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答应了十分钟,而事实却超过了四十分钟。
她刚上楼梯,就看到长廊上不远处跪着一个瘦小的身影,竟是合欢。白若素绕过他,走进了客房里坐好。
合欢乖乖地跪在她旁边,声音软软地,“主子,合欢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您能否原谅合欢这次?”
白若素却没有回答他,只是问,“合欢,你真这么怕我?你觉得我会因为你主动亲近了一点就生气?”
合欢抬起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不,主子,我只怕你,不要我了。”
听到合欢的话,她心里为之一动,本因为思年的到来,她打算送合欢出门,可现在,他的依赖表现得那么明显。
尽管她素来冷淡,可是,合欢于她,算是半个亲人的。
“如果你不走,我现在就掐死你。”白若素举着右手,毫不客气地伸向合欢细长白嫩的脖子,一点点用力捏下去。
合欢被她捏得生疼,呼吸紧促起来,可是白若素可以断断续续地听到他说,“不,要,赶,我,走,我,情,愿,死,在,你,手,里。”
合欢的脸已经苍白到透明,白若素觉得,只要自己再稍一用力,就可以将这朵美丽的花枝折下,可她马上松手,叹了口气,将合欢扶起,“我本不想留聪明人在身边,但,你留下来吧。”
合欢用手撑着不停咳嗽的身体,不住地点头。小姐已经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该懂了——不要做个聪明人。
今天晚上的他,就是太聪明的表现。
一般宴会,白若素都是与正牌男友言之并肩出现,从来不会将他带在身边,而这次,既然小姐愿意让他出现,甚至还坐在她隔壁,他就知道,小姐希望他的身份能发挥他的作用。于是,他就按照她的意思,主动亲近她。
可是,这恰恰也是他的弊病。就像所有领导都不希望手下会想到自己的方案一样,白若素也不喜欢合欢能够在她不言语的情况下,就猜到她的心思。
白若素从抽屉里找来碘酒,小心翼翼地擦在合欢脖颈的红色指印上。就在她挽起合欢的裤管,打算替他跪红了的膝盖擦药时,冷风敲门进来,“小姐,温少爷回来了。”
白若素一听,丢下药水和棉花签就跑下楼去,可到一半,又折了回来,一边细细地替合欢擦伤口,一边对冷风说,“让他等着。”
合欢说,“主子,都擦完了,你下去看看温少爷吧。”
“不急,要是不把要多揉揉,过几天会变青的。”
合欢感激地看着她,热泪盈眶,“主子,还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谢谢你,谢谢……”
白若素并未理他,只缘于未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