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服布料上乘,柔软光滑,她穿着它奔走了一整天,出汗流泪,又坐在脏兮兮的台阶上,还穿着它睡觉。但是礼服上除了她坐在台阶上蹭脏了一点外,竟没有任何的酸臭味,也没有任何的褶皱。
真是好衣服,玫归想,但对自己已经毫无用处了,留着它也是睹物思人而已,找个适当的机会把它还回去算了。
礼服连同自己贴身的内衣一起丢进了脏衣篓里,准备洗干净了再还回去。一想,又不对,虽说衣服不分贵贱,但这种礼服经过清水一泡,两手一搓,大概也就毁了吧。
好是好,但就是太娇嫩了。玫归将礼服拿起来折好,只能拿去干洗了,以后没事少穿这种衣服,洗一次还得破费不少。
华美的衣服不适合自己,不实用。众人围捧,高高在上的大少爷也不适合自己,灰姑娘和王子的爱情,是自欺欺人的童话吧。
刷牙洗脸,用手搓洗内衣裤,过了清水晾在阳台上。
眯眼望着高远的天,午后略带热气的风吹过来,8月了,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已经过4个月了。而他们真正在一个的日子有多久?才不过一个星期而已,人家是七年之痒,他们是七日之痒,她是他的爱情速食快餐吧,吃完了,随意地扔下了……
明明知道这次一拍两散再也没有回头路了,还是不停地想起他。时间,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吧。玫归收回目光,拿起洗衣盆回浴室放好。
肚子扁扁的,昨夜吃的东西早已消化掉了。但是一点食欲都没有,这个夏天热得越来越难以忍受了。拧开风扇,绿色的扇叶呼啦啦地转着,送出有限的清凉。
吃点什么好呢?玫归倒在沙发上想,出去买点水果回来好了,顺便把礼服拿出去干洗。
真好,生活里只剩柴米油盐和小资小调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不好。虽然孤单一点,但也能够自得其乐。
玫归立马起来换了宽松的牛仔裤,配刚才的背心。再将长发随意地挽起来,整个人立刻显得落拓不羁,野性中带一丝娇美。这样就很好,束缚在礼服做束手束脚的花瓶不是她喜欢的。
以前的那个率性坦荡,自由而带点小忧愁的玫归回来了!
拿了钱包往口袋里一塞,提上装着礼服的袋子,把脑袋再凑到风扇再吹一下,才舍得关了风扇拿了手机钥匙出门。
把礼服送到干洗店之后,玫归一路好心情地哼着小曲儿去逛超级市场。
买了必要的日用品,正要推着购物车前去排队结帐,看到水果区的火龙果正在搞促销,不由得兴冲冲地挤过去挑选了一大袋。
将火龙果放在购物车里,这才心满意足地去结帐。这下回家可以好好地大吃一顿了,这样一想,就更高兴了。
火龙果这种水果在以前她是极为不喜欢吃的,觉得没什么味儿,口感也不是太好。有一次,朋友提了来送她,堪称懒虫的她懒得切块,直接横刀切成了两半,拿小勺子挖着吃。
于是从此,她就喜欢上这种水果了。
像捧着精致的小碗似的,一小口一小口挖着吃,有一点点的甜。她就喜欢这种悠然自得的自在和清闲。吃完后,“果碗”里紫红中带白的凌乱纹路也美得一塌糊涂。
再没有什么比火龙果更有“品位”了。
出了超级市场,原路返回,取了洗干净的礼服。
略有一些怅然若失地:很快,你就可以物归原主了。
这时,手机铃声欢快地响起。之前她的铃声是绵长悠长有些伤怀的风笛曲,为了快些走出当前低落的情绪,她直接换成了轻快的清新的校园歌谣。
接起来听到的第一句话却让她犹如五雷轰顶——卖给你一个秘密!想知道你的父母是怎么死的!弟弟怎么失踪的吗!
冷静了两秒,玫归认定自己是碰上了骗子借机骗财,便嘲着手机吼:“无良的骗子!你去死吧!”
在公司未出现危机前,父亲就已经患重病,之后受不上公司破产倒闭的打击便一病不起,撑了一个星期便怅然离世了。母亲伤心过度,心绪无神,便导致了车祸,急急地追随父亲而去。而至于弟弟的失踪,大概是哪位亲人领了去,最后才被杨家领养了。毕竟当时的她自顾不暇,想去找他也苦得无门。
现在事情过去多年,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编出个什么秘密想讹她的钱,没门!
电话的另一端,风度翩翩的男人将手机移远了一点,待那阵震耳欲聋的吼声过去之后,才重新贴近了耳朵,淡淡地讲:“信不信随你,想要知道真相的就来巴黎找我,带上一千万,我随时恭候你。”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淡然从容地挂断了电话。她会来的,他确信。那他就在那里恭候她。
“阿远,定一张去巴黎的机票。”吩咐站在他身后的助手。
“是,少爷。”阿远颔首,出去了。
一千万,这个骗子贪念不小啊,想吞她的一千万!哼!一毛都别想得到!要不是他聪明地挂断了,她一定会把他骂得狗血淋头的。
玫归一点没把这个“诈骗”电话放在心上,心里只有一点小小的不快。
想起父母,玫归心里陡然一痛。还没有等她孝顺他们,他们就这么急的走了。心里的愧疚和想念一点点将她淹没,甚至,她还让弟弟失了踪,一直没能好好照顾他,甚至到昨天才和他重逢……
欧霆,他是她活在这个世上唯一的盼望和支柱了。
手机上已经存有他的号码了,那些数字已经烂熟于心,但是从不敢贸然播一次。只怕杨家的人起疑心,毁了他现在的生活……
玫归一边想一边慢慢地走回了家里。将东西放好,玫归拿出水果刀将一个火龙果切成两半,拿小勺子挖着吃。心情在这悠然的享受中一点点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