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她就是听雪!罗府随便抓个丫头模样都比她水灵,呃……这眼神怎么看都不够伶俐,哟,这手脚粗大的!”
罗府内苑厨房,晨光默默无闻端着一品官燕粥朝姚大娘福了福身,缓步退出。
姚大娘旁若无人的与身边伙计对她品头论足。
没人明白罗三公子为何在万千娇奴中央独独看中这个呆蠢的扫雪陋奴。甚至将她安排在内苑,时常进出公子居室,焚香扫尘,做着瑞儿姑娘才配做的事。
晨光将盛满燕窝粥的骨瓷盅置于桌上时,妙萏(音,dan,第四声)正伏在罗长卿怀中哭泣,“子骞哥哥,求你不要为难朝默,他还是个孩子,不懂事。”
这情景有些眼熟,她曾经跪在花下,紧紧抱着少年的腿,任大雨磅礴浇透衣衫,“子骞哥哥,救父亲大人,救我!”
淡淡一笑,晨光将碗勺摆放整齐。
对于五皇子朝默,晨光有些印象,顽劣愚笨,备受帝君白眼。自从他的母亲,端静皇后暴毙冷宫,就变成一头脱缰的野马,用帝君的话便是记吃不记打,活着混日子。不过他倒不是以愚笨出名,而是得罪了当今圣宠一身的贤妃亲弟弟——罗长卿。
端静皇后和太子还在世时,正逢罗长卿爱慕妙家的双生姊妹:妙萏和妙情。大有坐享娥皇女英的意思。孰料太子提前纳了妙情为妃,贤妃记恨在心。此时愚钝的朝默也跟着非要妙萏不可,帝君碍于皇后颜面,便以朝默妙萏青梅竹马为名下旨赐婚。
造化弄人,五皇子还没来得及穿上新郎喜袍,生母端静皇后便与太子相继去世。贤妃就此成为无名有实的后宫之主。不知好歹的朝默真是蠢到了骨子里,在这个节骨眼上还记着赐婚,缠着帝君大闹,听说昨日终于惹恼贤妃,被杖责一顿,丢出皇宫,还是忠心耿耿的老奴才用轿子抬回家的。
是个人都知道本该名正言顺继承太子之位的朝默现在可以该滚哪凉快就滚哪凉快了。
罗长卿余光落在晨光身上,“听雪,过来伺候郡主。”
“是。”晨光缓步上前,轻软的搀扶妙萏,“郡主,请让奴婢伺候您吃粥。”
妙萏惊讶的目光落在那只搀扶自己的手上,这是女人的手么,像一只长满冻疮的胡萝卜?
手中搀扶的藕臂瞬间挣开,晨光含胸,只听妙萏缠着罗长卿惊道,“这是你的丫鬟?你怎么能让这样手脚的人伺候?!”
“候着候着就习惯了。”罗长卿兀自掀开骨瓷盅,一阵米香溢满居室,只是没人察觉他的目光自从晨光进来那一刻就没移开过。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姿色平平的女人,竟有这般婀娜身段,透着一种让他十分熟悉却又说不清的东西。
像妙萏这样的金枝玉叶自然是没见过长满冻疮的手,恐怕被这样的奴仆伺候定要三月难以下咽。
晨光暗笑,转眼,这是她在罗府的第二十天,迎来冬天的第六场雪。窗外腊梅怒放,记得父亲大人最爱在这样的时令温上一壶上等青梅酿,自斟自饮,酒至酣时还会眯着眼算她新账。
“晨光,你可知罪?”
“回父亲大人,晨光不知。”
“陈夫子昨日又跟我告状,说你在他茶碗里放了两只青蛙。”
“青蛙是子骞哥哥送我的,它们自己长着腿跑进去,与我何干?”
“胡说八道,冬眠的青蛙也会跑?”
“子骞哥哥告诉我用温水泡泡就会跑。”说漏嘴了,那时正逢陈夫子有杯热茶,且晨光早就看不惯他的唠叨,便……
父亲大人又好气又好笑,骂道,“顽劣!你可知现在薛府上下,包括猫儿狗儿都嫌你了,也只有你的子骞哥哥由着你胡来!”
“那当然,我是子骞哥哥想娶的人,他不由我还由谁?”彼时晨光自信满满。
眨眼,青梅酒香越飘越淡,迎来暗无天日的三年,没有明天,没有希望,也没有她此生最敬爱的父亲大人。
她活了下来,从死尸堆里爬出,惊惶的发现自己妍丽无双的容颜陌生而又呆蠢,似是田里最常见的村姑。
这不是她的身体,却裹着她的灵魂。
她回到薛府,曾经的荣华富贵早已不在,只余一片烧焦的灰烬,灰烬里有父亲大人的遗骸,还有胸口插着一柄利箭的她,小小的身子,烧焦了,蜷缩着伏在父亲大人的胸口。
几经辗转,她在铁矿不分昼夜的做苦力,又经盐场鞭笞洗练,醒来时已经坐着散发臭气的大木车,和几十个妙龄女孩被卖进帝都。
如今,她叫听雪。
晨光低眉顺眼的嘴角悄然嗤笑。有潋滟光华流转,如此媚骨天成,纵然这具身躯再无奇,终有一日也将无法掩盖她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