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明明就一个呆子,哪来的两个呆子,这大婶是不是胖得眼神都不好了。”季烙左右看了看,盯着我嘀咕。
我放慢脚步,从背后狠狠的踹了他一脚,他一个踉跄来了个狗吃屎,“果然是呆子。”快步跟上前面的大婶。
凌云史比我想象中更加难缠。今日,乘着空隙,在凌府摸索了一天,各处戒备井然有序,每天三班轮岗。还不知内院的情况是如何。看来季烙说的不错,凌云史的三个儿子不可小觑。大儿子凌风是皇宫内院的总教头,二儿子凌雨从商,只是不知这三儿子凌雷,神出鬼没,到底是什么来头。上回在霄城忽略了霄典的存在,虽说最终没什么纰漏,但这样的运气不是回回都有的。
外头都说这凌府是凌风的媳妇当家,只是看这府中的部署,就连个小厮的选用也极其苛刻严格,身家清白不说,凡能入院当值的不可习武,还好我擅毒,轻功虽是翘楚,外人却不易察觉,若是像晟那般擅剑,手中的老茧怕是难以隐藏。当然,最重要的是,身边还有只妖怪,就我现在的容貌连晟也难以分辨了。我仔细照了照镜子,果然是个呆子的样子。估计这当家的是另有其人,或者,只怕这大媳妇也不是个善类。怎么每次到我手里的都是棘手的活,只是每次都能否极泰来,希望这次也是一样的。
“少爷,晚上我在去探探路。”季烙见我愁眉道,“不过,你能不能先帮忙把这些材给劈了呀,那管事的可说了,劈不完不给饭吃,你也别楞着啊。”
“你个吃货,待会没人的时候,你使一个妖术不就行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真是跟你们人活久了,脑子都锈了。”我看着他,盯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讪讪的在那笑着,俩眼球都快挤到一块了,每次他要对我有所求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让人有一种他的眼白和眼球在干架似地,“啪”踢了一块木头过去,冲着脑门砸了个正着。
“有话就说,别用你那俩斗鸡眼看着我,看得我鸡皮疙瘩直冒,让我想起你第一次吃凤梨酥的样子。”想起季烙吃凤梨酥,我全身只有一个感觉
毛孔悚然。
那时候我第一次下山,那是个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的日子,那也是季烙第一次即将看见这么多的人,我原以为一只活了上百年的妖对只能活几十年的人已经见怪不怪了,然而,我错了,错得很彻底。本来一切都很美好,我们漫步在林间小道上,偶尔一两个樵夫,一切显得在正常不过,可是一到了市集。
“少爷,为什么,有的穿得跟你一样,有的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戴在头上,穿得也稀奇古怪的。”季烙拉着我,他已经为了第33个为什么了。
“因为她们是女人。”我从不知道我的一句话效果这么大。只是他一声尖叫之后,整个人呆在我的身上,双手紧紧的勒着我的脖子,我差点被他勒死,市集是过往的人纷纷停了下来,用着看俩个怪物的眼神,好吧,自从跟他一起,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眼神,但是,一时间被这么多人看着就是另一回事了,我死活拽他,他都不下来,我只能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现在没人了,你给我滚下来!”
“少爷,怎么办,我快死了。”季烙可怜巴巴的拽着我的衣袖。
我叹了一口气,强忍住想杀人的冲动,“又怎么了?”
“百里说,百里说碰了女人,就会死的。怎么办,我一定快死了,可是,我才刚刚醒,我还…”靠,他到底几岁了,这种三岁孩子都不信的话,我听到自己关节扭动的声音。
“停。你不会死的。”我拽起他的衣领,把他拉过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啊,什么?”
“我是个女人。”
后来,我们到了一家客栈,这家客栈的老板做的凤梨酥据说是远近驰名。偏偏有一只妖怪他从未吃过人间的东西,原来他说他是妖可以不要吃东西,可是自从他知道他碰了女人不会死之后,他觉得以前在妖界他的教习先生骗了他,于是他决定什么都要尝试一下,尝试从什么开始呢,从吃凤梨酥开始。
我想那家客栈的老板到现在都还记得他。季烙吃了一口凤梨酥之后,我就见到了他着充满标志性的眼神,俩小眼球直勾勾盯着盘子里的凤梨酥,我刚开始还以为他中毒了,就在我纠结妖会不会中毒的时候,他一声长叹,“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也就是那次,他把太阳从东边吃到了西边,后来实在是老板做得太累了也赶不及他吃,没办法他才罢嘴。当时老板的那眼神像是当心他胃会穿了,但是没有。
那时候起,季烙找到了他来人间的第一个爱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