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他,他就站在我楼下的阳台下,幽深的轮廓非常迷人,阳光下的他隐隐透着吸引。
红光下的天空飘着弯弯的细雨,我这会儿正要去上班,早上就听说隔壁的房子上个礼拜租出去了,看来应该就是他吧!男子修长的身形深深吸引了我,俊美的脸蛋令我瞬间忘了上班的时间。
“他是谁?长得真好看。”
我自言自语男子视乎感觉到了,我一直盯着他的目光,他仰头望向我。
呀!?我吓了一跳,赶紧调开脸,装作接电话,可谁料心脏慌乱的程度蔓延到手上,手机不慎从手里翻了出去?
“啊呀!?我的手机!”我惊呼。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落到草坪上。
这是什么的状况啊?情急我也顾不了什么,调头就往楼下冲。
“翔,你在做什么?你拿着谁的手机?”走出来一个女子,看着他从地上把手机捡起来,问道。
“哦,是刚才楼上那个人……咦?人呢?”望着空空无人的三楼阳台,纳闷。
“谁呀?”女子问。
耸耸肩,“不知道?”猜想应该是下楼来了吧,他独步上楼。
就在这时——
(荡……荡……荡……你笑我狂花光心计……)周华健的一首(难念的经)忽然横空响起!
我刚跑到二楼就听到了,立马快马加鞭直冲过去,因为发现他正想多管闲事!
“喂?”
“给我!”我顺着抓手机的手,一巴掌向他扇去,“谁要你乱动我的手机!”
“我是帮你接电话,你怎么打人啊!”
上个周就提醒自己该剪指甲了,看到他脸上的两条抓痕才想起,又忘了。
“喂!”我边通话边看到他郁闷的模样,好似要将耳光扇回来似的。
“现在都多少点了!你来还是不来啊!”对方凶巴巴的语气完全可以一腔击毙人。
“要!当然要?”我赶忙回答。没了工作我会死掉的。
“限你十五分钟出现!要不然就别来了!”
“啊!?张经理?”哪有这样啊!现在我还在家门口呢。
“那个,我说……”
“走开——!”
烦死人了,我大叫,一把将他推开,在上二楼的楼梯口。
不是因为讨厌他,而是没时间了。从家里到酒吧正常时间要30分钟,如今要我15分钟到,分明就是强人所难嘛!这个张耀文,跟我记住,总有一天我会爬到你头上拉屎。
==《我只是一个配角》==《我只是一个配角》==
雨下得好大好大了,我竟然愚蠢地推开他,这么好看的一张脸就这样与我擦肩而过了。事后回想起来直到现在都还后悔不已。早知道和他的缘分只有一面之缘,我就不会在那个时候那样做了,应该抓紧自己想要的,就算被fire也是,说上几句话也好,再多看他几眼也不至于现在孤独的在这里摇着酒,长达两年的思念。
是的,他已经离开两年了。准确来说,他是来那个家临时住了一晚,第二天就消失了。没有任何留恋,没有任何记忆,也没有任何意义的——
而我,却像个傻瓜一样,孤独的等着,等着那没有结果,也没有任何意义的一见钟情。
“帅哥,给我来一杯Margarita。”女人抛着媚眼对我说道。
抛开思绪,我笑着点头为她送上一杯玛格丽特。
“喂小子,你那笑容也太邪魅了点吧?她可是我的人!也给我来一杯同样的吧。”
我无视男人的好心提醒,也为他递上一杯Margarita。然后便站到一边认真的,继续着我的调酒工作。准确来说,是继续着我的思念,偶尔也会听听旁边的话,然后再回到我的世界里。
“你有完没完啊!幼稚。”
“我就是不喜欢你看别的男人。特别是他这种不男不女的人。”
“你懂什么啊!人家那叫漂亮,是艺术!”
“艺术个屁啊!爹妈都是阴阳人,才会生出这种不男不女的怪物来。”
“我看你那一家人才是动物园,神经病!不要吃不了葡萄嫌葡萄酸。”
我默认点头,承认女人的话相当正确,也承认那男人的眼力真他妈的好,我确实是一个不男不女的人,确切来说,我就是个穿着男人衣服,剪着男人发型的女人。
男扮女装,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而已。虽然在这个社会不见得女扮男装会方便在哪里,但是我就觉得方便,因为不会有男人的骚扰,女人又好打发,所以一度觉得还是做男人好。
与其说做男人好,倒不如说是在做比较,或许是在找一个味道,也或许永远都没有我想要的那种味道,可我还是想要,或许下一秒的下一秒,我想要的那个味道,会瞬间……出现。
“尤利,该下班了吧?”
美研(余美研)笑眯眯地趴在吧台上,问道。
我看了下墙上的时钟,快12点了。
“好啊,我收拾一下马上就走。”我回答,同样笑得很甜。
在别人眼里,我们就是一对情侣,还是非常恩爱的那种,同进同出,十年如一日。美研就住我隔壁单元的六楼,身高155婀娜多姿,脸蛋就像一个洋娃娃,与我同岁,从小我们就一起长大,比亲姐妹还亲姐妹。
“那我帮你。”
“不用了,这些东西都很贵的。”
“我会小心的。”
“你不碰这里的任何东西,就算是帮了我了。”
摔坏四五样就等于我一个月的工资,为了糊口,还是谨慎点好。
“那行,我不碰好了吧!哦对了,尤利,明天(彭岳)的画展我们一起去好吗?”
彭岳,一个酷爱画画的穷画家,24岁,也是我们小区的一员。六年前他们家搬来我们小区,风风光光的排场,我们都还以为他家大富呢,原来是他爸妈太过好客,方圆十户人家都送礼拜访,搞得我们都觉得怪怪的!
“明天啊?……是几点的画展?”我犹豫的问。
“早上十点。怎么?不想去?”
“不是,”我回答。“明天我要去(红馆)参加歌艺筛选。”
我喜欢唱歌,也喜欢听音乐,只要一听到自己喜欢的音乐或者是歌曲什么的,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深陷其中,动不动就摇摆起来,如同疯了一般,为此老妈经常骂我神经病。
“真的吗?”美妍两眼发光。
我点头,“不过我的牌号恐怕要轮到下午了。这样吧,我早上陪你去彭岳的画展,中午的时候再赶去红馆。”
“这样你就不能练歌了!”
“临时抱佛脚也没用啊,顺其自然吧。”
“也不能这样说,偶尔听你唱歌就已经觉得很棒了,你一定会成功的!”
看她对我很有信心的样子,我头一次觉得如果失败的话,那就脸丢大了。
收拾完后,我把垃圾扔到后门的垃圾桶内,工作便算是结束了。然后和美妍手牵手,完全情侣的,回到我们各自的窝居,偶尔分手时还依依不舍的情调,羡煞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