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自从刚上初一那年家里发生事故,我因为要照顾三个嗷嗷待哺的小鬼缀学后,就再也没有认真地碰过书本了。
今天是星期三,坚坚和强强,笑笑都上学去了,我百无聊赖地趴在半旧的木桌上。习惯了那种忙碌不停的日子,突然间清闲下来我还真有些不能适应,这可能就是别人所说的,天生的劳碌命。
其实腿上的伤口虽然不轻,倒还不至于影响到我活动的,俩小子的警告还在耳边,他们说如果我敢不听话地跑出去摆摊,今晚他们就带着笑笑离家出走。
这警告,当然我是不能做真的。我知道他们只是心疼我天天在外面忙得像个螺旋。只是担心我没有文化,将来找不到个好人家,或是嫁了也被人看不起。只是我从来不肯将时间浪费在学习上,所以他们才故意以惩罚的形式来逼我。这俩人小鬼大的娃,其实我真的是很幸福的,不是吗?
不想辜负他们,可是摆在面前的书,我却是真的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如今我心里装的都是钱,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尽快赚到更多的钱,好有足够的存款,等到有了适合笑笑的血液时就可以随时让她入院治疗了。这样满身铜臭味的我,又怎么可能静得下心来看这些对我来说无异于天书的东西呢?
书上有坚坚用铅笔画圈着重标示的词,他说晚上要回来考我默写的。他们两个还煞有其事地为我制定了一张今日任务一览表,九点起床,九点半吃完早餐的三个小时用来学习英语基础知道,然后十一点半打的到夜辰大酒店还凌锐锋的皮包,回来时顺便买好晚上的菜,下午规定学习两个小时的计算机和两个小时的日语,然后做饭等到他们三个回来吃,晚上他们要给我发试卷,考我今日所学到的知识。
他们兄妹三人的早餐每天都是在家里吃的,中午是我早准备好的保温饭盒装的便当,他们自己带到学校去吃。晚餐的伙食早在三年前就被兄弟俩接手了过去。每天放学他们会带着笑笑绕过一条繁华的街道去菜市场买菜。强强负责带笑笑和包揽家里所有的家务,坚坚做好饭等到我按时从林阿姨家下班后回来,四个人一起吃。吃完他们在家复习功课,照顾自己洗澡睡觉,我则在这个时候出门兼职其他工作,比如给家政公司打零工或是捡垃圾。
我的家务做得又快又好,厨房手艺也很不错,以前因为年纪小只能在熟人林阿姨家里做,在外面她总跟别人说我是她家亲戚。林叔叔林阿姨都是妈妈以前认识的朋友,他们待我还算不错,至少每个月我都能拿到在我那个年龄来说,算是非常可观的月薪。而且林阿姨不限定我的工作时间,只要我每天把她家里所有的事都做好就可以随时下班,这对于要照顾弟妹们又还不到法定年龄找不到工作,也没有文化的我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林阿姨有时还会介绍我不忙时去她朋友家帮佣来赚取更多的生活费用,因为我的勤肯,别人用过我一次多半下次还会找我,即使通常我只有在林阿姨家下班后的晚上才有时间。这也多亏了林阿姨,所以将近六年来,虽然林阿姨从来都没有加过我的工资,依然是当年的两千块,但我也从来都没有过想要放弃这份工作的念头。
最近这段时间,偶然见到夜市里人家卖小吃的摊子生意火到爆,我灵感突现。于是很快花心思掌握了一套炸臭豆腐的技巧,在离家五里外的东城夜市风风火火地开起了小摊。
开始我还担心生意不好做,可是才做了第一天我就发觉做这个比给人家当保姆赚钱得多了,于是我当即辞掉了除林阿姨家外所有人新老客户。也不能说我不讲人情,这世道就这样,利益永远都是摆在第一位的。
豆腐摊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我原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也会慢慢好下去,可谁想,不到一个月就碰到那么个衰神,不止损了财还受了伤。
没关系,伊巧敏!,风水永远都是轮流转的,倒霉了这一次,下次你就会走运的。加油!你是最棒的!
暗中挥了下并不强壮的胳膊,我裂开嘴笑了。
……
这张看似简单到了极点的任务表让我来完成,其实真的还蛮难的,别的不说,单就第一条九点起床我都做不到。天,我至少已经有九年没迟过六点起床了,这么多年的习惯,怎么可能说改就改。
好不容易挨到七点半,我再也忍受不了地爬了起来,吃过早餐也才不过八点刚过,就听话地拿起了书本,我真的是很想认真学,只可惜已经在这里看了十多分钟了,那些并不复杂的单词我却是刚刚记起了这一个,前面记的另一个就自动被脑海里飘满的钞票挤了出去。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基础太差了,那时我上小学时,学校里还没有英文课,初中开始学基础,我又才上了半个多月的课。
看了看窗外明媚的阳光,我烦恼地抓了抓及肩的浓黑碎发,终于丢下书本拿起早准备好的东西出了门。
这个冬日里难得的晴朗日子,窝在家里发霉,浪费和金钱一样宝贵的时间可不是我的风格。
米色的小双肩包里有我的诺基亚,一些纸巾和几个大大可以随时装垃圾的蛇皮袋子,再放上一些零钱,就是我平时出门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但今天还多了另外一样东西,就是那个龟毛帅哥的皮包。
牛仔裤的口袋里有八十块钱,那是坚坚给我打的去夜辰大酒店的车费。家里的帐一直都是坚坚在管。夜辰大酒店就是坚坚和龟毛帅哥约好还皮包给他的地点,时间是中午十二点。也不知道坚坚那小子是怎么回事,明知道我从来都没去过传闻是本市最高档,离我们家至少有大半个城市路程的五星级大酒店夜辰,却还和人家约在那里。中午十二点啊,还有三个多小时,因为忙着工作我已经有九年都没有去过这个繁华大都市的另一边了。
舍不得那八十块钱,我打算走过去。是料定了自己不会像强强那乌鸦嘴说的一样迷路,长了张嘴巴我不会问路么?沿路说不定还可以捡些小东西什么的呢!
屋外阳光有些刺眼,我伸手挡了挡,看到自己手上的棕黄毛手套,不由皱了皱秀眉。手套是拆了我小时候穿过的毛衣织成的,我给坚坚强强和笑笑都有织,样式是我自己按他们各自要求织的,很有特色,不过可惜毛线旧了看起来不怎么好看。身上这套衣服也实在是土到了极点去了。
奇怪,什么时候开始在意起自己的外表来了?我自嘲地笑了笑,转身掏钥匙打开刚刚关上的门,回家换衣服。
大概是那个男人一句恶劣的‘大妈’伤了我的自尊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