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蒙蒙亮,我和轩就骑着两匹汗血宝马,踏上了前往鑫国的路上。据蓝阁安插在鑫国军营的探子回报,烈国已经向鑫国发出了战书,轩辕逸毫不客气地接下来战书。最多一星期,两军一定会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必须赶在他们开战前赶到鑫国。
我着一身黑色锦袍,将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用一根碧绿色的玉簪子挽起来。耀眼的蓝眸经过药水的作用已经于常人无异了,一副标准的贵公子的打扮。穿着男装略显纤弱,只是浑身散发出的高贵冷漠的气息,还是令人退避三尺。
而我身边的轩身穿月白色的衣衫,衬着乌黑的长发,到有几分仙人之姿,他身下的坐骑也是一匹通体雪白的汗血宝马,轩称它为‘踏雪’,我称它为‘小白’。小白象征性地抗议了几次,都被我无效驳回了,谁叫它有一个偏爱白色的主人呢。
而我坐骑是一匹拥有黄金般质感的“金毛”, 十分罕见的。是我在天山时花了一年的时间,软磨硬泡,才将它驯服的。
从一开始看见我就踢,到后来见我就跑,到最后我的轻功突飞猛进,不管它跑到哪,都能看到我在前方悠闲地等着它。可怜的“金毛”不得不臣服在我的淫威之下,乖乖地当我的坐骑。
“金毛、小白,再加把劲,前方就是鑫国的军营了。”终于看到军营了,浑身的细胞一下子都兴奋起来,让我忘却了连日里马不停蹄的疲惫。
“小姐,已经三天三夜了,你让踏雪和金毛休息一下吧。”轩有些担心地说道。这两匹马在三天内跑完了普通马十天的脚程。除了喝水,吃粮草,基本上没有停下来过,可小姐这个无良的主人居然还嫌它们太慢。
“轩,你又犯规了。跟你说了几百遍了,要叫我李冰或冰冰。还有,现在我是男人,再叫我小姐,会坏了我的大事的。”我无药可救地数落着他,“早知道就带篮霸了,他可比你机灵多了。”
“小,不,冰冰,我只是一时不习惯,我一定可以改过来的。”轩自知有错,见我真的生气了,懊恼的不知如何是好。
“你知道就好。”我再一次提醒他。我可不想因为他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鑫国的军营是不允许女人进入的,除非你是军妓。
“你们是什么人?”一个士兵跑过来质问我们。原来我和轩不知不觉已经到达军营门口了。
“我们是···”轩还没有说出口。就见那士兵突然发疯似的往回跑,欣喜若狂地喊着:“汗血宝马,是汗血宝马······”
很快一大群士兵跑出来,将我们团团围住,眼睛却死死地盯着金毛和踏雪。金毛臭屁地一阵仰天长啸,引得士兵们尖叫连连。
金毛与踏雪骄傲得像王者一般,理所当然地接受着士兵们崇拜的目光。很快就有士兵为它们送水送粮草,把它们侍候地服服帖帖。
我无语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敢情在鑫国,马比人的待遇好。
“这匹金马好高大好威猛啊,四肢健壮发达,毛色像黄金一样耀眼,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马中之王啊!”
“可不是,我看只有我们的王上才配做它的主人。”
“我看这匹白马也不是凡品,纯种的汗血宝马啊。”
“一雌一雄,刚好可以配对,搞不好我们鑫国以后也会有汗血宝马了。”
士兵们你一句我一句,完全无视我们这两个正牌主人的存在。
“轩,鑫国没有汗血宝马吗?”我不解地看着轩,轩回了我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
“冰冰,这个大陆上的汗血宝马只生活在雪国的天山,整个雪国也只有十几匹,是雪国的国宝。你父王在世时,曾赠送了一匹雄性的汗血宝马给烈国,现在成了皇甫傲然的御骑。让其他国家眼红地不得了。”
原来不仅是金毛稀罕,所有的汗血宝马都是千金难求,怪不得金毛和踏雪这么受欢迎。那我该不该由军火商变成马商呢?不行,它们是我的朋友,我不该利用完它们就把它们卖了。
“你们是来卖马的?”一个年轻的士兵走到我们面前不屑地问,“汗血宝马?怎么可能?该不会是偷来的吧!”
“不是,我们是来见你们王上的。”我皱了皱眉,他的话让我很不悦,但还是忍了下来,毕竟这是在别人的地盘上。
同时我也决定了,我不会卖马的。虽然我比任何人都需要钱,但贩卖国宝就等于践踏一个国家的尊严。
父王因为做王的尊严而不愿意逃走,我当时很不能理解。现在我自己成了一个女王了,我终于可以体会尊严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了。
它像一种信仰,也是百姓的精神支柱。它是凌驾于权势和利益之上的。就像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嫁到别国,任人欺凌。因为我是雪国的女王,我本人就代表了整个雪国的尊严。
“王上是什么人都可以见得吗?识相的把马留下,快滚吧!”那人见我们不说话,以为我们心虚了,居然想明抢。
呵呵,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冰心活了两世,还没有人敢抢我的东西。我该夸他勇气可嘉呢,还是该骂他是头猪?
他刚想把剑拔出来,轩的长剑已经将他的佩剑打落在地上,强劲的剑风划过他的颈脖留下一条长长的缝隙,当场鲜血直飙。他拼命地捂住脖子想喊救命,可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轩知道我不想在鑫国的军营前杀人,但他绝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轩的剑没有碰到他,但他的剑风却准确地切断了他的声带。所以这个几秒种前还十分嚣张的蠢猪再也不能发出噪音了。
“啊···杀人了!”周围的士兵看着倒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同伴,知道遇到了高手,连忙跑回去搬救兵。
我的耐心已经被磨光了,没想到进个军营也会惹出这么多麻烦。古人不都说先礼后兵吗?竟然他们不要礼遇,我还客气什么。
我扬起长鞭狠狠地向前打去,前面的士兵被我打到了一大片,顿时惨叫连连。我拉起缰绳:“架!”在众人的尖叫声中,金毛飞身向前,纵身一跃,准确无误地从士兵们的头顶上飞过,像一支离弦的箭直直地射入了军营。踏雪也紧跟其后,一金一白形成两个完美的抛物线。
“漂亮!”我嘉奖似的亲吻了金毛的脸颊。
“胡将军,就是他们,不但杀了人,还要硬闯,我们的人都被他打伤了。”一个漏网之鱼搬救兵来了,看起来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将,应该是个说得上话的。希望他不要和刚刚那头猪一样蠢。
“在下胡越,不知两位侠士尊姓大名,来此有何贵干?”原来是鑫国两朝大将,怪不得说话进退有礼,看到金毛和踏雪也只是微微惊讶了一下。
“久仰大名,胡将军,在下李冰,这位是我的随从蓝轩。我是军火商,想和你们王上谈笔交易,不知道胡将军可否引荐。”我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我们的来意。
“军火商?不知你有什么秘密武器,值得我引荐呢?毕竟王上日理万机,万一你们的东西入不了他的法眼,你我都难辞其咎啊!”胡将军慢条斯理地说道。
“典型的老狐狸。”我心里暗骂他,“想让我们知难而退,门都没有。”
“呵呵呵,胡将军说笑了。要是我的东西入不了你们王上的法眼,估计这世上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看得上了。”我故意不告诉他是什么东西,先吊足了这老狐狸的胃口。
“哦,是什么东西这么神秘?”胡将军一脸兴趣十足的样子,随后话锋一转,“如果你们要卖马,相信我们王上一定会感兴趣的。”
胡将军说完就想伸手触摸金毛。金毛灵敏地感觉到陌生人的靠近,立马扬起前蹄向他发起攻击,吓得胡将军连连后退,一个重心不稳跌坐在地上。
我一边细声细语地安抚着金毛,一边严肃地对惊魂未定的胡将军说:“不好意思,胡将军,我这马和我一样,不喜欢别人碰它。至于我的秘密武器吗?已经在冰心女王的登基大典上首次亮相了。”
“你,你是说那个一下子杀死几千人的秘密武器?”胡将军的眼睛一下子闪闪发亮,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崇敬,他再一次不死心地问道,“那真的是你造出来的?”
为了不再打击他那颗脆弱的心脏,我无奈地点了点头。
“来人,快来人,准备迎接贵客。”他兴奋地从地上爬起来,一脚踢到那条漏网之鱼身上,“你这个蠢货,险些毁了王上的大业,还不快去禀告王上,就说有贵客求见。”
“胡将军现在想带我们去见王上了?”轩对这个见风使舵的胡将军很是不屑。
“当然,当然,是我有眼无珠,请两位少侠恕罪,我这就带你们去见王上。”
看着他一脸的讨好,我和轩也不想为难一个老人家。直接从马上飞身而下,把马交给一旁的马夫,跟着胡将军往军营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