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半年已经过去。
莫汐整天在里,找找,锻炼锻炼身体,偶尔再与呆毛它们玩玩。
平时抽空镇子上,老胡办的“平安”生意还算红火,因为价钱低,味道好,吸引了不少人,本来只是想做一般人家的生意,薄利多销,怎奈有钱人家听说,也有不少光临。
九月初一,酒楼已经开了正好半年,莫汐也决定出了森林。
去森林本是想锻炼一下自己,再则身体,这半年,莫汐每日拼了命的锻炼,又有水养着,身体想不好都难。
而且,莫汐这次出来,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近一个月内,莫汐总感觉自己丹田处有什么东西,感觉涨涨的,像有什么要喷薄而出,十分分。
莫汐开了各种补药,给自己调理过但一直觉得不得其解,像是补错了地方。
而吃各种补药的后果就是,她现在胖了一圈,有次莫汐不小心摔在某条狼身上,那狼还直呼自己重,最后莫汐一生气,把它给揍了一顿。
莫汐联想到这片大陆上主修的“气”,有一种直觉,自己怕是误打误撞地修习了“气”。
这样一来,莫汐好多疑问也就解开了,比如说,她现在跑得特别快,和呆毛不相上下,再比如说,她的耳朵可以听得特别远,还有,她的伤口似乎好得特别快,还不留疤……
最终,莫汐决定出了森林,在镇子上好好安顿老胡他们,然后自己想办法出了这镇子。
既然决定了,当天下午莫汐就到了镇子里。
镇子少有外人,即使有,也是附近村子里的,衣着打扮都不好,可是今天却有一位衣着干净,虽是粉色衣衫,但气质绝佳,看着年龄不大,但自有一番韵味,五官精致,眼睛大大的,仔细一看像有流光溢彩,鼻子高挺,皮肤白嫩的女孩子。
莫汐前几次回来都是行程匆忙,而且穿的都是暗色衣服,森林里不适合艳色的,所以莫汐买的,穿的不是黑的,就是棕的,后来秋秋和小风实在看不过,就强制地给她买了一套粉色的衣衫,偷偷放在她的包裹里,等莫汐看到时,她都到了森林。
这次回来,她不打算走了,收拾时看到这套衣服,想着自己衣服都旧了,且是他们买的怕回去他们又担心,就直接穿了回来,没想到会有如此反响。
莫汐每次回来都未曾在镇上待太久,认识自己的人本来就少,他们没有见过也是应该的。
果然,这一想,莫汐被人当猴子看的郁闷心情好了不少。
一想到快要见到小羊和小风他们,莫汐步伐不由得快了一点。
这次回来,莫汐只带了一些她自己制的药,这些是她的心血,自是要带的。
莫汐担心呆毛它们受伤,还亲自开了一块地,种了各类简单的草药,呆毛跟自己这么长时间,简单的草药都可以识别,若有万一,也不会像那次那样,让黄毛去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