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廉价旅馆,吃小吃摊,节省每一分钱,她必须要用身上仅存不多的钱坚持最长的时间,直到找到出路。
从天堂掉进地狱,玫归再怎么坚强也会难受,有的时候她走在大街上,人群熙攘,阳光直最下来,她看着这繁华世间,想到自己失去一切,很快就可能流落街头,餐无饱食,她就悲伤地蹲下大哭。
她不去上学。老师同学也已知道她家破产,父母离世,估计着已被亲人接走,再不寻她。往昔里,有点孤傲却寂寞的公主走了,同学们虽与她不亲近,但也没有人因为她有钱而讨厌她,现在她走了,有些人会有些空荡,但也终会忘记她。
玫归就这样坚持了十天,她希望能够得到一份工作,有吃有住,其它的只能日后再做打算。只是,她还是未成年,没有人敢雇佣她。
最后,她连旅馆的钱也付不出来了,被那凶恶的胖婆娘给赶了出来。她拖着一只小小行李箱开始漫无目地地走。从早上走到中午,从中午走到下午,一边走一边想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想着想着就会哭,走哭越麻木,她看不到一点希望。路没有尽头,可是她觉得已经走投无路。
或许她可以去找以前的老师和同学,总会有人肯暂时收留她,但她就是放不下她的自尊,她不愿寄人篱下,遭人嫌弃。
她走到一家小吃店,老板端着一碗碗云吞送到客人面前,香气四溢。她把手伸到口袋里,里面只剩下五块钱了。她心一横,走到店里,说:“老板,来一碗云吞”
不多时,一碗云吞就被端到她面前。热气腾腾的,汤面上漂着绿色萄花。
“姑娘,快吃吧。”老板娘温和地笑着说,然后继续忙活去了。
玫归先喝了一口汤,然后有点狼吞虎咽起来。好吃得让她想哭。她把汤也喝得一干二净,然后用最手的五块钱付了帐,继续在街上走。
“那姑娘有伤心事呢。”老板娘对在身边忙活着的伴儿说。
“现在的姑娘哪个没点心事啊,我们家那个还不是一样?呵呵呵。”
刚才玫归就铁了心了,用最后的钱吃最后一餐,然后沉寂地追随父母而去。
她在路边坐了很久,想起过去的种种,以及近来发生的变故,还有她流离失所的日子。这一切就都要结束了,爸,妈,你们等我。她在心里说。
她爬上了天桥,下面是川流不息的大马路,跳下去不被摔死也被撞死。就在她要跃身而下的那一刻,一双有力的左右手抓住了她,并把她抱了下来。是刚才云吞店的那对夫妇。
“你这孩子这是干嘛啊?有什么事可想不开的呢?”说着那位老板娘心疼地把她拉入怀里。
这怀抱好有妈妈的味道,温暖得使她放声大哭。
“好了,不哭,不哭,没事了啊。”她安慰着玫归,边用手拍玫归的背。
待玫归哭歇了,她才将自己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她心中明白,这对她是唯一一次机会。
“姑娘,那就做我们的女儿吧。”那对夫妇沉思了良久,最后终于开口对她说。
就这样玫归成了李家的养女。她管李春瑞就妈,管李成华叫爸。李春瑞和李成华有一个女儿,比玫归小两岁,她就是蔷微。
李家经营着一家小吃店,经济小康。虽然李家夫妇对玫归像亲生女儿一样,但她心里明白自己到底是个外人,说话做事都十分小心,但对李家夫妇她是真心对他们好,除了感恩还是很愿意把他们当亲生父母来爱。
但妹妹蔷微对这个突然出来的姐姐十分反感,她恨她的乖巧,恨她夺走父母的爱。她时常弄出一些恶作剧来整玫归,玫归却从来没有与她较真动气过。
在学校在家里蔷微都是一个爱惹事生非的青春期叛逆少女。常跟在她身边的其实就是那个爱笑的女孩。她叫王洁,大家爱叫她洁子。王洁常受人欺负,蔷微爱打抱不平,常替她出头。但只要是蔷微出马,事情只会越捅越大,到最后摆平事情的还是玫归。所以洁子爱跟在蔷微后头,但她却比较信服玫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