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卜算岛。
这是座领土不大却很富饶的岛,风景秀丽,四面环水。这里与世无争、民风淳朴,可比世外桃源。然而这又是座声名显赫、让人神往的小岛,只因岛上不仅有仙风道骨的绝世高人,就连金陵国最得民心的西下王爷也居住在此。这无疑赋予了这座小岛一种高贵和不安掺杂的因素。
海上,繁星,船坞,美酒,两名不凡的男子。
一名男子,宽大灰色衣裳,衣摆垂地,青丝摇曳,眉目如墨画涂染般绝尘,他的不凡还不在此,单是那观星掐指的神韵,活然一个得道的高人临船而立。
略一颔首,他的笑唇齿间漫开,他脸面干净,没有一丝胡须,神情活泼,并不像让人忘尘的高人那般不苟言笑。
“哎呀,我的王爷,可是大喜啊,小的给你报喜来了。”你可瞧见过高人弯腰拱手、堆满献媚笑容、故作小人姿态的样子,这位不严肃、人称“第一神算”的周易这会儿就这么做了,世人若见他这副样子,一定会无以言对吧。可怜他们心目中圣洁不屈的高人形象呐。
“周易,今夜约你来是为喝酒,你还不明白么?”说话的这位不凡之人可会享受了:檀木摇椅上躺着,裘皮毯子盖着,夜光杯里的玉液琼浆喝着,口吻里还这样不满,必定是个难伺候的人喽。看他的打扮,啧啧,简直是金物银物堆砌合成,那衣料的段子比那繁星还要耀眼,那比女人还要白皙的手指套着贵得吓人的扳指、玉环儿,那个贵气呵。不错,他就是远离金陵国跑到这儿逍遥的西下王爷,当今圣上的兄长。啥?问他长得如何?咕……咽下口水先。见过潘安不?宋玉呢?我们的西下王爷可是比他们不知还要俊美多少倍。那种美可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呢。
“王爷啊。”周易是彻底不要先前圣洁的形象了,继续着小人姿态。
“嗯?”看!生气的样子也可以让无数女子为他跳海,作孽吧。
周易这才收回小人之态,他们是多年的好友,王爷来小的去,难怪不入挑剔的西下王爷的耳,他只好规矩的答话:“好吧,你猜我适才算到了什么?”
又是一道冷光闪来,他不该让王爷猜的,连虫子都知道,他的王爷对卜算之术一点都不感兴趣,甚至有点不屑,这个卜算岛的名字他也就忍了,还让他猜,找死!
“姻缘!我算到了你的姻缘!”周易把手拍得直响,兴奋得脸面泛光,“据星相所显,能够让你动心的女子近日就要出现。哈哈……没想到啊,这世上竟然还会有让你折服的女子,我太想见到她的样子啦。”
“是么?这就是你盯了一个时辰寒星的结果?”他语气里分明是冷嘲,让他动心的女子?他的下一位美妾么。对女子动心,呵,他也会?他从不知情为何物,更不屑领悟。
周易依然难掩喜悦之情,疾步走了一圈,倍觉不可思议,忽又顿脚,“此事应当庆祝一番,你等着,我看小灵子烤的鸽子怎么样了,那丫头一定睡着了,你等着,我去去就来,我们今夜要海吃海喝庆贺一宿!”
看着周易步入船舱,他没有喝住,能陪他喝酒就成,管它什么缘由。他这个光鲜绝世的王爷,此刻心里却是空乏的,如繁星,虽亮,却没有温度。几年前他还为国征战沙场,那是真正的过活,如今太平盛世,他却有找不到定心的感觉。说来好笑,这种只剩享受的日子,就像平静的江水,让人沉闷。他希望有些改变,只因他自己都找不到自己的知觉了,不过若是周易说的那种改变,还是算了吧。周易算的很准,这次恐怕有些不妙。自从小时候丢掉过一副白玉镯子,他的娘亲说那是他的姻缘镯,所以说,他的姻缘从那时就已经无从找回了。
让他动心的女子?周易,你这次真是失算了!男子品着酒,慵懒俊逸的身姿倒是与此时蓝光四射的繁华海面相得益彰,都是让人惊叹之余,仅能却步膜拜而已。
劈里啪啦狂闪个不停的聚光灯下,一个娇小的人儿在重重人马的里外包抄下,笑容温和,手里舞动的笔尖在一叠一叠的漫画书扉页上娴熟一划,双手送出,明亮的笑容让人心情大好。没错儿,她就是本年度最受欢迎的漫画家于诚欢是也。
“于诚欢小姐,如今你已被评为本世纪最受欢迎的漫画家,你的支持者覆盖全世界,对此你有何感想?”记者甲一看就知资历颇深,很会说话。
本世纪最受欢迎的漫画家?是指她于诚欢吗?呵呵……秀气的人儿明眸善睐之下早已狂喜不已,谁说她于诚欢没有大放光彩的一天,谁说她配不上她的优秀男友,如今他们站在同一级别啦,不,似乎她更高一点。这下她终于扬眉吐气啦。啥米虫、宅女、都跟她不沾边啦。最受欢迎的漫画家,这等殊荣足以证明她是有实力的人。啥?死党说她是有脾气没本事低等人群,哈哈……那是N久前的事啦。如今,嘻嘻……咳咳……谦虚,要谦虚!
“其实这只是读者对我的一种厚爱,我的作品完全还有提高的空间,期待大家给予我更多期望与支持,让我有更多的进步。谢谢大家!”强压下心花怒放的尖叫,摆出谦虚进步的心态才是王道。
可是如今的读者就有点不能忍受偶像的低调啦,纷纷扯开嗓子尖叫,“于诚欢,你是最棒的!”
“于诚欢!”
“了不起!”
“于诚欢!”
“我爱你!”
骚乱!一场名副其实的因为一个人太优秀而引起的骚乱!不敢相信这场骚乱竟然是由她于诚欢引起的。所以说有时太优秀反而是一种过错。唉!
霎那间,于诚欢目瞪口呆,忽地她的右手被高高举起,主办方笑眯眯的宣告,“于诚欢小姐,看,你的读者对你发出不满啦。本世纪最受欢迎的漫画家的荣冠非你莫属。”
接着,金粉,银粉,金丝,银丝,五颜六色的彩条倾空而泻。于诚欢立马变成人体彩绘,更火爆的是,她被集体上抛,伴着轰隆的赞叹声,她飘飘而上,又稳稳而下,这种感觉简直太伟大啦,受人拥戴、受人推崇是件多么惟我独尊的事。于诚欢,你成功了!就这么抛吧,不要停下来,忽上忽下,这种穿越云霄、倍受膜拜的感觉是那么美妙。
“呵呵……于诚欢,了不起。于诚欢,你是最棒的。”说梦话最尴尬的事莫过于流一汪清水,此梦中人就是如此,更甚者挥舞着双手,躯体乱翻,呵呵傻笑,做白日梦者大凡这种丑态。
顶着一头鸟窝的人儿蠕蠕移动,偌大的床愣是把她摔了出去。“哎呦!”头好疼,身下也是凉凉,这样熟悉的场景难道是……
不会的,虽然已有清醒的苗头,梦中人仍死命的把脸揉进被褥里,确切的说是揉回那场美妙的梦里。无奈头脑越来越清醒,眉结打得再死,痛苦的现实却是逃避不了的。
“夕下……我又掉下床了,快来救我。”口齿里一阵呜咽,每发生这种情况她便如此,此时她是打算死也不睁开眼睛了。唉,灰暗的现实,失败的自己!
过了好一会儿,她人仍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无奈,眯开一条眼缝。哇,好大的太阳!如果没有厚厚的窗帘,她一定被晒爆皮了。这个时候还喊人家夕下哩,人家早已上班去也,只有像她一样没用的寄生虫才会日睡三竿,浑浑噩噩度日。
像死猪一样爬上床,一种颓靡的气味顿时弥漫开,还想昏睡的她一阵头疼。这种腐烂气味自然是来自她身上啦,想想她已二十四岁的光景,没有工作,没有积蓄,没有对未来的规划,没有可以养活自己的技艺,说她是已腐烂掉的人似乎也没错。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她喜欢漫画,画得也不错,也完成过几本作品,也曾投稿过,向出版社毛遂自荐过,结果统统被人婉拒,到现在她也未曾挣过一毛钱。可是她只有这个爱好啊,学别的东西比自杀还难受。啥?要她放弃?不可能!她笃定她这一生必将致力于漫画事业,并为此奉献所有。索性她是超级乐天的人,虽然失败过太多次,却一直为自己宏伟的目标时刻努力着。她于诚欢一定要成为名扬海外的上等漫画家,一定要刚才的美梦成真。
啥?你问她如何养活自己?那是因为她的命还不错,交了名会挣钱、对她又好、长得又很养眼的BF。对此好命她的解释是老天一定觉得亏欠她太多了,送个宋夕下给她作为补偿。所以她花他的钱,在他面前使性子、闹脾气是从来不客气的。况且她认为这只是目前情况,总有一天她会碰到欣赏她的伯乐,到时她的作品就会有机会面世,成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咳咳……尽管她每天都这样安慰自己,理直气壮的标榜自己,只有她心里最清楚,她是心虚的。人家夕下帅的不像话,就是在大街上容易被人跟踪、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那种,她勉勉强强长得还算水灵;更有悬殊的是人家夕下是一家极负盛名工程公司的要员,是正儿八经的金领。她?要吐血啦,从来没有过正式的工作,最多去打小时工,那也是在极其无聊,想证明饿不死自己而已。说她高攀,一点儿没说错,她的死党顶呱呱(又名丁小球)声讨此事也有半年了。女人啊,即使作为闺蜜,还是难免妒忌好友手中的好货的。对此不公她也有一番见解:这世上绝对有好男人,只是不够人均一个,所以就会有不幸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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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西米西快餐店。
“怎么,又是刚起来吧,吃早饭了么?”丁小球冷眼一瞥于诚欢一脸欠缺活动的神情,就知她刚爬起床没多久。
“嘻嘻……不用麻烦了,夕下做了早饭给我,我今天是来打工的。”今天是她觉得自己很没用、很灰暗的一天,所以挣点钱贴补一下“开支”应该会有点成就感。
“啧,啧……”丁小球两眼一翻,露出两大块眼白。这该死的女人,不说夕下对她的好会死啊,不知道她每秒钟都在酝酿“抢货”的预谋吗。
“啊……我换衣服去了。”于诚欢憨憨地抓抓卷卷的BOBO发型,立即警觉自己犯了大忌,她当然不是故意的,事实如此嘛。算啦,这种时刻考验着二人友谊的对话近乎几分钟一次,她都习惯啦,于是陪笑之余忙去后台换衣服。
一身标准的快餐妹打扮后,于诚欢手脚麻利的开始她的服务工作。点餐、送餐、收拾餐盘、擦餐桌,对付这些她可是游刃有余。当初为了漫画素材,她就去酒吧做过服务生,也就是在那时遇到精品MAN——宋夕下,不然像他们这种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怎会轻易有交集。不过只去过一次酒吧,就遇到生命中的MRRIGHT,她于诚欢可不是一般的好命。这一点她早已承认,并无数次窃喜过。
“今天怎么想出来干点儿实事啦?”等餐的空隙间,丁小球问。
“我好久没挣过一毛钱啦,都快成废物啦,你说我是不是该觉醒一次了?”最近于诚欢的自卑感很是强烈,早知道前天不该去听女强人演讲会的。这让她觉得全世界最没用的女人就是她了。
丁小球又是一盆冷水泼下来,“哼!三天晒网两天打鱼,你觉得有用吗?”
“你……太不够姐们儿了,这样打击我。”偷偷的拧她一把,于诚欢火气渐升。
“我这叫打击?小姐,我这是为你好。你看你,身边有位绝等男人,还跑到这儿做服务生。夕下很多的同事都会来这里吃饭的,你不怕脸上挂不住……”丁小球明白了在吃味,想她长得也不赖,追她的人也不少,但都太过平庸,哪像整天嘻嘻哈哈、二十四岁了还在做梦的于诚欢,不但没谈过一次恋爱,偏偏一下子碰到天底下绝无仅有的好货。老天,拜托你也公平些。
“哪怕啥?”于诚欢以惯有的口吻道,一副天真无邪、傻大姐的派头。整天“啥啊”啥的,可不是傻乎乎的。
“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挣不来。”又是俗腔烂调。
“哼!”丁小球以鼻孔回答,“大姐,你是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看看这满大街的人手里的幸福哪是与世无挣来的,都是从别人手上抢来的。这是一个强取豪夺的世界。”
“那是别人的生活方式,我可不会参考。我就这样老论调了,你就不用担心我了。我没事的。”这些她明白,也见过,可干她啥事,她就是按自己想法活,这也不行么?
“你就不怕夕下被抢货?一个四没(没气质、没能力、没大脑、没意识)女人能保住她自身财务的安全?”不是她贬低好友,那些谈笑风生的OL她见得多啦,哪个都可以把她于诚欢比个灰头土脸,而夕下就工作在那样的氛围,不出意外,鬼才信!
“嘻嘻……我不怕。”说她四没,哼,那是她丁小球看不到她的价值。
“你看那些亮丽的OL,全身名牌,学识渊博,气质傲人,你都不会被打击到,想想看,夕下身边的伙伴就是这些人呐。”丁小球就不相信,她于诚欢没有被比下去的衰感,她这是在伪装,她可是自尊的要命。
怎么不会被打击,她们的魅力她早已感叹多时,也羡慕的紧,可是她就无法成为她们中的一员。她也想顶着光环在那里喝东西,穿着剪裁上流的套装打商务电话,去搞定要合作的难缠客户,然后受到老板的赏识,就像夕下那么有能力。事实是她不是那个料,只有幻想幻想啦。
“唉,我不是让你幻想,我是让你……”丁小球推她,误导,误导,这个没骨气的家伙又神游了。
“放心,我被打击到了。那边要点餐我去忙了。”这个丁小球今天是怎么啦,非得让她痛哭流涕的大喊着要发奋图强才罢休吗。
“欢迎惠顾,两位一定很辛苦啦,想吃点什么?”于诚欢清丽的笑容可是有消除疲劳的功效,这是夕下说过的。
“真的是很累哦,那件案子终于完满结束啦,这次我要饱餐一顿,不能在因为热量委屈我的肚子啦。”直发OL报以被理解的一笑,一脸成就感,虽叫喊着疲惫,但仍神采奕奕。
“我早就这么说你啦,做我们这一行的最辛苦,午饭再吃不好那不是太残忍啦,我在吃饭方面可是百无禁忌的。”看得出,说这话的这位身材已经略过丰满了。
这就是她们的生活,从她们身上于诚欢想起了夕下,他一定也因为工作而忽略饮食吧。他一直都这么辛苦,她怎么现在才发现呢。
“顶呱呱,今天夕下订过午餐了吗?”于诚欢忽然转性,问。
“订过了,他长久以来一直在这订午餐的,这次他们部门一共定了,我看看是几份,哎……你问这个干嘛?”平时她是从来不问这些的,她丁小球都比她更了解夕下的口味。
于诚欢眼睛发亮,笑盈盈的说:“这次的午餐就由我送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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