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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逸原计划是初三回去,按捺不住庄爸庄妈的热情,说这两天没有做好地主之谊款待好,要买些东西让秦逸捎带回去给陈奶奶略表心意,一定要他初四再回去。

第二天一早,庄爸庄妈出门买东西。庄莎莎睡意朦胧间好像听到老妈说中午他们敢不回来,让她带秦逸出去吃,她睡得迷迷糊糊应了声接着又沉睡过去。

一觉睡到中午方醒,庄莎莎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忽闻到阵阵菜香勾动肚子里的馋虫,她一下子觉得饿的前胸贴后背。哇,老妈又煮了好吃的。庄莎莎呼啦下床穿上棉拖啪嗒啪嗒跑向厨房,站在厨房门口,她意外看到的景象是:秦逸围着大妈围裙,在呼哧呼哧地炒菜,而这番景象在庄莎莎看来却是该死的和谐美好。好吧,他不得不承认美男做什么都是美的。

秦逸回眸一笑,庄莎莎愣愣的,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懒虫,快去洗漱准备吃饭。”

庄莎莎回魂,记起老妈今早出门前让自己中午带秦逸出去吃,因为自己不会煮饭。她不好意思冲回房间,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迅速出现在饭桌。三菜一汤,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庄莎莎上学期末为补习高数时去过多次秦逸的出租房,尝试过秦逸的厨艺相当不错。她迫不及待抓起筷子夹起一片肉就往嘴里送。

“小心烫!”

果真被烫,庄莎莎被烫也舍不得把肉吐出来,以手做扇子不停扇风,一副贪吃的滑稽模样。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先喝点汤。”秦逸娴熟把盛好的汤放在庄莎莎面前。

“真好吃,和我妈做的有得一拼。”庄莎莎吃得不亦乐乎的同时不忘赞赏。

“好吃就多吃些。”秦逸满足的笑了。

“呜呜呜……大胖,你还让不让人活了。人长得贼帅,学习忒好,会赚钱,烧得一手好菜,越说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你说你还有什么是不懂的?”庄莎莎一脸挫败。

“还真有,我不会洗碗。”

“啊哈,我还是有比你强的地方,我洗碗是即快又干净。”这还得感谢老妈从小培养。

“等会吃完你洗碗。”

“没问题,以后你做饭我洗碗。”

“好。”秦逸轻笑。你做饭我洗碗,这个建议不错。

吃晚饭,秦逸大爷的在客厅看电视,庄莎莎在厨房边哼着不成曲调的歌曲边洗碗。放好碗后挤到沙发和秦逸一起看电视,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神似一对结婚多年的老夫妻。

下午,庄爸庄妈扫荡回来,把东西摆了一客厅。庄莎莎夸张嚷嚷,爸妈把超市给搬回来了。

庄妈询问中午有没有按时吃饭,庄莎莎又把秦逸赞了一遍。完后,庄妈开始数落女儿丢人,连个青菜都不会煮。

晚饭间,袁泉这死妮子打电话叫出来玩,庄莎莎说家里来朋友,婉拒。袁泉道就把朋友一起带出来你就了事,扬言要是再磨磨蹭蹭就杀到她家逮人。庄莎莎还真怕她杀上门来搞得鸡犬不宁,也不知袁泉给老妈灌了什么迷魂汤,老妈是宁可相信袁泉也不相信自己。征得秦逸的同意一道出门,出门前庄妈嘱咐早点回来,别让秦逸错过明早的航班。

“歌巢”是个纯KTV,包厢客满但人群简单。秦逸和庄莎莎由服务员带到包厢门口,推门进去袁泉没有像以往热情涌上来。包厢内的人诡异的目光在暮枫和门口的两人徘徊。秦逸紧挨在庄莎莎身后,以他们的视觉看就是秦逸拥着庄莎莎进来的。

袁泉拢了拢栗色的秀发,“你好!你是妹夫吧?忒酷,你还有没有兄弟介绍给姐。”

“你这死妮子,别整天每个正经。我和大家介绍一下,秦逸,我以前的邻居,现在是校友。”

赵柳俊和东子惊讶,这就是老大的情敌。

“既然不是妹夫,肥水不流外人田,留给姐了。”袁泉怎么会看错,秦逸看庄莎莎的眼神分明是不一般的,只有莎莎这笨蛋看不出来。“帅哥,我叫袁泉,这傻子的高中同学兼闺蜜。”

庄莎莎囧,你才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子。

“你好!”秦逸淡淡地,对袁泉的示好没多表现出什么,袁泉早料到也不在意。

“暮枫学弟,没想到那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也没想到。”

包厢内的人不多,都是高中时候玩得来的伙伴。另外还有个叫裴文萱的女生,斯斯文文坐着。相互认识后,大家就起哄唱歌。东子唱歌就是干吼,裴文萱人如其歌温柔甜美,袁泉热情似火,赵柳俊堪称情歌王子。

“老大,莎姐,你们也来一首呗!我记得你们最拿手就是情歌合唱了。”赵柳俊道。

“对呀,我给你们点首。”东子第一时间到点歌台唰唰点了几下。

《梁山伯与朱丽叶》的前奏响起,话筒也落到庄莎莎手中。庄莎莎很喜欢唱歌,但是唱功却不怎么样,很少在朋友面前献唱。

暮枫大方拿着话筒:

我的心想唱首歌给你听

歌词是如此的甜蜜

可是我害羞我没有勇气

对你说一句我爱你

女:为什么你还是不言不语

难道你不懂我的心

不管你用什么方式表明

我会对你说我愿意

男:千言万语里

只有一句话能表白我的心

女: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就

合:能够让我们相偎相依。

男:我爱你,你是我的朱丽叶(朱丽叶)

我愿意变成你的梁山伯

合:幸福的每一天,浪漫的每一夜

女:把爱(永远)不放开

(Iloveyou)我爱你你是我的罗密欧(罗密欧)

我愿意变成你的祝英台

合:幸福的每一天,浪漫的每一夜

美丽的爱情祝福着未来

啪啪啪,掌声四起。庄莎莎刚开始还有些紧张,唱着唱着就完全放开,整体没有跑调。暮枫的歌声依旧深情,余音绕梁,彷佛歌词就是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

“嘿,哥们,大伙都唱了,你也来一首。”袁泉坐在点歌机旁,向秦逸挑眉。

“是啊,你唱歌一向很好听,来一首。”庄莎莎把话筒递给秦逸。

刚刚暮枫和庄莎莎对唱时,秦逸右手一直放在膝盖上点动着,似在随着音乐打拍又似在沉思。他笑笑结过话筒,“既然你想听,哪我就唱。麻烦帮我点首《蒲公英的约定》,谢谢!”

“好嘞!”

音乐响起,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把众人紧紧包围。

小学篱芭旁的蒲公英

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午睡操场传来蝉的声音

多少年后也还是很好听

将愿望折纸飞机寄成信

因为我们等不到那流星

认真投决定命运的硬币

却不知道到底能去哪里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清晰打过勾的我相信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

在走廊上罚站打手心

我们却注意窗边的蜻蜓

我去到哪里你都跟很紧

很多的梦在等待着进行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清晰打过勾的我相信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

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真心

与你聊不完的曾经

而我已经分不清

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

我家杰伦的歌不是谁都能唱的,而且还唱得如此动听。曾经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跟班现在已经如此出色十项全能,庄莎莎有种吾家有男初成长感叹。

这不是莎莎的手机铃声么,莎莎可宝贝得紧,那么多年一直源用至今。她曾几次拿她手机偷偷换掉,最后还是被她换回来。这位港台男歌星唱的歌连歌词都是不清不楚,真不知道他的歌有什么好听,以至于那么多人迷恋他。袁泉那个嫉妒羡慕恨,据阅男无数,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被庄莎莎给占了。

这是无声的挑衅,赵柳俊和东子渐渐意识到此次老大的对手不是一般的强大。

------题外话------

PS:写这章时刚好听到曹格和卓文萱《梁山伯与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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