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墨,我们也进宫吧~”沐风的声音适时拉回了上官亓墨的心思。
此时的上官亓墨双手背在身后,目光追随着凉子逸和浅落韵离去的背影陷入自己的小世界去了……
他上官亓墨生来衣食无忧,周围的人都是挤破了脑袋往自己眼前凑,眼下这浅落韵三番五次的挑衅显然是成功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姑娘不喜欢他?哦,对了,不是不喜欢,是讨厌!
那眼神和举止都透漏着真真切切的厌恶,这口气上官亓墨哪里咽得下,眼下这股控制欲已经顶到了喉咙。
上官亓墨玩味的看着浅落韵拉着凉子逸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这浅落韵,哼!本王到要看看你是否同其他人一样,你这样还真是引起本王不少的注意呢!
以后的日子,让本王瞧瞧你浅落韵是有多么的与众不同吧?本王等着看!
上官亓墨正在想的入神,沐风的声音在耳边清楚的响起,才发现自己好像又走神了。
正确来说是第二次看着浅落韵和别的男人从自己的眼前离开,好像他还有点介意浅落韵和别的男人那么亲近却那般的讨厌自己。
嗯,确实有点介意,只是一点,一点而已……
上官亓墨发现他和浅落韵下午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他对她相敬如宾她就相当的温柔懂礼数,就是温柔的让人觉得倒像是故意和别人划清距离一样,可是当他想更近一步的时候,她就像猫儿一样,一旦侵犯了她的领地她就会竖起所有的防备。
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算了,先去进宫吧,以后的日子有了浅落韵相信会很精彩吧?
上官亓墨收起玩味的心思,一个深呼吸整理好情绪,转眼又恢复一副冷淡的模样。“皇叔,我们走吧。”
沐风闻言嘴角扬起一抹温柔的笑容,好像是自己离开的日子太久了,算算日子,已经快大半年未归,不知道皇兄母后他们怎么样了。
“好。我也多日未见皇兄了,外面应该都准备好了,我们走吧。”
上官亓墨和沐风骑上了已经准备好的马匹奔着皇宫疾驰而去~
“哇……师兄,你看你看,那边有杂耍诶,哇塞,看见没,诶诶诶喷火了喷火了,好厉害啊,师兄你看见没?”浅落韵一脸兴奋的望着凉子逸,眼睛亮晶晶的都盛满了惊喜。
这次恐怕是她来到古代以后第一次来集市,给人的感觉很淳朴,很热情,跟21世纪奢华的吊顶还有光洁的地板砖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真是新鲜!嘻嘻!
凉子逸转头看见“张牙舞爪”浅落韵在旁边兴奋的给他指着这里那里,周围人群攘动,这丫头却还那么激动,他的眼睛里倒映着一脸流光溢彩的浅落韵。
呵呵,真好~能这样和韵儿在集市上逛真好。
这里的浅落韵蹦蹦跳跳的,看见一些新鲜事物就高兴的不得了,那么容易满足,那么简单的是事情却让她快乐的不像话。
“师兄,有卖糖葫芦的诶,你快去给韵儿买一支,好不好?”浅落韵紧紧盯着那个被一圈孩童围住的卖糖葫芦的小贩,眼睛一眨不眨,好像她一眨眼糖葫芦就会消失似的。
凉子逸瞧见浅落韵这般孩子气的模样,一个没忍住扑哧笑出了声音,“韵儿啊,瞧给你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浅落韵急忙用手摸上下巴,这才醒悟:被整了?哼!“师兄!你快点,我哪有流口水,你再不快些那些糖葫芦都被那些小孩子买没了,快点快点!”一边说着还一边推搡着凉子逸,怪只怪凉子逸跟尊大佛一样,浅落韵推了半天纹丝不动。
凉子逸就是看着浅落韵这般孩子气的模样还是轻叹口气迈动了脚步,“你在这里等着师兄啊,我去给你买你不要乱跑!听到没有?”
浅落韵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我知道了知道了,师兄你快点去吧!”
“你这丫头!好啦,师兄这就去!”
浅落韵看着凉子逸给自己去买糖葫芦心里乐开了花,师兄真的很疼她,什么好玩的好吃的都想着她,教她医术,带她去好玩的地方,有了师傅师兄,她在古代的生活温馨而快乐。浅落韵微笑着,很庆幸她自己这么一段温暖有爱的重生,在这里的安静与快乐是在从前都找不到的感觉,现在的她,已经很幸福很幸福了,对吧?
“呼!”浅落韵一个吐气回身就直奔刚才看到的一个小摊。
“姑娘,挑些什么,我这里的东西那都是自家娘子亲手做的,这京城里独一份,姑娘有什么喜欢的尽管挑选!”那小贩看着浅落韵一脸笑嘻嘻的说着。
“这个怎么卖?”浅落韵拿起一支一眼就相中的男士发簪。
“姑娘可是好眼力啊,这只簪子表面看起来虽然简单了一些,但是簪身是我家娘子花了一番心思的,这木质的簪子上的图纹是我家娘子一点点亲手雕刻上去的,簪子前面镶有一颗平安玉,这玉色泽圆润透明,寓意平安幸福,买来送给心上人可是最最合适了!”
浅落韵手指轻轻拂过簪身丰富的图纹,那种木质的触感让人感觉很安心,那玉也是翠绿的很,成色很好,她一眼就相中了这个簪子,“那?请问这个多少银两呢?”
“我见姑娘也喜欢,十辆银子罢了,这要是别人我可都是卖二十两的!”小贩看得出浅落韵是真心喜欢这支簪子的,那拿着簪子笑着的模样倒是像极了自己娘子第一次给他做簪子的时候。东西不在乎卖多高价,难得遇见有缘人,眼下见浅落韵是真心喜欢自然小贩心里也是欣喜的。
浅落韵高兴的从钱袋里掏出了银子交给小贩,“好!这是十两银子你收好!还有啊,替我夸夸你娘子,手艺真好!”
小贩听言一脸自豪和满足,“呵呵,姑娘真是讨喜,那我在这里先替娘子谢谢姑娘了。”
“嘻嘻,那谢谢你了!”
“无需客气,姑娘眼光独到,相信这簪子的主人必定也是姑娘的重要之人吧?”
浅落韵这下才想起师兄买糖葫芦早该回来了,师兄找不到自己要着急了,“那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我要先走了,他还在等我,找不到我又该训斥我了。嘿嘿”
“姑娘去吧,相信这个簪子那位公子会喜欢的!”
“嗯!我挑的他必须喜欢那,好啦,有缘再见啊!”说完浅落韵把簪子小心翼翼的收好急忙往刚才约定的地方跑过去了。完了完了,这下肯定要挨师兄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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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人要是单细胞动物多好?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若是喜欢一个人可以天长地久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