袖飘飘,身姿袅袅。他也知道她练琴的事情,关于她,就算他不打听,也还是会从各个途径穿到他的耳朵里。
隐约猜到是为了他,因为老人家就喜欢这种古典的东西,他们家又是钟鸣鼎食之家,从民国从军开始,他们家里还有收藏各种藏品。即使是现在,他们家族的势力还是军大于商政。
“你从前生过一段时间的闫症,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很高,不能去空气质量差的地方,不然就会像别人起酒疹那样起皮肤疹。学校的社团搞活动,要去贫困县送温暖,他是社长不能缺席,又天性好强不想被别人知道,也拒绝我的接近,我就去那个村里说服他们大部分家庭去附近走走,并承包了他们的所有的费用。特意雇人提升了村里的空气质量,破坏了这一次活动。”
他仔细的回想着,当初他就觉得事情很怪,当时自己还奇怪为什么村子里的人那么少。而且以他的身体进去了还没有生病,虽然他那个时候才高三,但他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关系网。
一查之下才知道,是她忙前忙后的。说不感动是假的,但是他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有个小妹妹还是蛮好的。他下意识的告诉自己那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她从小和他在一起,所以单纯的想要对他好。
自己也真是傻。
那时候还觉得有点事情给她做也挺好的。但是他没想过那个时候他高三,那她才初三。
她是怎么说服了她的父母,怎么跋山涉水的去到那个偏远的地方,劝说那些贫苦的人家庭暂时离开他们的家。花了多大的功夫,才使那个贫困村的空气质量提高到避免他发病的水平。
“我知道。”
他突出的喉结动了动,发出这几个简单的字节。
那种病,还是因为他在高二的暑假去了非洲,走访非洲最贫困的地方,以了解国际情况。当地的气候和病菌与他体内的抗体
剧烈斗争,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皮肤病。
“为你学做菜,努力考入你读过的学校,认识你认识的人。你读了大学,我就以你读的学校,你读的专业为目标,学校的照片贴满墙。高三我几乎没有去找你,因为我所有的生活都被考试卷,试题填充。”
布白垂下眼睛,浓密的眼睫毛被阳光投影在白皙嫩滑的肌肤上。
对啊,这样的喜欢一个男人,可是最后还是没有得到过他。所有努力的回报只有那不被承认的一夜,不过这也是值得庆幸的,没有那一夜的话,她在被抓前还是处女,虽然都是禽兽,但她的那层膜还不如给他。
两个人的心思都飞转着,沈暮的回忆里,那些关于布白的回忆都被掀开,从短头发到长头发,跟在他后面的时候总是甜甜的叫他暮哥哥,暮哥哥。
小学的时候就会步履蹒跚的到他们班来找他。后来他初中,布白也会凭借自己放学早的优势,到他们校区的门口等他。
后来她也初中了,放学还是比他早,但是他放学实在是太晚了,父母就死也不同意,因为沈暮高中的时候就决定的自己步行回家。
只有偶尔沈家有事,司机去接他的时候,汽车后座上总是窝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因为不能一起回家,所以她总是会翘课来他们学校找他。
一次一次的被送回去,后来都是他的兄弟掩护她进的校门。
他实在不清楚为什么她一定要和他待在一起,因为就算两个人一起走,他大部分时间还是沉默。
总是她叽叽喳喳的说着她的事情,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也总能及时的解决她的麻烦。他不会特别关心她,但是一旦知道了还是会顺手帮她解决一下。
到了大学,他们的相处时间更少了,假期他大部分都有事。这也可能是当初她奋不顾身的想要跟自己告白的原因吧。
“沈暮,你不可能爱上我。”
“所以,让我开始新的生活吧。离开你,是我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