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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阳一脸震惊的望着我,那表情,就跟觉得我是在玩他一样。

我说:“说实话,我的确迄今为止都没有见过她。”

秦阳一句话脱口而出,我感觉我脑子里顿时“嗡”的一下。

他说:“你们不是已经同居了么?”

这座小洋楼上下一体,从外面看,会觉得里面是上下相通的,是完整的一套,虽然,其实事实上是上下分开的两层,不过据说,其实这里的房子楼上楼下都是用隔板打通的。

虽然我并没有找到传说中的通道。

从秦阳手中接过手机的时候我的手在颤抖,虽然这个答案在我心中已十之八九,但亲眼看到屏幕上巧笑嫣然的女子,我还是很震惊。

妈个鸡,是“啮齿科”!!!

难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是什么。

秦阳小心翼翼的看着我,我把手机还给了他,他还是难以置信,“不是,你不会真不知道你楼上住的就是她吧?”

“你回去吧。”我说。

我想静静。

我心目中的那个“莎莎”和“啮齿科”的形象重合,终于合二为一。

其实很多迹象都已经表明,但一直被我忽略了。桑俊和老杜称呼她的时候都是说“莎莎”,我就一直默认了她名字里带有“莎”字,却忽略了,那可能仅仅是个小名。

“莎”和“蘅”都是草字头,都是香草的意思。

莎莎和啮齿科同校同级同专业,每天上下课的时间都一样,我那么熟悉莎莎的课表,却把这条也忽略了。

初遇啮齿科的时候,我撞死了她的小狗,莎莎说,秦阳给她送过一条小狗。

莎莎提过的中巴混血简称“中巴”的人,也来过这里几次。

两人同岁。

她们明明都那么蠢,这条这么重要的特征我也忽略了……

莎莎的好姐妹,那个大姐头,楼上那个男人婆。

“啮齿科”就是莎莎,莎莎就是“啮齿科”。这些日子来,我一直在欺负她,做了那么多伤害她的事,还把她送到了牢里。

在我思念着她的日子,她一直在我身边。

我在窗边上坐了许久,在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这一桩桩,一件件。都那么令人汗颜。外面忽然有了动静,是她们放学回来了,我朝窗外看去,看到了男人婆和长发妹,唯独没看到她。

平常都是她们三个人一起回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这会儿她去哪了?看着两人心情都不好,我知道一定有事。

过了许久,才看见她一个人低着头回来,表情怔怔的。

听见她好像在阳台上打电话,我拿了吉他坐在院子里装模作样的擦着,其实我一直注意着吉他上光滑的平面,那里正好可以照到她们的阳台。

我悄悄盯着她的影子,看着她正趴在阳台上。

似乎感觉到她正望着我,我立即心虚的把吉他偏了一个面。

面前的铁栏门外忽然出现了一个人,我抬头一看,是上次来过的那个混血儿,叫,中巴?

我起身把吉他放回屋子里,犹记得莎莎在QQ上跟我说过,这个人在追她,怎么,就追到家里来了?

妞妞在外面狂叫不已,我往头发上喷了点喱水,又走了出来。

那哥们在外面很怂,指了指妞妞对我说:“哥们,能不能先把你的狗牵好,我要爬进来。”

我冷冷道:“你找谁,哪个单位的?”

“我是绿城大学的老师,我来家访。”

呵呵,果然是这货,那就更不能给你开门了,我说:“那关我什么事?”

他说:“我现在要去二楼。”

我说:“对啊,那关我什么事?”

他快疯了:“那哥们,你能帮我开下门不?”

傻X。我在心中暗笑不已:“你又不是来找我的,我干嘛要帮你开门?”

“操!”这货开始暴走,朝着楼上开始嚎了起来:“白蓝,你快给我下来,白蓝!你听见了没有,我就不信你能一辈子躲在上面!”

嗯哼?不是找她的?

听着他在那跳脚,我越听越觉得有意思,后来,楼上的男人婆出来了,隔空跟他撕了起来。

这出戏真是越看越有意思了,两个人都那么有才,台风杠杠的。

那人被逼急了,大喊:“操,现在丢人现眼的是谁啊。你敢不敢告诉我,现在你肚子里的是谁的种?”

噗……

听到这句话,当时我就震惊了。

卧槽,劲爆啊,楼上的男人婆居然怀孕了??谁的种??谁那么强悍?!

许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外面跳脚的哥们终于被放了进来,上了楼之后,世界恢复了宁静。

我亦起身回了房间,下午,有一个人来面试。

外面缺一个吹萨克斯的,最好还要会点别的什么的,其实最完美的摇滚乐队组合是四个人,我们三个人要干四五个人的活,太累了。

一个乐队中,往往一个人要承担几个人的活,在演奏中在几个不同的乐器直接相互的转换。要光是弹吉他转贝斯或者是转架子鼓键盘也好,手快一点就行,但转到萨克斯那里就要跪了。那需要肺活量足够大的,气息足够绵长的才能好好驾驭,宁珂会吹一点,尝试过,吹完萨克斯都快要断气了又很快的去转其他乐器,那就真的直接累趴了。

所以之前我们的歌里都很少用萨克斯的,需要的也是直接电脑上用软件制作处理再合成添加进去的。但是萨克斯作为摇滚乐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元素,是不该被我们这么忽略的。

点开简历看到他照片的时候我震惊了,穿了一件土黄的僧袍,秃瓢上还点着几个戒疤……

和,和尚?

可和尚的名字却又偏偏那么性感。花荣。

我怀疑是有人恶作剧,或者是我的电脑中病毒了。

他的简历没有在任何乐队担任乐手的记录,也没有任何相关的演出经历,萨卡斯吹到几级也不知道。只他写的满屏的形容对萨卡斯的挚爱,还有这张照片,吊足了我的胃口。

所以我决定还是见他一面,给他发了我们这的地址。

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在我以为他已经鸽子的时候,这货出现了。

看到他我才知道,原来作为一个和尚可以潮成这样。

92年生的极品小鲜肉萌系小和尚花荣,生得珠圆玉润,唇红齿白,如果给他一个鹿晗发型的发套,颜值绝对不输eXo里的任何一个成员。

整个面试过程,我除了对他的四川口音有些微微不满外,其他都觉得ok。

于是乎,面试结束后,花荣就直接住了下来,于是乎,我们Big-band有了一个新成员,花荣。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当初挑中他是因为以后我们出专辑了海报上的成员里有个穿僧袍的和尚这样会看起来特别碉堡。嘘!

花荣兴奋的连法杖都扔掉了,在得知自己被录用后给了我们一人一个拥抱,雨晨带他参观房间,他对这里的居住环境和设施显得非常满意,就算得知要睡客厅也没有微词。

其实,这一切都是没有必要的,这里最多住两天了,我已当众许下承诺,三日后就要搬离,那天,砸场的人退下之后,我就立即联系了光洙,让他开始帮我找房子了。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搬走了,尤其是得知莎莎就住在楼上之后。

之前做了那么多伤害她的事情,我想弥补对她的亏欠,也让自己安心一点,真要这么不声不响的走掉了,真的不安心也不甘心。

可是,老天就是那么爱开玩笑,偏叫我撞死了她的狗,和她结下梁子,才有了之后的一桩桩,一件件,她恨都恨死我了,见了我就想咬死我。

然而,我死都想不到,第二天上午,她居然主动来找我了。

她进来的时候我竟有些慌张,装作扭头看着窗外,其实,如今,我真的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心态,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

最好的办法,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和以前一样吧。

她开口:“还是,舍不得这里对么?”

我说:“所以你是在我临走之前特意下来奚落我的?”

“不是所有人的想法都是和你一样的,桑子陌。”她冷冷瞪着他,“我承认我的确很闲,也很讨厌你,但我还没有那么无聊,我虽然讨厌你,但我决不会像你一样龌龊。”

讨厌。。龌蹉.

我心中微微一震,呵呵,她心目中的我果真是这样的,不过,这也很正常,不是么?

“你不用走了。”我说,“只要你愿意与我们《约法三章》今后你还是可以住在这里。”

我微微错愕,她将一份文件放到桌上推给了他:“你可以详细看一下文件内容,如果没有问题就签了他,这是我们容忍你继续住在这里的条件。”

许久,我缓缓道:“你说你容许我们住在这里?什么时候我们住在这里还要看你的脸色,去留需经你的同意?”

“我知道这个地方对你的重要性。”她目光晶亮得盯着他,不急不缓的说,:“主动搬离这里,也就是说,你认输咯?”

“你出门是忘吃药了还是吃了两次?我决定从这里搬出去,和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为何说我对你认输?”

莎莎深吸一口气,道出了聘请群众演员碾压我们的事实。

从她的话语中,我忽然惊奇的发现了一件事,她,难道又舍不得我走了?

很明显,这封合约就是她给的台阶。

好,既然是你要我留,那我不走。

我将签好的合约递给她,似笑非笑的望着她:“今天你让我签和约,明天我让你签的可是卖身契。”

莎莎明显松了口气,神采飞扬道:“ho怕ho,今后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忍不住笑了。这个傻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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