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若初记忆中的故乡是南方一个山清水秀的古镇。
南岸,春风村。
百花村,小河的彼岸,对面,繁花似锦,鸟语天堂。
那一年,她七岁,终于有一天禁不住了未知的诱惑,偷偷溜出家门小心翼翼卷起裤脚趟 着潺潺流水奔到了对岸。
刚上岸就瞧见了一张骜傲不训的脸,眼里却写满了童稚与纯真。
“你带我去捉天堂鸟。”小男孩扬起了手中的弹弓,一点商量的语气也没有。
“我又不认识你,干嘛跟你去?不去!”她嘟起了小嘴,用小手捏着脸颊伸伸舌头扮了一个 搞怪的鬼脸。眼前这男孩太嚣张了,怎么说也比自己小,个头也比自己矮,该叫自己一声姐啊。
“不去就不去,好稀罕么?”小男孩嘟哝了一句,不再说话了,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只有从电视上才能看得到的捧捧糖。吧唧吧唧的吮着从她面前像个王子一样不可一世正眼也不瞧一下她大摇大摆地经过。
她眼馋地干瞪眼,咽了咽唾液,终于撒开脚丫子追上去,“我去!我去!”
“给,让你吮一下。”他奸计得逞,吃吃而笑,稚声稚气地道。
“嗯......好甜!”
“轮到我了!”
“......”
“小柳!”
“嗯!”
“把你口袋里的糖果都给我好不好?反正你家里还有那么多。”
“不好!”小男孩注意到了馋馋的目光,机警地用一双白兮兮的小手捂紧了口袋向后退了几步。
“你如果给我,我长大了给你当媳妇。”
“媳妇?给我当媳妇有什么好?”
“媳妇好处多啦,可以陪你玩,还可以帮你捉好多好多的天堂鸟,还可以生许多像你这样的小孩陪你玩呢?”她看着他那胀臌臌的口袋眼也不眨地道,她只知道媳妇会像妈妈那样生小孩的。
“真的?那!给,全都给你了,明天一定要生这么多这大堆小孩给我呀!”小男孩展开双手比划着。一想到有那么多伙伴,他就兴奋得手舞足蹈,好看白嫩的小脸红扑扑的像熟透了的苹果。
“当然是真的,我还会骗你吗,不过听我妈妈说,要提了亲还要过家家才可以生孩子的。”
“若若姐,你家住哪儿呢?”
“那,你看,就是那棵大槐树下。”
“好,你等着,明天我就叫爸爸妈妈去你家提亲,然后过家家,后天你就给我生小孩。”小男孩说完,一阵风也似的跑了。
没想到,第二天,小男孩真的登上门来了,他的一双小手牵着一对城里人打扮年轻貌美的夫妇,小男孩清明透澈的一双眼珠子贼溜溜地往屋子每一个角落骨碌碌乱转搜寻着什么,最后定格在她身上。
那样子俊美的叔叔刚踏进门槛就哈哈笑道,“闵兄,小弟来你家提亲啦。”
“哟,什么风把你南宫大老板吹来啦!进来坐,进来坐......提亲?”闵若初父亲的嘴巴张大得可塞进几只鸡蛋来,左看看右瞄瞄确定他是在跟自己说话,可他家里只有一个独 生女儿闵若初啊,而且才七岁,开什么国际玩笑!
“是这样的......”小男孩的母亲忍俊不禁一五一十地像一对小孩的事儿说了。
几人嘻嘻哈哈之中,便开玩笑似地将这门娃娃亲事定下了。
这是她认识他的第一次,她的终身大事却由此定下。
久而久之这两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一碰到小柳过来找她玩便都开玩笑说新郎官来探媳妇儿了,初时没觉得什么,倒觉得蛮好玩的,因为小柳每一次来如果不是带好吃的就是好玩的,而且都是她从来没有见过吃过玩过的新鲜零食和玩具。
又过了一年,她上小学三年级,他也搬到城里去了,走时送了她一块玉佩,上面刻着的彖体字是她和他的姓名。
他刚离开的那一阵子,她真还有点不习惯,老是吵闹着要见他,有时哭得稀拉糊涂,开始想他,挂念他,其实更挂念的是他所带来的新奇玩意儿。
再一次相遇,是那年上初中正式开学报到的第一天。
那天下着濛濛细雨,她跑出街买好生活用品骑着自行车回来在校门前那斜坡不小心摔了一跤,倒在地上痛得爬不起来。生活用品甩得满地都是,人来人往,显得十分狼狈。
就在这时,一把雨伞遮在她头上空,是他!
虽然体格形貌大变,从一个孩提时只会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奶声奶气的小破孩长成了一位酷酷的美少年,但那睫眉、那一抹笑容太熟悉了,是以一眼便认了出来,这算不算心有灵犀呢?
“呃,你怎么会在这?”她十分诧异地问,不由自主想起了儿时娃娃亲那档事儿,秀气的脸蛋倏地红得像熟透了的番茄。
他笑了,“以后跟你一班呢,不读幼稚园,小学连跳三级。”
“哇,天才!”在他的帮忙下捡完散落一地的生活用品扶起自行车朝他吐了吐舌头,露出孩提时欺负他当口的招牌搞怪笑容。
随着闵、南宫两家生意上的日益频繁来往,二人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那个如诗似梦般的青春年华,哪个少女不怀春,她何曾没有不止一次地委婉暗示他向她表白,偏偏天资聪颖的他在情感上却像个呆头鹅一般一点也不晓得她的心意。气得她睹气故意疏远他,和其他的男生却是有说有笑的。
初中三年,他都一直陪伴她身边左右,不但面对两次的跨年级升学都无动于衷,而且初三那年被保送进少年大学这个众多学子梦寐以求都求之不来的在T市百年难得一遇的名额都让他毫无所恋地抛开。
其实一个初中生的年龄才恰恰是情窦初开,思想朦胧惶惑的时期,她也懂不了多少,更何况是他?他在学习上是个天才,但不见得情商EQ便与天资齐眉。当她明白过来的时候却已迟了,少年的爱很单纯,爱如潺潺流水—细、绵绵然、恒久远,恨,却如怒江黄河,汹涌澎湃,一经泛滥,便不可收拾。
他开始憎恶她,思维既已成为定势,就算她再作恒河沙数的补救也是枉然。
有时候她也很矛盾,分不清这算不算一种爱。自从上了高中,他全变了,不再安分,不再是那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呆头书生,并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在外面混,打架闹事当喝白开水,整个人变得凶性暴戾起来。她又是气苦又是失望,刚开始还像个老师般很有耐心地淳淳善诱,却迎来的是他嘴边轻蔑不屑的嘲讽,慢慢地也开始转安抚为打击了。
这些年来在两家大人的撺掇下,加上孩提时就已荫发生根的莫名情愫,她早已潜意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未来夫君。
他是她的儿子,还是她的老公?高中年代里的那些岁月夜深人静时每逢想起时她总会扪心自问,感觉她就像一个伟大特殊的妈妈,充当着一个恋人与母亲的角色。
那些日子她真的很压抑,所以迫不及待的要逃离,就像一个长期软禁在一块漆黑而窄小空间里的人,闷煞了,异常渴望呼吸一些外的新鲜空气。
当她进入大学初来乍到之时,遇到了能言善辩,表面功夫戏份演到十足的哲峰时,长期积压下的深深压郁如洪水缺堤,一下子暴发开来。再者因为那个实不知以为知的初夜,于是芳心暗许,深以为终于找到了志趣相投,知冷知暧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当知道了真相之后的闵若初,情绪一下子很快便冷静了下来,这段小插曲似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干净利索。她已经很清楚很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而且树好了坚定的立场。
她要构建一个海市蜃楼,而且要变之为现实,那就是她与南宫柳的爱情。如果一切再回到孩提时那该有多好!但有可能吗?谁能把当年那个清纯可爱,眼睛澄明秀澈的小柳还给我?
他此时会不会也在想我?闵若初不自觉地想道。这些年来虽然一直都在冷战对峙中走过,但从来一直都黏在一起,谁也没有离开过谁!
闵若初满腹心事,差点被了一跤之后,头脑霎一片豁亮。
能的,一定能的!闵若初心情愉快起来,似乎看到了虚无飘缈炫目至极的海市蜃楼,那是属于他与小柳的一方净土,一个美丽的爱情。
“若初!在哪?快点回来呀!今晚姐妹们好好庆祝一下!难得今天全舍六人同在,另外嘛!嘿,嘿!有事儿想跟你商量一下。”陈静在电话那头“不怀好意”地笑道。
“死丫头,呆会我还得找你算帐呢!就快到了,现在正爬楼梯上去呢!”闵若初没好气的说道,脸上却堆满了笑容,闻其声看其脸,瞎子都知道什么叫如沐春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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