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八年四月戊辰(初五),诏以尚书右仆射、中书侍郎韩绛,主持役法检讨工作,匡正得失,以述过往。
于是韩绛请立:役法检讨所,专责役法检讨、修正事。
两宫诏可,命三省督办。
韩绛将这个事情,交给了中书侍郎张璪。
四月己巳(初六)。
诏以新君登位,加恩宗室,特与宗室磨勘已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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