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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天,顾一凌做事都有些心不在焉,只要听到走廊里传来皮鞋声,心脏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捏住,几欲停止跳动。

以前一到下班时间,她便会到林氏楼下等林敬,久而久之,她竟能在众多嘈杂声中分辨出他的皮鞋声来,沉闷而富有节奏,沉稳而又刚毅,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妙动听的乐曲。

如今这样的声音却成为了她的梦魇,她是那样害怕再次听到。

这天,在顾一凌的心神不宁中她接到了方易的电话,“小凌,到家之味餐馆来吧,我请你吃饭。”

说完不待她说话,方易便挂了电话。

顾一凌楞楞的看着手机出神,过了一会才猛然反应过来,脸上惊喜交加,悲怨交替,让人辨别不清其中真正的情绪。

方易是顾一凌从小到大的玩伴,是她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亲密的亲人,三年前却在她极其需要帮助时,丢下她不声不响的离开A市,到B市去发展他的事业去了。

想起那段时间的无助与绝望,那时顾一凌是极其怨恨他的,骂他不讲义气唾弃他没有人性,甚至有了与他绝交的念头。

只是慢慢的她却想通了,没有人规定方易一定要对她好,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便必须留在她身边。

他有他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有权力选择对他更重要的东西,她能怨的、该怨的便是:谁让她不是他最珍贵的存在?

想通了这些,顾一凌轻松了不少,但她知道,方易与她之间的友情已经隔了一层薄薄的纱布,再也难以像过去般亲密。

家之味,一家普通的餐馆,坐落于A市城南的一处旧街区。

餐馆老板是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人,经营着几样家常菜,菜色和味道算不上十分好,但顾一凌能从中吃出家的味道,这曾是她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只是那件事之后,她已有三年没有去过了。

顾一凌在公司楼下打了辆的士,半个小时之后赶到了餐馆,入眼便是有些陈旧的牌匾,其上用金黄色的颜色写着“家之味”三个大字。

经过三年无情岁月的洗礼,它却似乎没有丝毫变化,仍是那般简陋陈旧,桌子寥寥几张,客人不多,却少了许多商业气息,像普通人家,很是温馨,顾一凌眼中不由滑过一股暖意。

她踏上光滑带着岁月痕迹的石阶,走进了这间普通的屋子,看到赵大娘低头专心掐着菜叶子,涩声喊道:“大娘。”

赵大娘忙碌的手不由顿住,立即回过头来,眸光顿时一亮,接着狠狠一瞪,不满的抱怨起来:“你个臭丫头,怎么就这么狠心?三年啊,足足三年,你一次也没来过,你这是嫌弃我这地方还是怎么的?”

顾一凌赶紧搂住她的胳膊,晃了晃又用头蹭了蹭,满脸讨好道:“大娘,您别生气,我这不是来了嘛!”

赵大娘将头撇开,“哼!”

“以后我常常来陪您,好不好?”说完看到赵大娘的脸色晴朗了许多,眼神却不置可否,顾一凌立即保证道:“我说真的!”

在来到这里的时候,她突然想通了,伤口想要治愈,总是需要碰触才能上药,逃避永远不是办法。

赵大娘这才露出了笑容,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慈爱道:“唉,大娘的要求不高,就是想让你有时间来陪陪我罢了。”

望着赵大娘脸上掩饰不住的孤寂,想起家里的妈妈相同的处境,心中不由酸涩,眼眶都红了起来,她搂住她,声音有些哽咽,“大娘,以后我一定会经常来的。”

以前常常来餐馆吃饭,一来二去与赵大娘就熟路了起来,方知道赵大娘一生坎坷,小时候她家里穷,吃不饱穿不暖是常有的事,后来到了嫁人的年纪经人介绍与赵大爷结了良缘。

赵大爷是个憨厚老实人,对赵大娘是疼到了心坎里。

大娘早年的穷苦生活让她身体营养始终跟不上,伤到了根基,后来跟了大爷,生活慢慢好了,人也滋润了不少,却是怎么也怀不上孩子。

虽是如此,大爷不但没有嫌弃她,对她反而更好,大娘感动之余也全心全意的服侍他,将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

两人恩爱非常,相互扶持,齐心经营着家之味餐馆,虽然赚不上大钱,却总能赚些闲钱,生活也算是幸福美满了。

可惜好景不长,十年前的一场车祸夺走了大爷的生命,大娘伤心欲绝之余,再也未改嫁,独自经营着餐馆,直到现在。

赵大娘长得慈眉善目,心地淳朴善良,顾一凌与她相处得很是融洽,又心疼她的遭遇,便时常过来陪她,而赵大娘喜爱顾一凌的体贴懂事,将她当亲闺女一样看待。

有了顾一凌的陪伴,赵大娘觉得生活不再是那么的孤独无助了,不想丫头这三年来再也未曾来过,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话不多,丫头爱到心坎的男人。

“我不指望你经常来,你毕竟有工作要忙,你只要偶尔能来陪陪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赵大娘眼神忧伤,只是瞬间又恢复了过来,她突然想起什么,往门外望了望,“丫头,怎么没看到阿敬?他也很久不来了。”

听到这个名字,顾一凌不由僵直了身子,她低下头,掩饰眼中的不明情绪,“哦,他忙。”

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一看到顾一凌的表情,赵大娘便知道他们之间定是出了些问题,她张了张嘴,想要安慰两句,又怕惹的她更是伤心,于是赶紧转移话题,“阿易在里屋,你去找他,我来弄几个菜,很快就好。”

“我帮您。”顾一凌捞起衣袖,说道。

赵大娘将她推往里屋,道:“不用,你们两兄妹也许久不见了,肯定有许多话要聊,你去陪他。”

赵大娘家的里屋,其实不是用来招待客人的,是平时自家人用于吃饭的餐厅,以前顾一凌来的勤快,跟赵大娘相处的也好就把她当自家人了,她一来准把她往这屋里领。

听大娘说这套房子是赵大爷祖传的,有些年岁了,虽然陈旧却很大,通向里屋是一个七拐八拐的走廊,很有古时候大宅院的风味。

顾一凌对这里熟悉,很快就走到了里屋,里屋的门敞开着,一眼便看到方易仰着头斜斜的倚在木质沙发上。

他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打扮普普通通,却不显俗气,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他翘着二郎腿斜躺着,手臂懒懒的支在沙发壁上,漂亮妩媚的脸蛋微仰,迷人的桃花眼微闭,长而浓密的睫毛在脸上投出一抹阴影,整个人显得邪气万分又妩媚动人。

可能旅途有些劳累,他似乎睡着了,顾一凌打量了下屋子也没发现他的旅行箱,想来他是先去的酒店再来的这里吧。

顾一凌没有叫醒他,而是随意挑了张凳子坐下,拿出包里的手机开始登陆网站。

她最近迷恋上了一部小说,叫《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的作品。

盗墓盗墓,自然是盗窃古墓里的陪葬品,既然跟坟墓相关,自然离不开怪力乱神。三叔的文采极好,人物描述个性鲜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顾一凌被迷昏了头。

又因为盗墓里的场景很是玄乎还恐怖异常,她这胆小鬼只有白天才敢拜读,所以一有空闲准会花费在这上面。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正在顾一凌如饥似渴全神贯注的盯着小说看时,一股透心的凉意顺着她的脖子直溜到她的脚跟,她忍不住失声尖叫,回头看到方易站在她身后似笑非笑的望着她,她恶狠狠道:“装神弄鬼做什么!”

方易一脸无辜,“是你太入迷了,我喊了你两声你都不答应我,我只好偷偷溜到你后面,想看看你在干嘛啊!”

顾一凌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将小说保存书签,再退出网站,“要你管。”

“小凌,我好伤心啊!”方易夸张的捂住胸口,眨巴着眼睛,眼泪像要夺出眼眶,一副深受伤害的楚楚可怜样,“你宁愿看这种无中生有,乱起八糟的小说也不理我!”

顾一凌扶住额头,一脸无语,“我是看你睡着了,不忍心打扰你好不好!”

方易立刻眉开眼笑,“真的?”

顾一凌一脸严肃,“假的。”

“你!”方易漂亮的脸蛋抽搐不已,他幽怨的瞪着顾一凌,哀叹道:“人家千里迢迢跑回来看你,你就这么对人家啊?能不能不要这么冷血?”

冷冷的瞟了他一眼,顾一凌讽刺道:“说到冷血,我跟某人差远了。”

说完便看到方易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顾一凌方反应过来她说了些什么,不由懊恼,可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怎么也收不回来,气氛变得有些沉闷。

窗外的骄阳炙热似火,方易心中却无比凄凉。

顾一凌于他如至宝一般的存在,为了她,他可以连命都不要,在那样的情况下抛下她,独自前往B市又是多么的情非得已。

没有人知道,躲在B市听着手下描述她的情况,看着监控器里她的痛苦和绝望,他比她更痛苦更绝望,他恨自己不得不离开那座地狱般的城市,更恨那些伤害她的人,他最恨的,却是自己没有能力护她周全。

在B市的三年,他没日没夜的工作,豁出性命的拼搏,如今他手上的势力已非当初,伤害过她的人,他定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方易掩饰掉眼里的凶狠,回头望着那抹娇俏的人儿,声音温柔而无比坚定,“小凌,以后再也不会了。”

再也不会离开你,再也不会让别人伤你毫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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