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现在的你,是否相信命运。想来,你该是相信的。你的婆婆信佛,每个农历月十五,你须要陪着她上庙里茹素。你的丈夫也迷信的。这似乎是生意人的通病。他们每年都会赚很多钱,然后挪出其中一小个零头慷慨地捐与寺庙。他们总是祈求佛祖保佑,保佑他们平安健康。因为他们一点也不眷顾天堂,人间就是他们的天堂,用财富筑起来的天堂。他们总希望能够活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就在几天前,你公公跟他的几个朋友跑香港去赌马,他拿你女儿的预产期号码下注,结果连赢十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你的公公很高兴,他说这孩子旺他。他给你包了一个很大的红包,你在夫家的地位又明显抬升了几分。
我以前是不相信这些的。什么命中注定,都他妈的扯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瞅瞅孙中山,瞅瞅1919年的五四年青年们,他们勇敢地同既定的命运抗争过,正是因为他们的搏斗,才会有我们今天的安生。什么莫强求。如果自己都不懂得为自己争取,你还能指望谁帮你?我顽固地认为有耕耘,自然就会有收获。这不是命,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我努力,就算是飞蛾扑火,就算是直撞南墙,我也无所畏惧。可是现在,我不得不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话,还是有它一定的道理的。
妈妈没有告诉我,很多事情,不是光努力就会有想要的结果。我不怪妈妈。因为即使她说了,我也不会听的。我了解我自己。当时我就像是一头失控的犀牛,而爱情,它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我只看得见那漫天的火光,扑闪,扑闪,火红得耀眼,于是我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疯狂。
还记得上学的时候,总有个蹬三轮车卖盗版书的大叔在我们家巷子口摆摊,我还在他的书摊子里买过书呢。五块钱一本的古希腊神话。我还特意上新华图书城对比过,没什么差别,就是纸的质量差些。
我在他们家买过一本希腊童话。坦塔罗斯的故事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他是主神宙斯的儿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后来他犯了错,得罪了众神。他被囚禁在湖心一棵硕果累累的果树下,湖水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流淌,漫过他的下巴,可他一口也不能喝。那些鲜美的石榴果实垂落在他的额前,可他一口也吃不得。
在那段暗恋叶凌轩的日子里,我忍受着同坦塔罗斯一样的折磨。他站在我的面前,我不敢伸手触摸。我的手机里存着他的电话号码,可我一次也没敢拨通。我感觉他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
我跟叶凌轩是如何熟络起来的,一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明白。兴许是由那一通搭错线的电话开始的吧。似乎凡事有了第一次以后,第二次便来得轻而易举。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人拨错电话号码,但是能够成就一桩美好姻缘的却在少数。
后来我又接过叶凌轩的几次电话,都是打错的。我有时候甚至会怀疑,或许叶凌轩只是拿薛书宇当借口,他其实也是渴望听到我的声音的。渐渐地,叶凌轩不找薛书宇了,他打电话,纯粹只是想找薛书妍聊天。
他跟我说起他的暗恋心路,我有点嫉妒那个叫林诗晴的女孩。我安抚着他的忧伤,却对自己的情感只字不提。我是一个还不错的倾听者,却不是一个很坦诚的倾诉者。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那个秘密,我始终守口如瓶。
我常常想,是人生承载着遗憾,还是遗憾成就了人生。叶凌轩为一个叫林诗晴的女孩痴狂,她对他的爱视如草芥;我想要叶凌轩的爱,他却从来都吝啬于给予。我的遗憾,叶凌轩的遗憾,一生的遗憾。
你当然不觉得遗憾。因为你现在过得很幸福。你结婚了。你的丈夫待你很好,你的公公婆婆从不刁难你。你有一个懂事的儿子,几个月后你将会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都说你旺夫,你的丈夫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全是拜你那双肥厚的耳垂所赐。你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你的丈夫从不在外面沾花惹草。
你真可怜。
回忆里的痛苦不可怕,空白才是真正可怕的。我要把我所有的一切统统都告诉你。你必须听我说。我不允许你逃避。没有我,你是破碎的。
在那段初识的日子里,我跟叶凌轩一直保持在适度的安全距离以内,且近且远,我觉得那样于他于我都是好的。那时的我们之间,尚还能自由呼吸。我很快乐,也很满足。学生时代的我,还只是个思想单纯容易知足的小女生,一点也不贪心。
是叶凌轩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平衡。
他不该来招惹我的,不该给我希望,不该扰乱我的心。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平静,就那样被他硬生生地摧毁。是他!是他毁了我的爱情,毁了我所有美好的愿景。从此我们都被封锁在晦涩的情感过道里,那个比地下室还要漆黑,闭塞的闷热的空气十分稀薄的狭小暗房。我只是个影子,见不到日光倾城的影子。
我还记得那天我跟李艾约好去海洋馆看海狮表演。我起晚了,头也来不及梳就匆匆赶出门。你也知道李艾这个人最守时,如果我去晚了,指不定就抛下我,跟其他人到别处疯去了。我裹紧羽绒服往外冲,完全没在意周围的路况。不期然撞上了一堵肉墙,是我们宿舍楼的管理员。那大妈揪住我,说是楼下有人找。我纳闷地拐进会客室,还一边抱怨那人来的不是时候。
天啊。怎么可能是他?我捂住嘴巴,诧异地瞪着叶凌轩,我很激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不敢相信,他就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我以为那只是我的幻觉,我极度震惊,甚至顾不上思考他的来意。
他就倚在会客室门框上,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是左手还是右手我记不清,当时我的脑子一团乱,哪儿顾得上关注这些细节。他文雅地笑着,伸手刮了下我的鼻子,“傻了?是因为看见我太高兴了吗?”
我浑身战栗,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鼻子。我能感觉到,那上面还有他指尖的温度。神啊。救救我吧。我快要幸福得晕过去了。我的心狂跳着,像是一只站在天线杆上大跳芭蕾舞的喜鹊。我简直太高兴了。我好想冲到操场上狂奔几百米,我好想好想冲着天空嚎叫几声。我激动拉住叶凌轩的手一路狂跑,直到叶凌轩叫住我,“妍妍,你要拉我去哪里?”
我停住脚步,懊恼自己的疯狂。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很用力地呼出,我没来由地大笑,然后有些局促地说:“啊。我真马虎。我们现在去找李艾,她那里有海洋公园的票,我们一起去看海狮表演。”
相比起我的激动,叶凌轩反倒很平静。是啊。他当然很镇定,是他搞突然袭击的,又不是我。叶凌轩的嘴角一直挂着微笑,他拉住我,温柔地说:“你能给李艾打个电话吗?我们先去找住的地方,安顿好再去找她。”
“哦。”当然好。只要他说的,我能做的我都做。我顺从地掏出手机,李艾说她帮我们联系住的地方,让我们俩到宿舍楼下等她。我带着叶凌轩到李艾的宿舍,一路上好多女生都在瞧叶凌轩。我特自豪,因为我就站在他的旁边。我跟她们不一样,我不用站在远处偷偷欣赏他。
李艾带我们到李叔叔单位的培训中心,这里环境很好,平时不对外开放。来时李艾已经让李叔叔跟总台交代过,我们取了钥匙,就直接搭乘电梯上楼。
那是一套小型的酒店式公寓。很干净。房间里还有个小厨房和餐厅,有种家的感觉。我们陪着叶凌轩玩了三天,我很庆幸,这三天李艾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需要李艾,有她在,我跟叶凌轩的相处会变得自然些。我实在不敢想象如果让我自己单独面对叶凌轩会是怎样的光景。我害怕,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担心我的热情会把他吓跑,我不想丢失我仅剩不多的矜持和尊严。李艾我的身边,至少看着她,我还能保持一丝清醒。
叶凌轩要走了。第四天早上八点的车票。我跟李艾一大早送他到车站,他什么话也没对我说。我们目送着他上车,目送着他乘坐的班车驶离我们的视线。
那天天空飘着毛毛雨,我的心就跟脚下的柏油地一样,潮潮的,阴湿。我的手机响了一声,我打开来一看,是叶凌轩发来的短信。他说:“妍妍,我喜欢你。我不想只是你的朋友而已。”
叶凌轩说他不想只是我的朋友而已。我很激动,但是我不能相信。直觉告诉我,这是个陷进,我不能掉进去。我失神地盯着手机,手是颤抖的。毛毛细雨洒在手机屏幕上,模糊那些宛若恶魔符咒的文字。李艾用手肘顶了我一下,好奇地探过头瞧我,“谁的短信?”
“啊?哦。”我忙把手机塞进衣兜,悄悄舒口气,“是叶凌轩,他让我跟你说声谢谢。”
“谢啥,大家都是朋友。”李艾潇洒地把手一挥,然后勾住我的手臂,“走吧。既然都出来了,我们俩玩去吧。”
我拍开她的手,蹙起眉头,“你又要翘课?”
李艾腆着笑容朝我撒娇,“走嘛,走嘛,人家好想唱歌。”
“这么早?KTV还没开门吧?”
李艾堆满笑,狡诈地看着我,“我们可以先去吃早餐!”
李艾很满足踏进KTV,外套一脱,便开始霸住话筒鬼吼鬼叫起来。她唱得起劲,闭着眼睛,完全的自我陶醉型。我缩在沙发里,我默默地掏出手机,倒回叶凌轩的临别短信,目光定格在那些绕我心扉的字符上——“妍妍,我喜欢你,我不想只是你的朋友而已。”
我默读叶凌轩的短信,在心底悄悄盘问:“叶凌轩,为什么你只说喜欢,不说爱?”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沙发椅上。我很茫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乍收到叶凌轩的短信,我的心情是复杂的。也激动,也欣喜,也紧张,也忧虑,交迭在一起,纠结成莫名的窒息感。可是冷静过后,我开始觉得有些疲倦。
我总是在猜测叶凌轩的心思,尔后又害怕面对答案。也许潜意识里我早就已经预感到这一切的发生,只是鸵鸟地认为只要不去正视它,我们就还可以像之前一样简简单单地做朋友。
我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又把它摁掉。我在我和叶凌轩之间筑起一道围墙,我严格地命令自己不能将感情宣泄过界。我一直在逃避,我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情感,我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失控,我把我对叶凌轩的迷恋像弹簧一样不停地不断地不住地压缩再压缩,然后我听见“砰”的一声,一道闪电狠狠地将我的天空劈成了两半,我听见碎裂的声音,那是从我的手机里发出来的,我的世界猛地震了一下,电光石火之间,那道墙慢慢裂了开来,叶凌轩刮起的暧昧风潮直直向我涌来,我势单力薄。
我用颤抖的手给叶凌轩回了一条短信。我说:“抱歉。叶凌轩,我们只当朋友好吗?一辈子的朋友!”我特别强调一辈子。我如此决定,全是为了坚持那可笑的“一辈子”三个字。
我固执地不去思考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错,我恐惧,哪怕一丁点儿的疑惑都有可能动摇我的决心。我只能一味地催眠自己,“这么做对我们都好。这是最好的结局。”
那些悲欢离合的故事我早已司空见惯,却不能习以为常。曾经我看着薛书宇一次又一次地堕入爱河,而后又一次又一次地溺水。我眼看着他同他的那些女朋友们是怎样从陌生人变成朋友,再从朋友过渡成情人,最后又沦为陌生人,甚至可能还会演变成彼此仇恨的敌人的。这样的结局太凄凉,我不想只图那半晌贪欢,到最后,连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
我知道你一定会嘲笑我是个胆小鬼。我才不是胆小鬼。我只是不想失去叶凌轩,也……不想失去我自己。你不会懂的。你不会了解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因为你的世界观里只剩下“拥有”和“不想要”两个概念,“得到”来得太容易,你已经淡忘了“追索”该如何定义。
你从来不说爱。那对你来说只是件无聊的玩意儿,你甚至不屑于拿它当消遣的东西。你从来不提它,也不许你的丈夫提。你说爱是世界上最肤浅最无聊最可笑的字眼。你憎恶这个字,正如你厌恶我。你藐视我,藐视我卑微的爱情。
那段被叶凌轩突如其来的告白整得心烦意乱的日子,我喜欢上了沉睡这件事情。那些天,我陷入了没日没夜的睡眠,能逃的课统统都逃了,逃不掉的课只好到教室去睡。中文系的课不多,我每天几乎都耗在宿舍里。除了家里的电话,谁的电话我都不接。我也不跟李艾出去疯了,我就把扔在宿舍里,自生自灭。
我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昏睡的时刻比清醒的时候多得多。我无意识强迫自己去思考任何事情,以一种极端偏激的姿态执拗地维护我所认定的安宁。
直到有一天,我趿着拖鞋蓬头垢面地拉开宿舍的窗帘,阳光直直地刺进我的眼睛,我急忙垂下头,伸手遮挡住太阳的光线。
我看着楼底下人来人往的同学,他们的身上都沾染着阳光的气息。我隐约听见他们的笑声,我才发觉我已经好久没像他们那样笑过了。
正当我顾影自怜之际,我的手机开始不耐烦地叫唤起来。我挪回书桌旁,捞起手机放在耳边,慵懒地发出一个单音,“喂……”
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轻笑,“还在睡觉?”
“没。”我勉强挤出一个单字敷衍对方,慢吞吞地转过身,将屁股挪到书桌上。我一个字也不想多说,连催促对方挂电话的劲儿都懒得使。
“懒猫,今天不上课吗?”电话那头似乎没有主动挂电话的意识。
我瞄一眼闹钟,北京时间八点半,算算正是第一堂课的时间,但我可没兴趣跟不相干的人讨论这个时间我应该出现在教室还是待在宿舍。我头疼地抚额,颇为无奈地问:“叶凌轩,你有事吗?”
“好久没听见你的声音,想听听你的声音。”叶凌轩用带笑的语气说着这句早该被写进电视剧里演绎无数回的滥俗对白,我有点失落。接着叶凌轩又说:“李艾说你成天把自己闷在宿舍里,连课也不怎么去上。怎么了?生病了吗?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知道叶凌轩此时对我的关心并非虚情假意,我有点惶惑不安。我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半开玩笑地说:“叶凌轩,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关心我?这样我会误以为你是喜欢我的。”我一方面排斥这样的试探,一方面又在期待他给的答案。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既别扭又矫情。
叶凌轩说:“妍妍,你没有误会啊,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真的很矛盾。他喜欢我,我该高兴的。可当真他说出口,我反而觉得这些话像块巨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茫然地盯着天花板,思绪飘回一年多以前的那个夜晚。我恍惚听见薛书宇的声音——“你是喜欢肖洁,还是喜欢她的酒窝?”薛书宇的话就像魔咒一样,每逢我朝叶凌轩跨出一步,它就马上跳出来制止。我不是肖洁,也没有酒窝,更不能弹得一手好钢琴。叶凌轩到底看上我哪一点?或者我该这么问,我的身上究竟有哪个地方有幸成为林诗晴的投影。我不说话,不是因为生气,而是无言。
叶凌轩平稳的语调透着一分探询,“怎么不说话?妍妍,我想你是真的很不舒服。”我说没有,叶凌轩不信,“那怎么都不去上课?李艾说很久没看到你,感觉你从人间蒸发了。”
李艾这家伙总喜欢一惊一乍的,跟妈妈一样夸张。我说:“你听李艾在那儿胡吹,她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叶凌轩轻笑,“她也是关心你,你没事就好。”
叶凌轩绝口不提那天那条短信,我甚至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发错对象而不自知。他不说,我就装傻到底。我自然不会主动像他问及那件事,不是我不在意,只是我有我的骄傲与矜持。叶凌轩这种暧昧的态度我不知道我能漠视多久,我感觉我们好像坠入一口黑漆漆的枯井,井口仿佛有一处光亮,然而我并不知道该如何迎向它。
第四章我是你手上的伞还是你伞下的雨我的生活又回复到正常的轨道,每天骑着单车跟李艾到处闲晃,晴天晒太阳,雨天赏雨。我不喜欢坐公车,固定的路线,一样的站点,每天每天地重复,让我觉得乏味。我喜欢自由,喜欢畅快的呼吸。
有时,李艾也会找刑远当我们的车夫,开着他的广本带我们遛弯。那时候我跟李艾每天都祈祷最好刑远一辈子打光棍,深怕他有了家室以后就没空搭理我们。
我还是会跟叶凌轩通电话。早一通晚一通是固定的,间或空余的时间也会打打电话聊一聊。没有刻意约定什么,不知不觉成了习惯。每天早上赖在床上等着叶凌轩打电话催我起床,晚上睡觉前打电话向他道声晚安。叶凌轩习惯当我的闹钟,我也习惯晚上睡觉的时候不关机。
日子过得很快,一学期进入了尾声,寒假接踵而至。那天,我在宿舍收拾行李,叶凌轩给我打了个电话,他问我寒假有什么打算,我说回家。他说:“回家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俩出去玩吧?”他的提议真有诱惑力。只可惜……“我倒是想啊,可惜姐姐我囊中羞涩。”叶凌轩爽快地说:“旅行社的报名费我帮你垫,怎么样?”“不要。我才不要花你的钱。”我毫不犹豫地回绝。
我从来都不觉得女人花男人的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我跟叶凌轩的关系也还没好到那种金钱可以互通的程度。我有手有脚,再不济,我还有爸爸妈妈,干嘛要花他的钱?
叶凌轩可怜巴巴地问我:“你真的不考虑?”
“嗯。不考虑。”我坚定我的立场。
“那好吧。”我隐隐听见一声叹息,声音很小,我怀疑只是幻听而已。“那寒假我们就见不着面咯。我要跟我爸妈到加拿大探亲,可能你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走了。”
“哦。这样啊。那你一路顺风。”听说寒假见不到他,我难免还是觉得有些失望。
叶凌轩突然恶狠狠地对我说:“薛书妍,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缺心眼的女人。”
我刚想开口辩驳我是女生,不是女人,那厮已经挂断电话,只留下几声落寞的忙音回应我。我的心空荡荡的。叶凌轩令人捉摸不定的情绪变幻着实让我郁闷到了极点。我的心情就像不刮风不打雷不下雨不出太阳的夏天,闷得慌。
回家那天,李艾非要送我。刑远把我的行李一件一件搬进广本的后备厢,失笑道:“怎么这么多东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逃难去了。”我坐进车里,背靠着车门,将一只脚伸直了搁向旁边的空座位,一个人霸占了整个后座,降下车窗,优哉游哉地朝还在车外头忙碌的刑远说道:“要真是逃难,我就什么都不带了,把人捎上就行。”
刑远捣腾完我的行李,坐进驾驶座,趁着系安全带的空挡瞥了我一眼,“女孩子家,坐没坐相。”
“哥,也就在你嘴里她还能跟女孩子沾上边,我们都管她叫瘦猴。”李艾坐进副驾座,朝我丢了罐可乐,“给,你的水。”我忙伸手接住,“姑奶奶,这是可乐,不是皇家礼炮,你这么丢它会开花的。”
李艾拉开她的可乐拉环,喝了一口,若无其事地说道:“开了倒好,顺便可以帮我哥洗洗头,一会儿他还要约会去呢,省得打发蜡。”
李艾损人向来六亲不认,只要她一时兴起,谁都不是她的对手,就连我这个学中文的都要甘拜下风。她的遣词造句堪称一绝。我很识时务地闭口,不接李艾那茬儿。常言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今我坐在刑远的爱心座驾上,不得不低头。我想我还是低调点。虽然不能帮刑远拔除李艾那根毒舌,但至少我还是可以做到不跟在一旁敲锣打鼓的。
刑远疑惑地问李艾,“我最近应该没得罪你吧?”我从后视镜看到他白皙的半边脸,带笑的眉宇平坦光滑,没有一丝褶皱。
“你是没得罪我。”李艾说,“不过就是有点看不惯你的约会对象。”
刑远转动方向盘,将车驶进分流道,“你说官莉?她怎么得罪你了?”
李艾言简意赅,“磁场不对。”
刑远似乎毫不在意李艾的任性,“又不是你跟她谈恋爱,我跟她磁场对了就好。”
李艾忽然转头对我说:“妍妍,下回路过永和记得提醒我给我哥买两杯豆浆。”
“啊?”我还没意会李艾的用意。
李艾凉凉地扫了刑远一眼,“妍妍,你记住了,我哥喜欢吃馒头,而且一次还要吃两个。”
“哦。”我不知道李艾为什么会突然扯上豆浆馒头,木讷地吱应一声。当时我的思想还相当纯洁,压根不知道李艾那鬼丫头其实是意有所指。车厢内气氛说不出的诡异。我瞅了瞅刑远,发现他的脸颊涨得通红。是暖气开得太大了?
刑远的语气显得颇为无奈,“李艾,你一个女孩子,哪里来的这些污秽的思想?”
李艾贼笑道:“我的思想一直很健康啊。我只是比较了解你嘛。你不就喜欢官莉胸板上蒸着的那俩白面馒头吗?”
“噗。”这回我可算是听懂了,一时没忍住,整口可乐喷向刑远的后脑勺,“哈哈哈哈。”顾不上跟刑远赔不是,我捂着肚子狂笑不止。
“李艾!”刑远横了李艾一眼,眼神却没有半点威慑力。
“好嘛。”李艾无辜地望向刑远,“我错了。我不是比较了解你,而是看透了那个官莉。她除了那俩馒头,好像真没什么好让男人喜欢的。”
李艾一副同情的表情看着刑远,瞧得他面色通红,微微泛青,不过不像是愤怒,而是害羞。刑远有些尴尬,“书妍,纸巾盒在车后座。”
“哦。”我连忙抽了几张纸巾递给刑远,“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一时没忍住。”可怜的刑远,任劳任怨地充当我们的车夫兼搬运工,唯一的报酬居然是李艾的调侃加上我的可乐喷泉。
年轻就是好啊。可以由着我们任性,由着我们犯错,反正我们还年轻,年轻就是资本。我多想时光能够倒回到那个时候,时间的胶片不再转动,那些静美的画面可以被永远的定格在时间的峡口,我们始终像当初那样笑着,像三月里小雨润泽过的清泉,叮咚,叮咚,笑声是那样的美好动听。可是不可能了。
时间不曾为谁滞留,岁月无情地带走那一张张青涩的笑脸,我们什么都没有了,现在的我们,已是满身的尘埃,千疮百孔。
我们说说刑远吧。他可是个老好人。两年前你公公心脏病犯了,连夜住进医院,刑远帮了不少忙呢。
读书那会儿,我们总喜欢使唤刑远,谁让他比我们大呢。我跟李艾是真真地打从心底信赖他,依赖他,仿佛有他在,天塌下来都不怕。他的身上有着历经社会打磨洗练的成熟与稳重,薛书宇这样毛毛躁躁的青年跟他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类。在我尚未理解透彻安全感为何物时,刑远的存在叫我开始懂得何谓踏实。
你一直到现在都还很信任刑远。旧识搭配名医院主任医师的头衔,为你的生活提供了不少方便。你一直跟刑远的夫妇维持着状似亲近的关系,就算你已经跟李艾闹僵,你也不会同刑远翻脸。我想,这大概就是你所谓成熟的表现吧,如果成熟等同于世故的话。
我还记得那天我跟李艾在长途汽车站的铁门旁买了两根棉花糖,我原本是不吃糖的,不想扫了李艾的兴,还是陪着她吃了几口。
李艾一直陪着我,我感觉她似乎被妈妈附身了,直到我上了车,她还黏在我的身后头,左一句交代,右一句叮咛,“自己一个人路上小心。包包要看好。记得你有三件行李,下车时别落下了。到家时打个电话报平安。还有,寒假回家要想我。”我打了个哆嗦,“行啦。肉麻兮兮的。”李艾睨了我一眼,“就知道你这女人没心没肺的。回家常联系。”我好笑地觑着李艾,“哎哟,行啦,我就回去一个多月。车快开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吧,一会儿司机该轰你下车了。”
“那我走咯?你自己小心。”
“嗯。路上别再欺负刑远哥了,我看他那张脸都快成调色盘了。”
李艾朝我挤眉弄眼,“怎么?你心疼啊?”
我恨不得踹她一脚,啐道:“去,我这叫良知!”
我看着李艾依依不舍地走下车,站在我的视线能够触及得到的地方,一直朝我挥手。我的心微微泛酸。李艾其实一直都是个多愁善感的姑娘,只是她总喜欢逞强。我将手贴在窗玻璃上,一直朝着车窗外的李艾微笑,直到她缩成一个焦点,然后消失不见。
长途客运驶离喧嚣的城市,疾驰在高速公路上。一个人的路途,有点孤单。我遥望着高速公路旁一整片郁郁葱葱的山景,夕阳隐没在山林间,残留一抹橙红色自灰白的天际晕开,那画面美得叫人心碎。
我伸出靠窗左手,食指在透明的窗玻璃上画圈圈,一圈,再一圈,然后沿着食指划过的轨迹想象叶凌轩的轮廓。他在哪里呢?在做什么呢?是不是也在想我?我在心里一遍一遍想着叶凌轩,时间好像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间,这趟孤单的车程临近句点。
我下了车,一个人拖着行李往外走。出发前薛书宇给我打过电话,说好他来接我的,我左顾右盼没有发现他的身影。我犹豫着要不要自己先打车回家。瞄一眼脚边堆成一座小山的行李,开始有点懊恼,早知道应该先在宿舍把床单给洗了,现在的负担也能少些。
我正准备伸手拦辆出租车,一辆红色的敞篷跑车赫然停到我的面前。我难以置信地猛眨眼,心想,A市的出租车啥时候变成翻盖的?
袁博从那辆车上钻了出来,接过我的行李,将它们搬到后备厢,他说:“薛书宇约会去了,打发我来接你。”我咕哝,“说什么打发,感觉像是件苦差事。袁博为我打开车门,”哪儿的话,来接你是我的荣幸。“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这还是我认识的袁博吗?卡其色皮衣,黑色皮裤,俨然一身朋克装束。他把头发剃光了,鼻翼上还打了个钉,扣着个银环,我怀疑他呼吸时会不会漏风。袁博的耳朵上钉着一个十字架耳钉,我好奇地问他,”袁博,你什么时候改信基督教了?“以前他可是一个典型的无神论者,总说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袁博耸耸肩,”我现在什么教都信。“
袁博将车飙得很快,我瞄了眼表盘,那速度约莫过了八十码,我猜想,他已经体贴地为我”减速“了。你很难想象坐在他车上那种惊心动魄的感觉。你的丈夫从来不开快车,那与他稳重的气质不相符。你的丈夫独独喜欢沃尔沃,据说那车安全性能非常好。
去年你在车展上看中一款跑车,你丈夫破天荒拒绝为你买单。他对跑车没什么好印象,他奉劝你选择悍马。其实你不是真的喜欢那辆跑车,你只是希望能抢在一位王氏太太前面拥有它。
那位王太太是你丈夫生意场上朋友的妻子,她是她丈夫续弦再娶的,当他们手挽手第一次出现在你面前时,你差点误把他们当成父女。索性这种场面你见识多了,早已见怪不怪。
你看不惯王太太,因为她总在你面前卖弄她的年轻。她什么都跟你比,不仅仅是你,还跟张三李四王五的太太比,她原是王先生家雇来的保姆,如今升格为王太太,她急需向世人证明她显赫的身份。你经常跟她一起喝茶,尽管她谈论的话题永远那么了无生趣。你瞧不起她,但你还是愿意跟她成为朋友。
现在的你,已经懂得应付各式各样的人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你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演戏。你说虚伪是种美德,于人于己都没有坏处。
还是来说说我吧。刚回家那天,我坐在袁博惹眼的跑车上,好奇地研究车上的那些按键,随口问他:”袁博,这是你的车?“袁博颔首,”怎么样?挺不错的吧?“我乔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哟,看来你小子混得还不错。“袁博挑眉,”这算什么?等过几天,哥忙完了带你出去见见世面。薛书宇最近忙着追女人,甭搭理他,寒假这些天,你就跟着我混吧。“
我看着袁博得意忘我的模样,心里充斥着某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是不安,又寻不出不安的缘由。直觉告诉我,袁博变了。从我踏上他那辆红色跑车的第一刻起,我就知道,他已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袁博。我清楚地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差别。社会与校园的分界将我们隔成两个世界,我们都有了自己一整套评判是非衡量价值取向的标准,我们已经走远。
钱这个东西,就像是一味药,它可养生治病,也能毒害人体置人于死地。一个人被金钱蒙住眼睛无止境自我膨胀是非常可怕的。当他攀上利欲的高峰竖起虚荣的旗帜摇旗呐喊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他离粉身碎骨的日子并不遥远了。袁博就是个例子。
那段日子,袁博就像是走火入魔的炼丹奴,焚尽生命的火焰,满脑子只想着赚钱,赚钱,赚更多更多的钱,自以为如此就能淬炼出生命的精华。他把所有的成功都等同于物欲的满足。他可怜,也可悲。
袁博说要带我去见见世面,其实就是让我见识他同他的那些新朋友们如何享受奢华,挥金如土。他开着那辆拉风的跑车带着我出入全城最昂贵最豪华的星级酒店,山珍海味,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吃不到的。他带着我光顾顶级的私人会所,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经理点头哈腰地跟在他的身后溜须拍马。
袁博领着我上夜总会,里头的装潢让我眼花缭乱。炫丽鬼魅的灯光,男男女女暧昧的话音,搅得我的脑子一片纷乱。纸醉金迷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我知道每座城市都会有这样的地方,它并不稀奇,但当真置身于其中,我还是不得不惊叹,拂开白昼的面纱,城市的夜晚居然能够如此的糜乱。那些醉生梦死的男女毫不遮掩的丑态暴露出人类最原始最丑陋的欲孽,我想象着他们白天衣冠楚楚的摸样,顿时觉得恶心反胃。
我跟着袁博走进包厢,他的朋友都用某种意味不明的眼神看我,我读不懂那眼神的含意,也不想探究。袁博问我喝不喝酒,我摇了摇头,他并不勉强我,转头帮我要了杯果汁。
一排女人走了进来,她们的身上都挂着号码牌,列队站在我们前面,供男人挑选。这让我联想到上街买猪肉,明码标价,每块肉还按着部位名称的不同井然有序地摆放在相应的位子上。
袁博的朋友挑了几个女人,领头的妈妈桑带走没被挑上的剩女,临走前还不忘给我使个眼色,”好好伺候袁总。“我差点没晕过去。袁博长臂一伸,将我纳进怀中,笑道:”她是我老婆,不是小姐。“
妈妈桑神色有些尴尬,脸上堆满笑,”我就说这姑娘气质脱俗,瞅着面生,不像是这儿的小姐。不好意思,刚刚灯光太暗,没能看清楚。我说错话,自罚一杯。“妈妈桑自斟一杯酒,一饮而尽,”袁太太真幸福,上咱们这还带着老婆的,袁总还是第一人呢。袁总真是疼爱袁太太。“
”呵呵。“我有点哭笑不得。貌似我该不高兴的,可又觉得新鲜好笑。我该反驳袁博的谎话,然后甩手走人,这才像是薛书妍的风格。可我没有。我敷衍地笑着,任由袁博和妈妈桑你一言我一语地拿我当话题,我选择听而不闻。毕竟袁博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少年,他有他的社交,我虽然不是很懂,但至少我还知道应该在他的朋友面前顾全他的面子。
我坐在里头忍受着那些女人可怕的歌声,简直是魔音穿耳,袁博的朋友似乎很是欣赏,点了一首接一首。袁博问我要不要唱歌,我赶紧摇头,”我怕我一开口,她们都没有勇气再唱下去了。“袁博大笑,然后问我,”闷吗?“这回我没有摇头,”以后再也不上你的当了。“我真没觉得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玩的。袁博安慰道:”忍一忍,一会儿就走。“
袁博跟他朋友喝酒划拳,我坐在一旁哈欠连连。我枕上袁博的大腿,对他说道:”袁博,我睡会儿,走的时候叫醒我。“不知睡了多久,袁博摇醒我,我进厕所洗了把脸,出来的时候听见袁博跟他的朋友说:”货都已经过关了。“他的朋友说:”嗯。派去的人已经在接货了,我们一会儿过去看看。你先送弟妹回家吧。“弟妹?这回误会可大了。我头皮发麻,僵在原地不知该如何进退。袁博朝我走过来,”走吧,我们去吃宵夜,然后我再送你回家。“
一路上,我都被某种莫名的情绪困扰着。袁博问我为什么沉默,我的回答仍旧是无言。我仿佛踏入一个陌生的领域,那是属于袁博的世界。有些事情我不敢去探寻,比如那些能给袁博带来暴利的门路究竟是什么,比如那些与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到底是什么来路。我好像抱着潘多拉的盒子,虽然好奇却不敢轻易开启,我知晓那后果或许不是我所能够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