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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的细雨终于停歇,太阳赏脸照耀在这小城上空,在这座据说是本城最好的酒楼——归来楼上,郑月斜依在临水的窗前,看着楼下一条浅浅的小河,“这条河叫什么名字?”

“属下问过老板,当地叫这河为鸳鸯河,他们说再过段时间河中会来很多鸳鸯,很是漂亮。”

“鸳鸯,有意思,不知道我们这一次看不看的到。”

“主人,您这次究竟准备回哪国去?”

“说句实话,我也不知道,哪个国家都不想去,你说什么就躲在这里,好不好?”

听到郑月此话,郑枫脸色大变,不回去,那后果将会是多么可怕,简直不可想象。郑月看到郑枫的脸色,有点好笑。“好了,开句玩笑,我要是多待一个月,父亲和舅舅只怕是要发兵来把我捉回去了。”郑月挺了挺腰,走到桌边,“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风光,没酒怎么行,给我烫壶梅花醉吧。”

“主人,不行。”郑枫斩钉截铁一口回绝。

“就一壶,你看这好不容易天晴了,心情不错,就一壶酒,不会有问题的。就一壶。”郑月哀求着。

“不行。”郑枫逼着眼睛回绝。

“枫哥哥,就一壶,好不好嘛!”郑月拉住郑枫的手,摇着,声音听着自己都觉得鸡皮疙瘩掉一地。

郑枫实在是无法抵御这一招,叹了口气“就只许喝三杯,多一杯都不行。怎么样?”

郑月撅撅嘴“那好吧。不要烫的太烫了,太烫了,梅花香气就没了。”

郑枫无语望天,有的喝就不错了,还要挑。开门正要出去,外面正好有两个人从门口经过,吓了一跳,郑月大笑,难得见到郑枫失态的样子,好是开心。笑声太大,以至于外面的两人同时向屋内张望。郑月的笑声戛然而止,外面两人是凌砚和凌羽。

凌砚看清楚屋内的郑月后,微微一笑,抬步走入房中,“郑小姐,别来无恙。”

“凌公子,太巧了,我一直以为您只会到凝香阁这样的地方,怎么有空会到归来楼这种毫无情趣的地方来呢?”

对于郑月的讽刺,凌砚毫不委以,“郑小姐好雅兴,不知可否一块。”说完,撩衣坐下,“不错啊,郑小姐点的都是归来楼招牌菜,郑小姐好会享受。”

“那是啊,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每日三餐当食最好才对得起自己。”

凌羽本不知道该不该坐下,听到郑月的这番言论,笑了出来,“没错,同道中人,就凭这个我们该喝一杯。”

凌砚眉头皱起,“你们才多大点孩子,就开始谈及时行乐了,太过了吧。”

凌羽和郑月对望一眼,哈哈大笑,“四哥,你老了。”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发现,郑月和凌羽享乐方面的认识是惊人的一致,对于“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理论大力赞同,对于“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感觉完全一致,以至于凌砚真的觉得自己是不是老了,可是细想,不对啊,我才刚20啊,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

当第三杯梅花醉下肚,郑月正准备执再倒之时,壶被人压住,郑月抬头是郑枫。“再让我喝一杯,这酒不会醉的,真的我保证就一杯,一杯就好了。”

“小姐,您答应过属下就喝三杯,如果老爷知道了,属下无法交代。”郑枫目光略过郑月献媚的表演,脸色没有任何表情。

郑月知道,没的商量,只能妥协。“那好吧,我不喝酒,我看他们喝可以吧。”郑月怏怏的将壶放回桌上,不过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有酒,没曲怎么行呢,郑枫去取我的琴来,我要抚琴助兴。”

郑枫相信这又是这位小祖宗的花招,但是他又不能拒绝,只能望望郑月,以及其他两人。凌砚笑了笑,明白此时郑枫的心情,“你去拿吧,我会看着你家小姐的,保证不让她喝酒的。”

郑枫得此保证,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暂时选择相信,冲凌砚一抱拳,转身离去。

郑月直勾勾的看着郑枫离去,一颗心放了回来,赶忙抓起酒壶给自己满上,一口灌下,好是舒服。再倒第二杯时,被凌砚用手挡下,“我答应过郑兄弟的,不让你喝的。”

“别这样了,我已经喝了一杯,再多喝一杯就好嚒。”继续撒娇,应该不错。

“就是让你喝过一杯了,不能再喝了。”凌砚对这种撒娇开始免疫了。

“哼。”

“郑小姐,有件事一直想请问你?”

“什么事情?”

“你到这个小镇是来寻亲还是访友?看你小小年纪,你家人就放心让你一个人出来吗?”

“什么小小年纪,我今年16了,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从小就在三国之中到处游荡,习惯了,而且我还有郑枫陪我。”

“你没有家人?”凌羽好奇的问道。

“我一出生母亲就死了,父亲忙着他的事情管不了我,我从小跟着舅舅长大,舅舅喜欢带着我四处游荡,在后来舅舅也有自己的事情,我就一个人四处玩,到也习惯了。”

凌砚看着这个小姑娘外表上看来是如此快乐,可她孤单寂寞的时候不知道是否也会哭。

凌羽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对了,你是飞鱼山庄的人?”

郑月大笑起来“你们也被那块金牌唬住了吧!告诉你们吧,那块金牌是我舅舅的,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帮飞鱼山庄一个忙,庄主送给他的。他又没什么用,我偷过来的,这玩意可真有用。打不赢就跑,跑不了就用这个唬人,好歹我们也是名门正派。”

另外两个无语的看着郑月,“你可真给名门正派争光啊。”

郑枫取来了瑶琴,郑月盘腿坐与矮榻之上,开始轻拨瑶琴。郑枫开始觉得头顶黑线一片,又弹琴,虽说主子那首《流水》弹的真是不错,可是十年她就会这么一首,每听到此曲就如同魔音入耳,头痛欲裂。为了自己的不被魔音侵害,赶忙拿起酒壶,“主子,我去跟您叫几个菜去。”不待郑月开口,转身逃出房间。

不懂欣赏,郑月不理郑枫的“不给面子”,自顾自弹起琴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啊!知音难寻啊!

一曲弹罢,凌砚叹息道:“在这缺月城中,也就只有郑小姐可以将《流水》扶的如此流畅动人。”

“你也觉得我弹的很好吗?真的吗”郑月高兴的就想蹦起来,十年了,终于有人欣赏自己的琴艺,太好了。

“当然,能弹出如此琴声非多年难出啊。”凌砚态度诚恳的点头。

“没什么,我就连了十年,”我亦无他,唯手熟尔“,我只练了十年。”郑月面带“谦虚”,洋洋得意。

“难怪,我第一次听,你第一段第三节错了一个音,第二次你还是错了,原来是练了十年的啊。”凌砚终于崩不住了,笑了出来,这一笑不要紧,凌羽已经是捧腹大笑。不过看到郑月变了脸色,知道玩笑开大了,赶忙说道“不过感觉还是不错的,让人听之忘俗。”轻抬眼又看了一眼已经黑了脸的郑月,“琴音不在对错,在的是琴的意境,你的琴意已到了,小错已经无所谓了。”

“对,对,小姐的琴的确已经是潺潺流水奔流到海的感觉。”凌羽赶忙接过话来。说句实话,郑月的意境的确到达了高手的级别,让人似乎真的看见河流奔腾,其实已属难得了。只不过,四哥为人一向古板很少于不熟的人开玩笑,可是今天……,凌羽有点疑问的望了望凌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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