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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提上礼品去别人家做客耶。以前都是别人踏破门槛的往我们家来,各种名贵的礼品一件接一件的送来。”现在他像个寻常普通人一样,回妻子娘家过节,感觉竟有点新奇而兴奋。

“哎,要不是因为我,你现在还是坐在家里,等着人上门阿谀奉承呢。”玫归大笑。

“你这是损我,还是夸我哦?”

“你说呢?”

初二过后,也不管什么日子宜不宜搬家,欧铭叫来搬家公司把要用的东西全搬到了海边的新家。玫归和新请来的佣人一起,又是打扫,又是洗熨,忙了近一个星期,新家才焕然一新,终于有了家温暖的味道。

新生活渐渐步入轨道,因为玫归肚子里的小宝宝,他们并没有往其他地方去度蜜月,就腻在海边的新家里看海景,话家常,日子平淡而快乐。

欧铭带着女佣隔天进一次市区,到大超市采购新鲜蔬菜水果和日用品。其间玫归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再也没出去过,窝在这彷佛世外桃源的新家里,她已经觉很快乐。

天气已经一天天转暖,即使在海边吹风也不会觉得冷,夫妻两个时常一起到海边散步,说话。玫归想,再也没有比他们幸福的夫妻了,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多少能够得到。不是朝九晚五挣一点点家用,就是婚后发现对方诸多缺点,百般刁难,甚至还会争吵。现在他们相亲相爱又不用为面包发愁,再好没有了。

附近的房子里领居,玫归慢慢地也认熟了,大多都是公司的高层,天天日理万机。只有在假期的时候才会住到这里来散心,放松神经。混得足够熟的时候,她也请人家到家里来坐,喝个下午茶,吃个晚饭。有时,一大群人买了食物和酒到海边去烧烤,日子过得十分痛快。

但是有些时候,欧铭电话响,他一看手机就会走开才接起来。然后匆匆离去。他的反常她一早看在眼里,想必是他的父母又在想方设法的让他离婚回去吧。每一次,她都没有问,只装作不知。她相信他。可是,其它威胁的存在让她感觉到这份婚姻的脆弱,让她不能安心。但是,享受一天是一天吧。

就这样,正月十五也就是元宵节来了。是蔷微和焕天结婚的好日子,他们两个也一早打扮好前去现场帮忙。

好日子,天公也作美。白灿灿的阳光洒下来,就像夏天一样,只穿一件裙子都足够。

玫归穿着订做的白色纱裙,胸口以下就是膨胀开来的镶着亮晶晶珠子的大蓬裙,这样肚子看起来就不明显,整个人还显得精神不少。配一双半跟的淡银色鞋子,仍旧是迷死人的佳人。

欧名一身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黑亮的皮鞋,一样的精神百倍的样子,与她站在一起,真是十分登对。

当然,他们打扮已经算是很低调的了,为了体面才穿得这么正式。不像蔷微的那些女朋友,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想借此机会捞一个美男子回去,大有要抢了新娘子风头的架势。

只是,今天最美的,仍是新娘子,蔷微。她的风头,谁也抢不走,单是她脸上那一抹挥之不去的幸福神色都已经把其它花蝴蝶都比下去了。何况,她还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一袭抹胸式纯白婚纱,柔软的衣料紧紧贴在身上,胸前的丰满呼之欲出,小小腰身盈盈一握,薄如蝉翼的白纱一层一层又叠在一起,飘渺如梦。乌黑柔顺长顺盘起来,头上一顶小小钻冠,像足了落入凡尘的天使。她的美丽夺去了在场大多数男士的目光,只是可惜,伊人已是别人的了。

而今天的新郎亦是一身合身的黑色西装,尽现如模特一样完美的身材。场上女性的目光也被他的风采吸引了去。俊男配美女,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上午十点,结婚进行曲响起,婚礼正式开始。

玫归和欧铭以及妈妈坐在第一排,夏雨和洁子还有郑少风以及宝莱坐在第二排。那一边,那男方的父母亲友。

李父搀着爱女的手,缓缓走出来。当把女儿的手交出去时,他笑得很欣慰,并没有像电视剧里那些狗血的剧情一样老泪纵横。嫁女儿是喜事,有什么好哭的?再说,她嫁的是一个好男人,迎接她的是新的幸福。

新郎新娘踏着红毯步入教堂。

“李蔷微,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新娘深情望着新郎,“我愿意。”

神父看向新郎,“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毫不犹豫的肯定的回答。

下面掌声热烈地响起来,玫归鼓得手都红起来了,她由衷为他们高兴。还有李父李母,双眼都有些晶莹,他们的宝贝女儿终于嫁为人妻了。

交换戒指后,人们热烈地欢呼着,“接吻!接吻!”

一对新人相视而笑,带着一丝丝的不好意思,可是还是幸福地闭上了眼睛,舌头甜蜜地纠缠在一起。

婚礼结束后,一行人又浩浩荡荡赶去洒店的喜宴。

在酒店的房间里,蔷微脱下高跟鞋揉着发痛的脚,“结一次婚,元气大伤。没结之前还兴冲冲的盼这一天,现在穿这么紧的婚纱十几厘米高的鞋子,等会还会应付大量的客人,想到我都怕。”

“一生就一次,你珍惜吧。你有这个机会出尽风头,外面不知多少女孩子羡慕你还来不及呢,你还抱怨。你看我,8块钱拿一个红本本,就已经要坐在家里给人家生孩子了。”玫归坐在床上休息,在外面一个早上就已经累得不行了。

“生完孩子之后,叫他给你补一个婚礼,这么容易放过他怎么行?”蔷微笑说,在洁子的帮助下脱下了婚纱。

“对啊,玫归姐,女人结婚没一个婚礼怎么行,叫他给你补一个,那样才不会有遗憾。”洁子抱着婚纱,对玫归说。

“抱着孩子去婚礼?让人看我们笑话吗?”玫归反问,但是欧铭如果不提,她也不会提出要求的。为了她,他已经失去那么多,她怎么还敢要他做这做那?

“这种事情大把呢,你怕什么。反正到时叫他补给你去,不然我不放过她。”蔷微已经换上了修身的红色改良旗袍,显得婀娜多姿,不知出去又要迷死多少男人,“我要出去招呼客人了,你再休息一会。洁子,走啦。”

洁子也随着她出去。

玫归再坐了一会,也出去了,外面那么热闹,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坐着太闷了。

酒店大堂里摆上了十几二十桌,一个个觥筹交错,热烈交谈,一对新人已经一桌桌敬着酒过去。作为伴郎伴娘的欧铭和洁子,也陪在那里,喝得红光满面。如果不是有孕在身,现在陪在他身边敬酒的就是她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高兴,开怀畅饮的样子,目光紧紧跟在他身上。

“嘿。吃菜啦,你不饿宝宝都会饿哦,人家又不是不要你了,目光一直黏在人家身上。”这样的口气,不用看都知道是夏雨了。

玫归终于收回目光瞪住对面笑嘻嘻的男人,“你不说话会死啊?”

“咦,大喜的日子说什么死不死的。”坐在身旁的李母一听见马上说。

“妈,对不起。”

“你们慢慢吃啊,我过去招呼一些老亲戚。”李母笑呵呵地往临桌走去,与人说起话来,眉开眼笑。

“喂,我们也打算结婚了。”夏雨的目光飘向正跟客人敬洒的娇小身影,脸上的表情突然温柔起来。

“真的?”玫归不可置信,没想到这家伙竟是认真的,看来大家一对对好事将近。

“六月,六月我们就结婚。”

“没想到你是认真的。”玫归笑,拿起筷子吃菜。

“喂!”说得他好像花花公子,游戏花丛,不负责任一样!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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