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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倒了林晓清一周岁生日,可林晓清并没有过上一个美满的生日,原因很简单:她被林家人找到并强行带回林家了。

为了防止林晓清再次失踪,她被带回林家后严严实实的藏了起来,与世隔绝,所以她自然也是不知道安如为了从林家人夺回她向公安局报了案,理由是:强抢她的女儿。

然后双方展开了以林晓清为目的的官司。

这官司虽然牵扯到了林家,但并没有轰动整个城市,原因很简单:消息被林家压下去了,所以安如得到社会的支持这条路是不可能的。幸运的是这场官司的法官是一个正值的法官,加上其他人对林家人平时的作为也有不满,所以天平一开始是倾向安如的。看起来安如赢得把握要大些。

这点事情,林家人并没有看在眼里,所以林家人一个都没有到现场,只来了林家的律师,这个律师是出了名的“林家狗”。

“法官”李燚(yi,这个字读四声)冷静的说:“我的雇主与这位安小姐一开始就签订合同了,而且在安小姐怀孕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我的雇主出的,而且安小姐所谓的”女儿“与她并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安小姐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不!”安如激动的说:“小亲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怎么就不是我女儿?!”

“你不过是个代孕妈妈,怎么能说那是你的孩子?!”

“不是,不是的,法官大人,小亲真的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亲女儿!”

可怜的安如,她不过是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小女孩,对法律并不了解,反反复复只能说一句话,却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来反驳律师的话,而在社会上不知滚了几回的律师手上握着一大把对安如不利的证据来,虽然法官同情安如却也无能为例。

这时,陪审团的一个人看安如可怜打的样子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对着法官说道:“一个代孕妈妈生下来的孩子,虽然不是她是亲生骨肉,却要以孩子母亲的身份抚养这个孩子。

且不论这件事谁对谁错。从母性的角度上,代孕妈妈这样维护自己的”孩子“是无可厚非的。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但也是在自己肚子里十月怀胎而生下来的。从法律上来讲,法律的天平是倾向代孕妈妈这边的,也就是说,我国的法律上,代孕妈妈和孩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虽然不属于生物母子,但在法律上是属于合法的亲子关系,而且这事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先例,这种事情对传统的生育观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战。应对代孕协议和代孕生育进行法律规制,保护代孕母亲、代孕委儿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你还有什么补充的吗?”

“有的,有的。法官大人,我不是什么代孕,小亲是我的亲女儿!”安如激动的说,显得有点语无伦次。

“你的意思是……”书记员还来不及询问,林家的律师就打断法官的话说道

“我想安小姐的意思是她进过十月怀胎已经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血脉了,当然,孩子的身躯是你给于的说是你的孩子也不为过,但你当初你与我雇主签订的合同白纸黑字确是在这里。”

法官正欲说什么,从后面来了个小书记,对着法官的耳边耳语了几句,于是法官说道:“由于本案并无先例,此案还要研究,本官宣布:暂时休庭!”

“碰”的一锤结束了这次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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