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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凌楚送她到楼下,在大街才一侧下,下了之后宁赛雪往前走了,又钻了几处巷子,才到自己住的地方。她并没有要她跟来,注定她跟他跟他不过是萍水相逢,不需要那么的牵挂。

“有你的信!”

正准备上楼,包租婆就叫住她,快递将信送到门口送到这里,还是第一次。

“我的吗?还有谁给我写信。”看着包租婆递过来的信,她认识上边的字。杨建英的字还是写的很漂亮的,就如同他整个人,外边包装华丽,骨子里却全是孽根,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这个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所以,对两人的背叛,她除了有点伤感还真没那么伤心。

“又喝多了?”她拿起扇子使劲的扇,要扇掉这里的闷热。

“嗯。”她随口答。

“我说雪姐,咱这个月的房租快到期了,如果不想租的话,你的赶紧搬啊,我到时候不少找人接着租啊。”

“啊?”

“房租,涨价!什么都在涨!”

她眯起眼睛,笑了一下,撒娇起来,“大妈可不是那么绝情的人,我会尽快把剩下的租金给你的。”

“姐,我给你已经是最优惠的价格,少喝两瓶酒,房租钱都有了。我们都是有脸皮的人,”

“喝酒跟房租有什么关系吗?大妈,哪儿又像我这样的租客,三天有两天都神游太虚,既不会乱搬动,造成扰民的,又不用浪费水电费气,连柜子和床都都省下的人,你哪儿找。”

“是省了,我可担惊受怕,那天你就跑了!”

宁赛雪笑了笑,摇摇晃晃的上了楼。

咕咚咕咚的声音在楼道里格外是响,她还真希望酒精还存留在她的脑海,她的世界依旧梦幻,如今却只剩下了孤独。楼道里堆着杂物,昏暗的光线拉长人影,清晨的清冷和孤独一下子就扑面而来。她迷糊的脑袋里总觉得自己还不清醒,总觉得好似忘记了什么一样,是什么呢?

她一进屋就躺在地上。

看着信封上的字忍不住嘲笑起来,“真是脸皮厚的堪比城墙!”她拿出信,词句优美,道歉恳切,既表深深怀念过去爱情总总,更希望友情天长地久……曾经那美妙动人的词句如今却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没看完,就将信丢在一侧的垃圾桶里。

与杨建英的感情,她不需要时间来清理,明明只是相互利用,何必当真!

爱过这个人吗?宁赛雪想,她应该是爱过的。

十八岁的白马王子不该是儒雅的气息,沉默寡言的领导,带着众人迷恋的一丝的害羞。

她曾以为那份矜持会一直延续下去,可惜,时间已将他最宝贵的气质摧毁,留下一堆形如枯槁,毫无价值的野草。如今,迷恋不在,他唯一的优点被破裂,里边的东西不值一提。

她本是个充满洁癖的东西,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自尊自满,嚣张跋扈,这些词用在她的身上一点都不过分,这样的人,不管行为是思想都容不下一丝垃圾。怎么可能对他的背叛产生怜悯,她宁愿在自己一辈子就这样的死一样的活着,也绝对不允许自己出卖灵魂借助谁的力量苟延残喘。

是的,如果只是爱情的选择,见异思迁,她或许能原谅,可是这个家伙好像一直只是在欺骗利用她的智慧,是,在某个时候,他甚至会站在那个制高点,洋洋得意——看,那就是当年你们多少少男的梦中女神,如今在这里,如同一只被偷了脑髓的笨蛋!

宁赛雪笑,若把无视当笨蛋,真的就没救了!不过,脑残何止他一个,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冤家不进一家门。所以杨建英跟杨艳丽两人能滚到一起,她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偷走她的设计图取得留学的机会的家伙,不感恩图报竟还想这怎么对付她,世界上怎么会有她这样无耻可怜的人。

宁赛雪突然起身,从一大堆的书里找到一本《辞海》。在里边翻找起来,在里边找到一些稿纸,告之有些年成,在里边有张三年前的设计图,她看着设计图,眼睛有些湿润。是一件黑白的搭配礼服,简约时尚的品质,即使已过去三年,依旧不减它的妖娆和风姿。

如果,没有那事,今天的她可能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服装设计者,用自己手画出最美妙的衣服。站在舞台上方,成为光彩,那该是多美好的事情。

如今想来,如同一场梦是她摇头,抽口气,将画稿放回辞典,塞入了书堆。

她躺下来,望着天花板,外边的灯光投射进来,带着杂乱,在屋顶折射出美妙的图案,像太阳透过树枝,落下的斑驳的影子。

她顺手抽过一本书,映着外边的灯光,翻开的书页上写着的

“On/that/bleak/hill/top/the/earth/was/hard/with/a/black/frost,and/the/air/made/me/shiver/through/every/limb。/Being/unable/to/remove/the/chain,I/jumped/over,and,running/up/the/flagged/causeway/bordered/withstraggling/gooseberry/bushes,knocked/vainly/for/admittance,till/my/knuckles/tingled/and/the/dogs/howled。(大意:在那荒凉的山顶上,地面如同被严霜覆盖,风吹过,我手脚都在颤抖根本没法解开拴着的链条于是就这样直接跳进去。穿梭在着蔓延的醋栗树丛,徒劳使我我的心灵狼狈,直到我的指关节痛,然后听见了狗在狂吠的声音。)

这本《呼啸山庄》是她最喜欢的书,对希斯克利夫又爱又恨!

他的爱至真至纯又充满恐怖阴森,毁灭别人,也毁灭了自己。

爱到底是什么?

恨又该如何?

刚才书上的恐怖的一幕出现在她的脑海中,散不去的黑幕,山顶的刺骨的冷风,不能穿过的荆棘林,她想要穿过去,可是怎么都无法穿过去。

这就是她现在的人生写照,无论怎么奔跑,她的脚下都是荆棘,太阳永远也照射不到她的阴暗。

她放下书,闭上眼,靠在了枕头上。

电话的铃声将她给惊醒。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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