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不是的。
他厌恶的不是律师本身,甚至不是日复一日的重复着那些机械的工作。
他热爱律师这一职业,并在大学几年间为之奋斗到每个深夜,彻夜不眠只为了搞懂厚重法律文书中那些晦涩的法条,花费大半个月的生活费去购买一账通往北方联邦沃德法克州州立大学的车票只为了询问某个法学教授一件不可理解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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