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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影从小镇上的一家药店买了双氧水、棉签和一片创可贴,抱着一颗沉重的心回到孤儿院时,在门口数十米的地方停下脚步,抬眼望去,只见朗歌张开那只受伤的手坐在阳台下的阶梯上,卿瑶从屋里倒了一杯水递给他,朗歌接过,她跟他一起坐在阶梯上,看起来那样和谐,那样般配。

卿瑶抱着双腿,月色温和,她也终于能静下心来看看这个院子,院落东面是一个花坛,里面有不少的花花草草,木伯伯说那是小朋友们亲手种的,花坛旁倚靠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工具,那是用来耕作用的,镰刀,钉耙等等,为了不伤到孩子,在工具周围围起了一道大约一米高的弧形墙壁。

而西面是两张石台和八张石椅,给孩子们写写画画,院长也时常在那里摆上摇椅茶具,乘凉喝茶午睡,最引人瞩目的还是石台旁边的两棵高达10米的枇杷树。温润如玉,四季常青,月光下更显娴静优雅,秋分初至,夏日修剪掉的枝叶也开始抽出新的嫩芽。

她记得,那张从朗歌笔记本里掉出的照片上,也是这么两棵枇杷树,只是照片里的枇杷树形态较小,现在他和这两棵枇杷树一起长大,果真岁月匆匆如流水,想来,这里的每个人都对这两棵树有特别的情感吧。

“这两棵枇杷树长得很好,长这么高,应该有很多年了吧?”卿瑶突然问道。

朗歌抿了口茶,停顿了一会,点点头,“是,听爸爸说,我刚满月的时候种下的。”说到这里,他很疑惑,“你从小在美国长大,怎么一眼就知道那是枇杷树?波士顿的气候好像并不适合枇杷树生存啊。”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我从书上看到的,不可以吗!”

卿瑶的解释让朗歌更加疑虑,嗤笑,“从小接受美国教育的人,居然对中国文化这么感兴趣的,诗句都信手拈来?”

“我……我爸爸是中国人,当然要学习中国文化,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你懂我的痛苦嘛!”卿瑶有些慌,要背着别人的名字生活,每天都要撒谎,她实在力不从心。

朗歌听她说起身世,一时感触便没有再问下去,叹息道,“你的痛苦来自死亡,而我……我一直相信上帝是公平的,如果父母放弃我是为了让我忧更好的生活,无论在哪里,我都会坚强,也会等待,等待中秋团圆,因为中秋之后,枇杷树就会开花,爸爸跟我说,每当枇杷树开花之际,就是我与父母团圆之时。”

“你父母还在?”

他摇摇头,“不知道。”

卿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摆明了那木老头是在忽悠你嘛,还忽悠了十几年,也只有你这个傻瓜相信!”

朗歌凝视着那角落的两棵枇杷树,满目悲伤,“至少……让我有个念想,有个希望,至少……我在等待,而不是因为父母的抛弃而痛苦一生。”他一直坚信,父母丢弃他是有原因的,如果因为他的存在给父母带来生活不便,或者因为他的天生疾病而让父母厌恶,他都可以接受。即使是在奢望,但只要信念在,他就会坚强地走完自己的路!

木枫一直在引导他向着阳光走,而不是陷在黑暗的角落,无法自拔。

听了他的话,卿瑶好像颇有感悟,她也有过等待,有过念想,有过思念,甚至有过憎恨,但那些情感都随着十几年的杀手训练消失了,慢慢地,她不需要亲情,不需要等待,不需要思念,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今夜朗歌的一番话,让她对深藏多年的情感有了重新的认识。

在cy,她只有杀戮和血腥,自然不需要感情,但是她现在离开了,和家人团聚,她却又任性地离开了,她可以随心所欲,没有什么她得不到的,却从未考虑过家人的感受,跟朗歌比起来,自己是否有些卑鄙?没心没肺?

不能再想下去了,卿瑶深吸一口气,将胳膊搭在了朗歌脖子上,豪言壮语道,“放心吧,我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也相信你的父母不会无缘无故扔下你,总有一天会有答案的,我陪你一起等!就像这两棵枇杷树,‘佳期若有待,芳意常无绝’嘛,对不对!”

朗歌意外地看着她,有点惊讶,有点欣慰,羊士谔的《题枇杷树》她也知道吗?这两句诗是他留在照片上的“珍树寒始花,氤氲九秋月”的下面两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最想写的其实是后面两句,而她却一语点中了他的心思,今晚,他算是有了一个知音吗?

站在院落外的血影听到了所有的对话,失魂落魄地走进大门,卿瑶见他拿着药回来了,便立即冲了上去,拿过袋子和里面的双氧水,棉签,为郎歌处理伤口。

“你怎么回来得那么晚啊,不会迷路了吧。”卿瑶一边为郎歌涂双氧水消毒,一边问血影。

血影看她连正眼都不看自己,心中了然,僵硬地点点头,“嗯……路太多。我累了,先去睡了。”看他们如此亲密,他该离开了。

她没听错吧,一个可以几天几夜不睡的杀手组长居然说累了?这是卿瑶第一次听到血影嘴里会蹦出这个字。

“哥……”卿瑶起身唤道,“你没事吧?发生什么事了吗?”

血影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恢复到平时对她的态度回过身说道,“我能有什么事啊?快给他上药吧,感染了就不好了。”

“那个……我明天要跟同学出去,就是你今天见到的袁小可和张敏,她们想请你一起去,你……”

“你知道我对聚会逛街什么的最不感兴趣了。既然是你的同学,我就不去打扰了,带朗歌去吧,都是一个学校的,话题一定很多,我去了反而会扫兴,替我谢谢她们的好意,我……真的有点累了,去睡了。”血影狠心拒绝了她的邀请,佯装打了个哈欠,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多想陪在她身边,可是现在他的位置好像有人替代了,而他也有自己的任务。说到底,他不过是她的仆人,有什么资格做她的守护神?

卿瑶还想说什么,血影就消失在楼梯口了,她只好放弃,坐下来继续为郎歌清理伤口。

朗歌忍不住问,“他……是不是看到你跟我在一起生气啦?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是我哥!”她埋头简单强调。

“可不是一个肚子里出来的啊。”他觉得太牵强。

“胜过一个肚子里出来的!”她可没那个心情跟他讨论这个,血影对她来说是亲人,是兄弟,是闺蜜,他教了她很多东西,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

“好了,别碰水啊。”卿瑶收拾好地上的垃圾庄严地提醒他。

郎歌看着手指上她细心贴上的胶布,顿感受宠若惊,突然注意到她脖子上的哨子,觉得很别致,“咦,这哨子很特别啊。”

“这是我的护身符。”卿瑶将它塞回衣服,足以看出哨子对她有多重要,朗歌看在眼里,没有再针对哨子做任何讨论。

“对了,明天你有空陪我去玩么?”卿瑶主动转移话题。

“我要在家里帮忙,哪有时间去啊。”

“啊哟喂,你也该出去走走了吧,难道你每年的假期都是耗在老人和小孩身上吗,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才是生存之道嘛!”

“我不认识她们啊。不觉得很别扭吗?再说,我走了,谁来照料家里的,一堆事等着我呢!”反正他不想去。

“现在不是有我哥在了嘛,他会帮着木伯伯处理的啦。我先告诉你啊,我们可是要玩到半夜才回来的,如果你这么放心我们三个女孩子在外面游荡的话,你尽管铁石心肠,坐视不理咯。”卿瑶逼不得已使出激将法,说什么也要拉他出去,朗歌的气质实在不适合宅男的生活!长这么俊俏,自然是要出去显摆的!

但是朗歌最不吃这一套,跟一群小屁孩在一起这么久,对付她,绰绰有余。他按着手指上的胶布,起身走进了屋,“如果你喜欢半夜冒着被非礼的危险而继续吃喝玩乐的话,我也不能干涉你的自由啊,哼哼,睡了,记得关灯啊,晚安。”

卿瑶眨巴着眼睛,憋了一肚子气。

她好心邀请他出去玩捏,不领情就算了,还咒她半夜被人非礼?这什么人呐!叶卿瑶,你手贱吧,多管闲事,要你帮他包扎什么呀,刚才你就应该吸光他的血,让他早日跟他父母团聚得了!

而上了楼却没有进房间的血影,再一次多愁善感起来,他很高兴卿瑶能够这样重视他送她的哨子,只要她需要他,她都可以吹响它,他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在她身边。只是,现在,只有他离开,她才能在这里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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