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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达成协议的第二天开始,夜灵夜歌就搬到了墨轩的小院里住了下来,就连夜凌天沐晴也有一半的时间住在子书家。当然,子书澈夜莺更是每天盯着墨轩,一会儿不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晃悠,就会神经兮兮的到处乱找。

这些,都要归功于墨轩那不靠谱的师傅,从大长老口中得知,他性格古怪,做事随性而为,突然提前过来把墨轩带走了也是极有可能的,故而弄得他们人心惶惶的。

哎,夜凌天子书澈彻底成了甩手掌柜,可苦了两家的老管家,既要干着管家的活,又要操着家主的心,每天忙的不可开交,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多,睡的比狗晚。

看着苦不堪言的两个管家,下人们都非常同情他们,同时在心里无比庆幸,幸亏我不是管家。因为那两位的境况,一个字形容“惨”!两个字“凄惨”!三个字“非常惨”!四个字“惨不忍睹”!

而被时刻盯着的墨轩后悔死了当时的决定,哎,当时怎么就头脑发热答应他们什么都不干整天陪着他们呢?现在可好,没有自由,想出去玩一下还要一一请示,等他们全部答应了才能出去,过得完全是苦逼的“软禁”生活。

这一天,墨轩终于奋起反抗,她不要在一群越来越神经质的家人面前过着避世隐居的生活,仰天大吼:“我要出去玩!”

大家也知道好像看的太紧了,只好答应让夜灵夜歌墨轩三人一起出去,而事实上暗地里多少随从暗卫就不得而知了。

墨轩对此只想说一句:如果作为大陆顶尖高手的东邪来了,他们再大的阵仗也挡不住他抢人啊。

墨轩也再不计较,只要能出去透透气逛逛热闹的大街见见外界的行人就行。

夜灵突然说想给墨轩打扮打扮,结果吓得夜歌抱着墨轩“逃命”去了,他们可没忘上次的打扮差点把墨轩折腾死。

看着热闹的街市,听着小贩的叫卖声和客人的讲价声,墨轩真心的感觉自己又回归人间了。

在家里每天不能修炼只能被几双眼睛盯着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无聊死了。

墨轩想要从夜歌怀里挣脱下来,“歌歌,可以放我下来了。”

夜歌却理所当然地说:“这里人多,挤着你了怎么办?”

“可是你不累吗?”

“不累,抱着小轩,永远都不感觉累。”

“……歌歌,你以后绝对很会哄女孩子开心!”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很会哄我开心啊!”

“什么逻辑,你和别人不一样,小轩永远是小舅舅最疼爱的人。”

手臂收紧,想到这个他们放心尖上疼爱的小人儿,以后的每个月都要遭受一次生不如死的折磨,就越发的心疼。

“可是,以后你会找小舅妈啊!”

“小孩子懂什么?就是找,我也找一个喜欢你疼你的人当你的小舅妈。”

“真的?歌歌对我真好!”

“呵呵,小舅舅不对小轩好对谁好呢。”

这个时候,墨轩眼尖地看到一个衣着华贵长相绝色的男孩儿,大概五岁的样子,无视这喧闹的环境,独自向一个方向走着。

他一身的冷漠,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周身两米之内,无人靠近。那孤绝的气息,嗜血的冰冷,让墨轩不由自主的想到前世的自己:杀手!

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这么小的孩子就有这种嗜血疯狂的杀手气息?是什么让他这么小就冰封了自己?看他的样子好像出身应该不错啊!

那控制不住的杀气让墨轩无端的为他心疼!想要靠近他了解他,甚至想要走进他的心里抚平他的心伤。

拽拽夜歌的衣袖,指着男孩儿,“歌歌,跟着他!”

大概走了一刻钟,在一个离街市不远的巷子里,男孩儿停下。

回身,看向两人,最后目光定在墨轩身上,直觉认为他们跟着他是‘他’的主意。

离得近了,互相也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他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头墨发用同色发带绑住,干净利落,一身黑衣更衬的他冷酷无情。总之长的是比歌歌还要漂亮,比歌歌还要冷,而且是真正的冷,好像这世上没有他在乎的东西,冷眼看时间,冷心对世人。这样的人,很难走进别人的心里,也很难让别人走进自己的心里,但就因为这样,才更让墨轩想要靠近他,温暖他。”墨轩这样评价他。

“‘他’容貌绝美,皮肤晶莹剔透,眼睛大而闪亮,像星星一样耀眼,鼻子小巧而高挺,粉红色的樱桃小嘴,总之就像个瓷娃娃一样精致漂亮。身穿一件月白长衫,银白短靴,更显得人可爱非常。他天生就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让人不舍得移开。”即墨明熙这样评价‘他’。

------题外话------

由于剧情需要,我把初次见面时男主的名字改了。剧透一下:他们还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以不同的身份出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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