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一如我“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心情。
有些事情该过去的,总会过去,强求忘记是没有用的,俗话说的好,时间会冲淡一切,真是至理名言。
林慕枫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淡忘了一些,原来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另一个人恋爱,让现在的这个人取代那个人在你心里面的位置,即使取代不了,也可以使思念的日子好过一点。
每次走到林慕枫家的楼下,我还是会在楼下停留片刻,只是,他房间的那盏灯始终没有亮过。
一年了,我已经有整整一年没有见过林慕枫了。
一年前,我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失去韩雷,因为事先没有任何的预感,因为打击来的太过突然,因为生命的重心无可挽回的流逝,我想到过死亡。
伤口太痛……
太痛……
太痛……
无法制止,除了死亡,无法缓解生命的窒息,我想像幽魂一样地逃亡。
……
然而我竟然又活了下来,宿命的安排阻止了我对生命的放逐。
……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活下来,我摔的伤痕累累,心力不从心的淌着血,那时的我又同时失去了林慕枫。
我以为我从此以后会心灰意冷,再不言爱,就这样过一辈子,而这个时候,丁乐文在身边伸出手,拉住我斑痕的心。
是丁乐文让我重新拥有了温暖的感觉,在他的身边,我觉得很安全,并感受到了幸福的存在。
……
中午,我在奶奶家吃饭,刚端起碗突然接到小悠的电话,“我刚刚经过咱们高中学校,你猜我看见谁啦?”她清脆的声音从手机的传声筒进入我的耳朵。
“谁啊?”
“林慕枫……”清清楚楚的三个字不受控制的由我的耳朵立即灌输到我身体的每一根神经中枢。
我激动的一下跳起来,“你说谁……林慕枫……?”
“嗯……林慕枫和夏子恩都在篮球场打球呢!刚看见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你快过来吧,不是说想人家想的要死吗……?”小悠在电话里唠唠叨叨说着,但是我都听不清楚了,因为我满脑子只有林慕枫的名字。
这个名字像毒药一样的渗入到我的体内,很快的蔓延全身,如果不能马上见到他,我想毒血攻心我可能会毒发而亡。
我不想死,所以我要见到他,哪怕是让我见他一面马上死去我也愿意。
我没有耽误一刻钟,放下饭碗马上穿鞋出去,飞快的跑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说去军华高中。
车开的很快,但我还是怕自己会错过。
然而,心里还有一种深深的歉疚感在蔓延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见到林慕枫,见到他,又能怎么样呢?
我已经有了丁乐文,虽然我们谈不上有多么的相爱,可是,我已经答应了丁乐文,今生,要做他的新娘!
我会重新回到林慕枫的身边吗……?
答案是不会。
那么见他一面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在漫无目的的做着些什么荒唐的事情,只是,我唯一清楚的便是:如果今天我不能见到他,我会后悔终生,我不想带着深深的遗憾活着,所以我必须见到他,只是远远的看他一眼就好。
这是一个微小的愿望,我应该为自己实现。
说实话,我痛恨我自己。
这二十年,我从来没有为自己而活着。
学钢琴,为了妈妈的梦想;不和林慕枫在一起,为了不伤然伊的心;离开林慕枫,为了韩雷最后的嘱托;和丁乐文在一起,为了让家人放心……
我一直在做着我不喜欢的事情,今天,我想用自己的心意为自己做一件事情,哪怕背叛了所有人我也在所不惜。
贫穷的我,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回忆。
……
此刻的我已经下了车,站在校园门口,我搞不清楚心里面到底是怎样的感觉,有些胆怯,有些兴奋……
我幻想过无数次我和他再次相遇的那一刻,可这时的我,只要静静的看他一眼就好,再无其它奢求。
我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从校园外面向篮球场的方向望去——
那是一帮身材魁梧高挑的男孩子,充满了青春的活力,看着他们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露出那简单而纯净的笑,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不是外表,而是心。
原来的我,不开心的时候会哭,开心的时候会大笑,而现在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我都会宠辱不惊的保持着那个定格在我嘴角的淡淡的笑容。
这样笑,很累。
如果不这样,就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不想做孤立无援的人,所以我必须学习在这个社会上应付自如。
我在回避成长,可是岁月不会因此停滞,它在教会我如何开始新的生活。
……
在众多的男孩子中间,我不费吹灰之力的发现了一个拥有着王子般气质的男人,在一群人中,他如此的乍眼、夺目,我的眼球不受控制的被他所吸引。
我想起了自己十八岁那一年……
这所学校,这个男人,曾给过我永远不能泯灭的记忆,回忆排山倒海般的从隐藏在我身体里的各个角落冲击到我的脑神经,如此猝不及防的打湿了我的心。
林慕枫……
没想到还有机会能再见到你……
现在的情景……
和两年前一样……
你依旧是那个像太阳一样亮丽光辉的王子……
而我……
仍然在一个你看不见的角落做一颗只能发散出微弱光芒的小星星……
太阳和小星星……
是白天与黑夜,是世界的两个极端,我和他之间也没有延伸的关系,所以无法进入对方的世界。
而这一刻,是黎明和夜色交替的一瞬间,很短暂。
我由衷的珍惜着这仅有的一刻,睁大眼睛想仔细把他看清楚……
他脸上还是带着那迷死人的淡淡笑容,光看围在篮球场欢呼叫好的女生就知道他的魅力依旧不减,甚至超过两年以前。
他那修长漂亮的身材绝对是男人中极其罕见的标榜,堪称是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
他运动时那潇洒的样子绝对像极了金庸古龙武侠小说里的风流侠客。
他古铜色的健康肤色绝对能让人看得直流口水。
两年前的林慕枫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得到学校及其外校女生的追捧绝对不亚于一个港台明星。
女生们给他的情书就像草稿纸一样的堆满了桌子,他却只是一笑置之。
他玩事不恭,却对我情有独钟。
如今事过境迁,我和他又回到了原点,只不过,现在是换成我在默默的守护和他有关的记忆。
我知道,这就是我选择隐忍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