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边上放着一本基础英语,和一本英汉词典,自从确定被夜辰大酒店聘用之后,这些书我已经可以看进去一些了,其实那个碗看多了也就那样,没啥子了不起的,本姑娘才不稀罕,看两眼就嫌弃你了。(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其实偶怕越看越舍不得,到时不愿还给他了。我天生爱厨,对这方面的东西,兴趣自然要比其他方面浓厚得多。)
我捧起书开始阅读,不懂的就翻词典,再也没有多看桌上的碗一眼。
冬日里难得晴空万里的好天气,这附近的房屋虽然都比较旧,但因为都是平房,所以采光很好,阳光透过并不宽敞的窗射进来打到我身上,我不禁惬意微笑。
是阳光感染了我?还是我融入了阳光?书中以前对我来说难如天书的词,此刻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
都说学习就是这样,先要懂得才会有兴趣,我越看越投入,口中喃喃有词,手上有一支铅笔,不懂的地方就画是圈圈,然后查词典,连时间的流逝都忘了。
直到突亢而好听的手机铃声响起来,我才放下书拿起茶几上的手机,但竟然不是它在响。我也忽然想起来,我的手机是不能唱歌的。
抬起头就看到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着的司空寞,他正微笑地看着我,我顿时红了脸,他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都没发现。
他掏出手机接电话,是阿蓝妈妈的,她在问他有没有接到我?怎么这么久还不回去?
司空寞则告诉她,他刚到我家,马上就要走了。
我偷偷打量他表情,怎么他好像,也没有心情不好哦!这样我也放心了一点,至少让我知道了,他并非非我不可。
“你,什么时候来的?”等他挂了电话,我才问他。
“有一会儿了,见你看得认真,就没打扰你。”他微微一笑,很温柔,比昨天还要温柔,我顿时惊悚,我还以为他现在想通了,要将我当作朋友或是妹妹看待了呢!但见这情形,他是根本没将昨晚那几句让我半死不活的话放在心里了,我忽然就哑口无言。
那样的话说了第一次,我哪还有勇气当着他的面接着说出第二次,况且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他对我这样好,是我的福气,我又怎能不识好歹地一再打击他男性的自尊,而且是在他笑得这么温柔似水的时候。
我拘束地坐在沙发上不知如何反应,只能傻傻地哦了一句。
他没有多表示什么,只笑着站起来,对我伸出手:“走吧!”
他站起来的时候,我大略地看到他今天穿了件灰白色带毛领帽子的长风衣,风衣直达膝盖,一下子就将他健壮的身形衬得更加修长清秀了些,一丝不苟的发型似乎也有改变,除了成熟,还隐约地多了一丝朝气,这样的他比昨天那一身正儿八经的西装看起来至少要年轻五岁,不会比二十五岁的沈慧钦看起来年长。毛领上英俊的面容温和依旧,笑脸依旧。
我心里很清楚,其实嫁给他,真的是很不错的选择,他人品好,家世好,长得也是难得的好,个人能力也极其出色。阿达叔叔以前是国家公务员,公务员没有子承父业的道理,他的广告公司是自己一手创建的,听说在业内很是占了优势。
他家人也好,不会在意我带着三个小的,不会在意我没有文化,如果是他,他绝对会成为我最坚实的依靠吧!但是面对他抬起的手,我却仍是没有勇气,将手放进他掌心。
对不起!原谅我已经没法再爱你。对不起!你值得更好的。
假装没有看到他的手,我以换外套为名微笑着从二人之间的沙发缝隙处进了卧室,我没有回头,不敢去看他的受伤,因为我怕自己会狠不下心,会突然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