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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顺产,一切都很顺利, 南风在医院待了两天就回家了。

坐月子期间, 她身体倒虽然恢复得很快, 可父母耳提面命, 要她遵循传统不洗澡不洗头。

实在是难为了她。

本来想着熏熏自己也就算了, 偏偏让周煜去客房睡,他怎么都不答应,非得晚上看着老婆孩子才放心。

南风后来想自己生孩子那种情形他都目睹过, 这种事又有什么好担心的。

新手爸妈, 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虽然有宋家二老帮忙,但两人喜欢亲力亲为, 一开始是各种手忙脚乱。

光是晚上喂奶换尿布,就将两人折腾得够呛。

周煜怕南风太累, 晚上小孩子一哭,他就吭哧吭哧从睡梦中爬起来, 将小忆云放在妈妈胸前喝奶,倒是省了南风许多事。

幸好, 小忆云不是太难带的孩子。

两个月就开始睡整觉, 被折腾得够呛的新手爹妈, 终于算是轻松了些。

转眼间,周忆云过了半岁。

出生时皱皱巴巴的小婴孩,如今已经是白白胖胖的肉团子, 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特别招人疼。

周煜已经完全沦为五好奶爸。

虽然工作仍旧很忙,但学术会议和交流的差事,能推就全部推了,可以在家做的工作就在家做,半点都不想错过女儿的成长。

连南风都笑她是女儿奴。

不过她自己比他更甚。康复中心中午休息时间长,加上一个小时的法定哺乳时间,她每天中午都会回家亲自带女儿。

因为奶爸奶妈的尽职尽责,倒是让宋父宋母没怎么劳累。

对比其他年轻人把带孩子做家务全丢给老人,尤其是男人做甩手掌柜的家庭,宋父宋母更觉得女儿嫁对了人。

不过周煜女儿奴归女儿奴,到底还是觉得带孩子实在是桩辛苦事。

尤其是看到南风整日紧张兮兮,恨不得时时刻刻不让孩子离开视线,就觉得该想想办法了。

科学家毕竟是科学家。

于是周老师发挥专业长处,开始用科技手段改变带孩子辛苦的状况。

他先是改造了小忆云的婴儿床,将其变成周氏独家出品的智能婴儿床。

可以根据婴儿的哭声自动摇晃,哄婴儿入睡。

还能检测出小孩子的情绪,判断哭声是因为饥饿还是别的原因。

接着他又改造了周小煜,将从之前只能站在桌上的小圆球,变成了一米高四肢可以自由活动的机器人,成为了一个可以帮忙看护的奶哥。

小忆云在小床上睡觉的时候,周小煜就站在旁边唱摇篮曲。

被改造后的周小煜,歌喉已经突飞猛进,再不是之前那种让人抓狂的噪音。

每次小忆云都听得咯咯直笑,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甜甜地入睡。

等小忆云睡着,周小煜就默默守在旁边。

看到小脚丫踢了被子,会伸手把被子盖上。若是发觉小忆云拉了粑粑,他就会蹭蹭小跑到正在工作的周煜跟前,给他报告。

“爸爸,妹妹拉臭臭了!”

周煜便放下手中的工作,去给女儿换尿布。

这样一来,算是很大程度将周煜和南风给解放了出来。

到了小忆云七个多月的时候,周煜有个很重要的研讨会不能不去,只能不情不愿迎来了他大半年来的第一次出差。

出差的第三天,正好是周末。

宋父宋母回老家,南风和周小煜在家陪着小忆云玩耍。

小孩子七坐八爬。

家里客厅铺了儿童地垫,成了小忆云的游乐场。

这个时候的小忆云还只能在原地坐着稍稍挪动。

南风逗了一会儿自己的小心肝,差不多到了喝奶的时间,南风让周小煜陪她唱歌,自己去厨房给她冲牛奶。

周小煜唱得特别起劲儿。小忆云被逗得咯咯直笑。

厨房里的南风,不自觉嘴角弯起。

不一会儿,忽然听到周小煜大叫:“妈妈,妹妹会爬了!”

南风一听,赶紧攥着奶瓶,往客厅跑去。果然见着小忆云吭哧吭哧爬到了坐着的周小煜跟前,抱着他咯咯直笑。

对于新手爸爸妈妈来说,孩子的第一次都弥足珍贵。

第一次笑,第一次坐,第一次爬,第一次行走……

南风将周小煜挪到自己身旁,笑道:“宝宝,快过来!”

小姑娘虽然还小,但劲头十足,吭哧吭哧笑呵呵朝他们爬过来。

南风用手机录下,发给了周煜。

那头正在开会的周煜,感觉到手机震动,点开看到里面吭哧吭哧在地上爬的女儿,激动得差点笑出声。

本来研讨会之后,还有学界的一些聚会,但周煜推了,直接改签机票,当天晚上就回到了家。

回来的时候,刚刚过了八点。

他打开家门,便听到屋子里热热闹闹的声音。

周小煜的歌声。

小忆云咯咯的笑声。

还有南风温柔的声音:“宝宝,到妈妈这里来!”

大概是因为沉浸在亲子的欢乐中。

又背对着玄关的方向,南风没发觉有人进来。

她坐在地上,正朝女儿张开双手。

被养得白白胖胖的小忆云,咯咯直笑,手脚并用,吭哧吭哧往她面前爬去。

不过半天,她爬得已经很熟练。

爬到南风跟前后,坐起身子,握住妈妈的双手。

小小肉肉的手,堪堪握住南风的手指。

无论是右手,还是那只左手,那种柔软温暖的感觉,都从手上直达心底,再清晰不过,再真实不过。

南风的心都快化了,将女儿双手抱在胸前,笑着亲了亲。

屋子里的光是暖色调,一大一小在灯光下,看起来温情美好得有些失真。

不知为何,周煜忽然就有点眼眶发热。

他轻手轻脚换好鞋,悄无声息来到南风身后,将一大一小都抱在怀中。

南风猝不及防,吓了一跳,转头看他,笑着问:“不是明天才回来么?”

说着就挣扎着要站起来。

周煜却固住她,哑声道:“别动,让我抱抱。”

南风笑:“你提前回来也不跟我说一声。”

周煜在她脸颊亲了亲,又凑上前亲了下女儿:“想给你一个惊喜。”

南风失笑:“天天都在一起,才出去两天,有什么好惊喜的。”

周煜将女儿从她手中接过来。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抱着老婆。

小忆云在爸爸怀里扑腾得别提多带劲。

周煜朝女儿做了个鬼脸,道:“离家一天都度日如年。”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你不会都不想我吧?”

南风笑:“大哥,你才出去两天好吗?我能怎么想?”

她刚落音,小忆云就在她爹脸上狠狠抓了一把。

周煜握住她的小手,逗她:“宝宝,妈妈都不想爸爸?你也不想爸爸吗?”

被抓住小手的小忆云,又很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

南风哈哈大笑。

这时周小煜狗腿地哇哇叫道:“爸爸,我想你!”

周煜瞥了他一眼:‘谁稀罕你想?’

周小煜呜呜道:“爸爸偏心。”

南风笑了笑,将周煜的手拿来:“你吃的飞机餐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周煜再次将她拉进臂弯里:“不用了,我不饿,让我再抱抱。”

“你要不要这么夸张?”

“南风,我很喜欢。”

南风眨了眨眼睛:“喜欢什么?”

“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你,喜欢我们的女儿。”

南风笑:‘我也喜欢。’

周小煜屁颠屁颠挪过来,嗷嗷道:“爸爸妈妈也喜欢我。”

“走开!”周煜没好气地将可怜的机器人一脚踢开。

周小煜躺在地上哇哇哭:“妈妈!爸爸欺负我!”

南风伸手将他扶起来,笑道:“好歹是你一手造出来的儿子,你对他好点。”

周煜道:‘没听过女儿是宝,儿子是草么?’

话音落,忽然感觉到臂弯里的女儿有异样。

育儿专家周小煜道:“妹妹拉臭臭了!”

果不其然,小忆云的尿不湿里,传来噗噗的声音。

番外之周父:

周煜和父亲的关系,虽然不再剑拔弩张,但始终没真正缓和。

从十八岁到三十出头。无论是恨意还是父子情分,都在岁月中慢慢变淡。

他结婚后,也许是被外公和舅舅劝说过,周父没再试图插手他的生活,偶尔也会打电话问一下近况,但很少见面。

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彼此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就算是不再有怨恨,这道沟壑也无法逾越。

知道周父出事是两个月后。

周父是厅级干部,虽然善于钻营,但也不算是个**的官员。

不料,他年轻的妻子利用他的名义,受贿敛财,东窗事发。

那个不到四十岁的女人,因此锒铛入狱。

而周父虽然没有坐牢,却也因此受连累,被开除公职。

蝇营狗苟一辈子,从普通的小科员,成为风光的厅长,只差两年就可以退休的周父,一夕之间,一无所有。

深受打击的周父,气急攻心,爆发脑溢血,虽然抢救过来,但下半身瘫痪。

树倒猢狲散,那些曾靠周父这棵大树的亲朋好友,在他倒台后,个个都躲得老远。

在周父住院的那段时日,照顾他的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唯一探望的人,也就只有周煜的两个舅舅。

他知道,周煜虽然怨恨自己,但当年的事,始终没有给沈家的人透露过半个字。

他后悔过吗?

周父问自己。

当然后悔过。他和沈青扬是大学同学,出身草根的穷小子和高知家庭的小姐相恋,一开始当然是出于真心。沈青扬对他来说,是女神也是珍宝。

开始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因为沈家的关系,他留在了大都市的医院。

因为成长背景不同,性格上的差异和三观的不同,最初的浓情蜜意之后,许多问题渐渐在婚姻生活中显现出来。

出身草根的周父对功利的渴望,几近偏执,一心想出人头地,绝不会不满足于当个普通医生。

毕业几年后,他调到了卫生局从政。

此后一路官运亨通,一直做到正厅级。

而在他仕途得意的这些年,他和妻子沈青扬的分歧越来越大。

沈青扬是典型出身在优越家庭的女子,天真而理想化。

她热爱工作,是一个很优秀的医生,一直保持着救死扶伤的医者心。

她也是一个很好的女人。

但绝不是一个好妻子。

沈青扬总是很忙碌,大部分时间都给了工作,甚至在孩子不到两岁时,还去做过一年援非医生。

她很少花心思在家庭上,对他在官场的蝇营狗苟不以为然,甚至对他这个人都渐渐不以为然。

那种出身于高知家庭的清高,让周父羞耻又反感。

两个人的观念分歧越来越大,共同语言越来越少。

而在养育孩子上,更是矛盾重重。

周父想要对周煜施行严厉的精英教育,给他请名师辅导,报各种辅导班,让他从小赢在起跑线上。

然而沈青扬却觉得孩子应该放养。有时候出差去国外,心血来潮就给十来岁的周煜请了假,带他去看世界。

初三毕业,还鼓励他去打工旅行。

以至于,母子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算多,但关系却十分亲密。

周煜所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倾向于母亲的言传身教。

他性格桀骜不驯,但骨子里一直有种浪漫的天真。

和他母亲如出一辙。

周父一度对儿子这种性格非常不满,认为他在未来的功利世界,必然会吃亏。

然而强压之下,导致只是父子的隔阂和代沟。

出轨是必然。

在忙碌的妻子身上得不到温暖和关心,周父渐渐便有了心猿意马的念头。

何况他功成名就。

何况周围风气都是如此。

他有了一个情人,一个温柔体贴,将他当成全世界的年轻女人。

沈青扬对他的出轨一无所知。因为她放在他身上的心思少之又少。

他没想过离婚,这对他的仕途没有任何帮助,而且他对沈青扬也并非没有感情。

在沈青扬挑选培训地点时,他为了让她离家多一点时间,方便他和情人温存,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

那是卫生厅的项目,他劝说沈青扬将地点换成了那座西南小城,因为时间比她之前选择的多半个月。

只是,他做梦都没想到,她过去没几天,地震发生了。

不出意料的,沈青扬赶赴了救援的第一线。

他也很担心,时时刻刻关注着电视里的新闻报道。

本以为她是在地震之后去救援,不会出什么事。

可不想,在地震两天后,黄金七十二小时还没结束时,他们救援车下村,路遇余震塌方。

沈青扬失踪。

再没有从那个小城回来。

他自责而痛苦,跟情人一度断了关系。

但那个女人不离不弃,照顾他安慰他。

男人,尤其是像周父这种自私又现实的男人,悲痛总归是要散去的。他更渴望的是实实在在的温存。所以他还是和那个女人在了一起。

他在沈家仍旧以女婿自居,对沈老爷子很尊敬孝顺。

一年后,周煜高考结束,他再婚。

只是没想到周煜不知怎么发现了他出轨多年的秘密,也发现当初她母亲去西南那件事。

父子从此决裂。

因为知道他对他期望很高,所以故意自暴自弃。

父子吵过很多次,然而没什么用。

因为挂科严重,又打架斗殴闹出了几次大动静,校长找他谈过几次话,他腆着脸说好话,才没被劝退和开除。

他有时候气得恨不得放弃这个儿子,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心中有愧,总还是放不下。

甚至在他后来的妻子想要生孩子,被他不留余地的拒绝。

在他的心中,自己这辈子只有这一个孩子。

一个与沈青扬的孩子。

好在大三下半期,周煜忽然迷途知返,他这才松了口气。

只是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会忽然为了一个女人放弃斯坦福发展的机会,他知道后震怒不已,发动沈家人一起劝说。

最终无功而返。

直到这两年,他看到周煜所做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受关注。

他才知道,自己的儿子从来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一直以来,迷失的是他自己。

年近六旬,所有成败荣辱,都化成灰烬。

余生只剩忏悔。

因为瘫痪,周煜将父亲送到了最好的疗养院,给了他最好的医疗和照料。

每个周末,会带着南风看他一次。

小忆云如今已经快一岁,能够下地走路,姿势摇摇晃晃,很是可爱。

周煜推着父亲在疗养院的院子里散步,南风牵着女儿在旁边跟着。

周父下半身瘫痪,歪着头一直看着咿咿呀呀的小忆云。

眼里都是笑意。

到了这个年纪,便格外喜欢小孩子。

四人到了小石桌旁,南风将女儿交给周煜,自己拿着一盆水果去清洗。

周父目送她的背影离开,又将目光落在周煜怀里的小姑娘身上,笑着逗她。

小忆云不认生,何况也见了几次,有点印象,咯咯笑着回应他。

周煜默默看着自己的父亲,将女儿抱到他腿上,让祖孙俩一起玩儿。

周父逗了会儿小忆云,抬头看向儿子:“你还恨我吧?”

周煜默了片刻,淡淡道:“当年我曾经想过要怎么报复你,可你到底是我爸爸,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赌气自暴自弃。后来遇到南风,意识到人生是自己的,该为自己负责,所以改过自新。因为有了自己的人生和追求,也有了自己爱的人,我决定选择与生活握手言和。”他顿了顿,“要说对你没有怨恨,那肯定是假的。只是这种怨恨对我现在来说,早已微不足道。我是你的儿子,这是不可能改变的事实,不管你风光还是落魄,一定会赡养你。”

周父闻言潸然泪下:“要是知道那边会发生地震,我怎么都不会让你妈过去的。”

周煜平静道:“其实我后来想了想,就算我妈不在那边,照她的个性,恐怕也会飞过去参加救援。”

周父哽咽:“是我对不起你妈,配不上你妈。”

周煜道:“你确实配不上。”

见着南风端着果盘过来,周父擦了擦眼泪,低声道:“你找了个好妻子,千万要珍惜,别跟爸爸一样,悔恨终身。”

周煜转头看向南风:“我跟你不一样。”顿了顿,又道,“她跟妈妈也不一样。”

即使他很爱沈青扬,但也不得不承认,她并不是一个好妻子,甚至也不算一个正常意义上的好母亲。

所以虽然怨恨,但他也理解父亲的出轨。

男人都是自私的,从妻子身上得到的温暖微乎其微,自然会去别的地方寻找。

他自己也自私,因为南风能给他所有他想要的,所以他心甘情愿对她好。用他的全心全意换取她的一生一世,让他成为她的唯一。

父子话题不多,周煜陪周父吃了些水果,让小忆云和爷爷玩了一会儿,便离开了。

除了疗养院大门,上车后,南风道:“你爸其实也挺可怜的。”

周煜看了她一眼:“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也算是他的报应吧。所谓天道轮回,我如今算是相信了。”

南风笑:“不管怎么样?好好照顾他的晚年,是我们的责任。以前的事就别再提了。”

周煜点头:“老婆最懂我。”

他笑着启动车子:“听说母校的小吃街要拆了,咱们去吃馄钝吧!”

“好啊!”

番外之重游校园:

一家三口到母校外面那条小吃街时,已经过了饭点,人不算多。

两人找了位子坐下。

周煜抱着小忆云,南风坐在他对面。

他笑着道:“还记不记得咱们在这里一起吃过馄钝,也是这样坐着的。”

“有吗?”南风睁眼看他,没想起来。

周煜道:“你帮顾涵去网吧给我送汤那次。”

南风有了印象,眉眼弯弯笑道:“那时你可真是个渣男,我都快被你气坏了。话说你坐在我对面不会是故意的吧?”

周煜点头:“那时成日混混沌沌,看到你帮顾涵送汤给我,莫名觉得很烦躁,也不知怎么就跟着你来这里了。后来想了想,大概是想看到你吧!”他顿了顿,歪头笑道,“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你时其实早已经喜欢你。”

南风被他逗笑:“肉麻兮兮的!”

周煜:“本来就是。”

热气腾腾的混沌很美味,只可惜周煜身上的小忆云一直捣乱,闹着要吃。

她一个一岁还不到的幼儿,哪里能吃这种味道重的食物。

两个人只得胡乱吃完,就匆匆离开了小店,去校园里散步消失。

此时正是秋日,校园里桂子飘香。

七八点的天色已经暗下来。校道里行人寥寥,安静得只听到风吹树叶的声音。

周煜将小忆云放下来,小胖妞摇摇晃晃走在爸妈前面。

周煜拉着南风的手,转头看她在夜灯下的脸。

她已经三十岁,从他第一次真正见到她,到如今整整已过去十二年。但是岁月在她脸上未曾留下多少痕迹,仍旧美得动人。

他笑了笑走到她跟前半蹲下。

南风没反应过来。

周煜道:“上来,我背你!”

“干嘛?”南风失笑。

“上来!”

南风摇摇头,笑着趴在他的背上。

周煜背起她,不紧不慢跟在小忆云身后。

南风道:“你说你在电视里见过我,军训那次我在这里晕倒,你一下就认出了吗?”

周煜道:“那天我和裴云经过,看到有人晕倒,就跑过来看情况。看到你的脸就觉得很熟,然后就看到你的手,马上就确定是你了。”

南风笑:“后来裴云告诉我是你背我去的医院,为什么你不留在医院等我醒来,做好事不留名么?”

周煜道:“赶着去打游戏。”顿了顿,又道,“要是知道你是我未来老婆,我说什么也会留下等你醒来。”

如果知道自己会那么爱她,知道她是他的命中注定,他一定不会走开。

南风贴在他侧脸,闻了闻他的气息:“那时我迷迷糊糊,就觉得背我的男孩身上有股青草的香气,特别让人安心。我一直以为是裴云,没想到是你。”

这种气息直到现在也没有变,仍旧让她安心无比。

命运真是神奇,周周转转这么多年,似乎回到了原本属于它的起点。

她侧头看他,他眼角已经有了微不可寻的细纹,是青涩转为成熟的标志。

这个男人给了她完整的爱,也给了她自己曾经以为永远不会拥有的生活。

人生总会有一些缺憾,比如当年他身边那个男孩,从此再也不会出现。

也正因如此,她和他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她笑着亲了他一下:“还好,命运虽然拐了个弯,但在我身边的那个人还是你。我们还有一辈子呢!”

周煜目光落在前面那个踉踉跄跄的小奶娃身上,笑着点头:“是啊,还有一辈子!”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作者有话要说: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打完收工。

顾涵的番外明天放在微博。

其实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新文继续努力吧,咱们下个月和头牌表哥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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