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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林慕枫早早的站在楼下,等着我一起上学,我们俩边说边笑着散步直到学校。

阳光依旧是那么灿烂,没有了乌云的遮盖,天蓝的就像是纯净的海洋,暖暖的微风吹在身上,很舒服。

中午,林慕枫还是会带着我一起回家。

做饭的时候,我还是会把厨房弄的乱七八糟,做好饭之后,还要看着林慕枫刚刚沐浴后的“芳容”。

我做错事的时候,他还是会揉着我的头发叫我“傻女人”,我们两个常常在家里打成一片,还因为偶尔迟到遭人非议。

只是现在的我们很快乐,谁也没有提起之前的不愉快。

……

林慕枫也不知道在搞什么东西,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的,平时最活跃的一位这一天都没怎么说话。

晚上,他塞给我一个本子,本皮上有五个大字:

——《幸福是什么》

天哪,搞什么呢,疯了吧,不会是交作文吧,我疑惑的回头看了他一眼,林慕枫轻轻对着我笑了笑。

我迫不及待的翻到第二页。

“——此文献给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她的名字叫蔷薇,这不是她的本名,可她就是我心里的蔷薇,开在墙角,为什么说她是蔷薇呢?

蔷薇——落叶或常绿灌木,茎直立、攀缘或蔓延,枝上有刺,夏初开花,有红、黄、白等色。(这可是字典上说的)

蔷薇是一种很渺小的植物,它并没有很出众的外表,她也是一样;它的茎直立着,这说明了它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她也一样;蔷薇枝上有刺,我知道她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这点也符合。

所以,此项证明题成功!

我——林慕枫,是一个放荡不羁的男人。

也许是因为我长的比较帅,又比较有女生缘吧,所以我身边总是女士居多,她们都说很喜欢我。

可我也不知道她们到底喜欢我哪一点,如果只是因为我外表俊朗的话,那我觉得她们都是很庸俗的女人。

一个人的外表代表不了一切。

我却被她们捧上了天,这种受人追捧的日子从小就是,连我自己都觉得厌烦,却也习惯成自然了。

至于女朋友嘛,我自认为能配得上我自己的,除了美女,只能是美女,可蔷薇并不能归于此类当中。

开始,我只知道她是班里的语文科代表,每天早上到每个桌子上收作业,兢兢业业的尽自己本份,安安静静的坐在座位上学习。

我林慕枫一向对这种乖巧的女生不感兴趣,所以那个时候,我连她叫什么名字都没有兴趣知道。

认识她,是一个很美妙的机遇。

每次中午打球经过音乐教室,我在外面总是能听到非常动听的钢琴旋律,里面的人弹的很好听,以至于我每次经过那里都会停下脚步,为这样美妙的旋律停留一会儿。我想,能弹奏出这么动听旋律的女孩子,一定是这个世界上心地最纯洁的人。

——心灵美的女孩子才是最美的。

校庆会上,我终于看到了她的庐山真面目,她穿了一身粉色的公主裙,头发上系着淡粉色的蝴蝶结,她弹奏着那首几乎我每天都能听见的好听的曲子。

在朋友的口中,我知道原来她的名字叫蔷薇。

舞台上的她光彩照人,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那一刻,我多希望自己化身为她心爱的王子。

就这一刻,我不小心把我的整颗心没有余地的献给她。

蔷薇属于那种学习型的女孩子,每天都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唉,也不怕把自己活埋了。

据我观察,她目前没有男朋友,可我却惊奇的发现她根本就没把我这个君华高中的校草放在眼里。

因为在她的眼中,我和其他的男生没什么区别……都是公的……

让我和她表白吧,我林慕枫还从来没向任何女孩子表白过呢,要是对别的女生,我一定胸有成竹。

对她……?我丝毫没有把握。

就这样,我陷入了对她痛苦的暗恋生活。

暗恋,其实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很折磨人。暗恋一旦说出口而被接受是恋爱,而被拒绝就是单相思,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我要好好的保留这种权利,至少是那时候,也许是永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我站在在你面前,

而是,

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

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千百句话都不如泰戈尔的这一首诗讲的透彻。

我想吸引她对我的注意,于是我交了很多的女朋友,我故意在她的面前和她们亲热。

而她呢……?视而不见。

我真怀疑她前世是不是少林寺的尼姑,不然,像我这么潇洒帅气的男生,她怎么会看不见?

我不知道我到底要怎么样做,她才能够注意到我的存在,那一段时间,我真的很痛苦。

很多次,我都想忘了她,我以为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就会慢慢的淡忘我对她的感情,可事实上我根本做不到。

越是想忘记,她在我的记忆里就越清楚,当那些女生对我投怀送抱的时候,我心里真是觉得她们恶心极了。

……

我和她的距离很近,而事实上的距离却很遥远,到底有多远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星星和太阳的距离吧!

每一次悄悄的看着她走过我家楼下,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感都把我的心刺的好痛好痛!

——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

我和她说过,每天她什么时候经过我家楼下,我都记得很清楚。

她的动作,以至于她穿什么样的衣服,我全都知道,她的所有事情,就像是一个故事一样的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一种概念,只要是她的事情,我都会深深的刻在脑海里,有次序的,毫不紊乱。

我喜欢看她安安静静的样子,不用太多的语言就可以。

……

接着,我去当兵了,我很想借着当兵的机会忘了她。

军旅生活真的很苦,每天都很累,累的全身都没有任何知觉了。白天,对她的思念稍微减轻一点,可当晚上所有的灯都关闭之后,我的脑海里还是映着她的脸,如此清晰的。

我这才知道,我对她的感情已经很深了,深的任何外力都无法影响我对她这样的喜欢。

三个月以后,我回去了。

而且要求坐在了她的后面,我要接近她,就算不能和她在一起,我也要守护在她的身边。

不久之后,我和蔷薇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她说我爱过夏彤、秦梦,乃至于更多人,可是我没爱过任何人,唯一喜欢过的人,就是她。

我不是她想象当中欺骗女生感情的大骗子,我没有欺骗过任何人,在我的字典里,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我也可以选择和我不爱的人在一起,可是我不想再那样下去了。

喜欢一个人却不能说,只有默默和时间在一起淡化这份感情,很遗憾。

接触中,我发现她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柔弱,其实她是属于那种外柔内刚型的女孩子,内秀,不爱表露自己的优点。

她只想做平凡星际中的一颗小星星,用不着那么轰轰烈烈。

蔷薇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只要是她自己给自己设定的目标,就绝不会做不到。

能得到全学年的数学最高分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了,我很佩服她,善良和勇敢才是一个美丽女孩子应当具备的条件。

没有任何女孩儿在我的心中比蔷薇更迷人。

其实我要的幸福很简单,就是默默的陪在她身边,看着她的喜怒哀乐,陪她一起走过风风雨雨。

只是这样就足够了。

假如在我对她的感情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

永远。

永远的守护一个人,也是幸福的。

当她遇到危险的时候,我可以不要命的为她挡刀子,这是一种幸福,因为可以保护自己喜欢的人,所以才觉得幸福。

我喜欢把她弹奏过的乐谱全都收集起来,在家里弹她弹过的曲子,这样,我就能感觉她的存在。

我可以为了她,傻傻的拿着玫瑰花,在全校老师同学的面前对她表白,我甚至可以忍受自己被老师和校领导轮番上阵训斥一星期。

我也可以为了她在深夜的时候放烟花,那是我的一个梦想——

我希望当烟花点燃的那一刻,她靠在我的怀里面,陪我一起看烟花起起落落,最后让她累的睡在我的怀里面。

为的,只是看她的一个笑容而已,别无它求。

我可以为了她做一切事情,也许她会不相信这样的一个承诺,但我会用事实和行动证明这一切,请她相信我。

林慕枫

6月10日”

原来林慕枫心里面的幸福,就是永远的守护在我身边,好傻的一个想法啊。

小说的末页,是一张用铅笔画的画儿——

画上面是一架钢琴,有一个穿着公主裙的女孩子正坐在琴凳上,表情很优美的在弹钢琴,很好看,我知道那就是我。

画儿的底下写了一排字:

“送给你,傻女人!你看我把你画的多漂亮,好好保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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