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牺应该把指纹隐藏起来了吧?”或者没有指纹?有这个可能吗?为什么会隐藏指纹呢?
“明白了。”虽然有点不明白龙崎究竟是从哪里发现的,不过这问题大家终究没有问出口。
……
第二天,李希就穿着运动短裤和POLO衫闲适的走出别墅的大门,在街道间慢跑穿梭,因为时候尚早……
『暂时没有人窥探。』听着周身传来莱姆的话,不得不说,有这么一个隐形的存在真是相当不错的一件事。
“莱姆、塞巴斯,你们说,他要我带笔记是不是有什么打算?还有,我的档案怎么办?”李希目不斜视的往前行进,但心思却像放在了身侧不远的两人身上。
塞巴斯虽然不清楚夜神月的打算,不过“档案,我已经处理好了。M国皇室艺术大学一年级在读,身份被私人隐藏……”早在李希的资料无意中泄露时,他就已经着手准备了。这样简单的修饰,才是刚刚好而已。
『夜神月会不会是借用笔记?在持有权是属于自己的情况下,可以把笔记借人,转借也没问题。不过,借用笔记的人身上不会有死神跟着,死神只会跟着持有者。还有,借用的人是不能进行死神眼睛的交易。』
“所以借用和持有的差别还是挺大的……而且,如果他准备诱导我放弃持有权,成功与否,也是一目了然?”应该是持有权吧!否则,为什么夜神月会对她说带笔记?而不是带‘笔记的纸张’或者其他什么的?
想了想,李希蹙眉询问:“万一他真是要持有权,我会立刻死亡吗?”虽然貌似听说自己的寿命挺长,不过会不会死没人知道。
『如果放弃所有权,那曾经实际使用笔记杀人者,放弃或者转移笔记持有权予其他人,将会失去该笔记的相关记忆。曾经持有但未使用笔记写名字的人,则不会失去笔记的相关记忆,但之后将不会认出死神的样子和声音,也会失去交易得来的死神眼睛。』
“这样吗?莱姆,那时你就会跟着他吧?”她虽然不确定之后的事情,但是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我也许会忘记掉这段记忆,谢谢你!莱姆。”
李希的感谢,在认真注视莱姆的眼神下,呈现。
终究,莱姆对这个眼神相当感冒,『如果这本笔记不在你的身上,我应该会杀掉持有者再拿回来给你。』
“呐~莱姆,我现在被怀疑监控了,或许真的有身不由己的时候。到时候,即使我不想对不起你的一片心意,都会被迫放弃吧?”李希慢跑的途中,看着远处朵朵白云在碧空中悠扬,“或者,到时我该怎么办?”
『死神可以将他带到人界的笔记本所有权给予持有人,死神亦可因为不喜欢该持有人者等理由,以自己的笔记本杀掉那个人。』
莱姆平静的话,看不出一丝情绪,“哈?那就是说,你可以把笔记的所有权给我?那你呢?”还会在吗?
『我还会在,不过只有你能看见我。』而且……到时候会有点儿麻烦吧!毕竟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虽然有这样的规定。
“只有?那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所有权会怎么样呢?”
『所有权,我会拾回来,然后回死神界。』莱姆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话一次说全:
『把笔记本带到人界的死神,符合下列情况时可回死神界:
1。看到第一个笔记持有者走入穷途末路,在自己的笔记本写上那个人的名字。
2。带到人界的笔记本被烧毁等,无法再被使用。
3。无任何人拥有所有权,无依附的必要。
4。因任何理由造成依附该笔记本的死神交替。
5。不知道该笔记本流落何方、持有者是谁、也不知道持有者在哪里的时候,可回死神界从大洞寻找。』
“这样啊!也就是第3个情况?”不知道‘死了’,是指身体还是灵魂……李希在心底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