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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保留了狼的某些特性,比如,每当月圆之际,阴三儿就会被欲望指使的躁动不安。比女人的月事还准,但是,他无法忘却冉萸,所以,他虽躁动,却不想求欢。几次擦枪走火的边缘,他都以一句“我不爱你”浇熄一切。

因为感情的不纯粹不完全,所以,不欢爱。这种做法算是他对自己的负责,对我的尊重。但是,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已经分不清爱情和暧昧的女人而言,“我不爱你”四个字是很伤人的。但是,如果每个月都能听上两三次,伤着伤着也就习惯了。

阴三儿曾说,巧颖不是善男信女,因为,巧颖聪慧国人,而且很坚强。

但是,这不代表,长了张娃娃脸的我就真的是玻璃娃娃。所以,我们的生活当中经常出现这种局面——

月光光,照厅堂,我和阴三儿依靠着彼此喝东西看电视。大家都是成年人,又如此暧昧,难免会接个吻什么的,当他兽性大发,呃……我的意思是,当两人之间擦出火花,眼看局势将要失控时,他就会凝着眉头说“我不爱你!”

我像被冷水浇了似的,短暂的愣滞和茫然后,会回他一句“彼此彼此。”

阴三儿并非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人,他可以说,他不爱我,但是,我说我不爱他的时候,他会很不高兴。每每此时,他会用力吻我,那样的吻并不温柔,甚至带着惩戒和警告的味道。

直到我被吻的全身酸软,他才会退开,用一种洋洋得意的眼神看着我。

虽然生理反应不太好控制,但是,我依然能用面若桃花的脸做出嘲弄的表情,并附送一句“从我身上滚下去,否则,我就踢断你家小项天!”

男性魅力被无视,他会恼羞成怒的瞪着我,我则倨傲的瞪回去,瞪着瞪着,两人会忍俊不禁的笑出来,然后,他会起身回房间,我则继续观看荒唐无聊的连续剧。

顽皮的夜风拂动了窗纱,我微微扬头,望向悬于夜空的明月。它告诉我,他不爱我,它告诉我,他的躁动是源自它。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有些怪异,有些别扭,还有些荒诞。

“柏可,你有没有听到我说什么?”阴三儿不满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惊醒。

对上那双隐有怒气盘旋的眸子,我心虚的笑了“再说一遍好嘛?”

阴三儿缄默不语,那双眼睛,像会给人带来厄运的黑宝石,好看却危险。那微抿着的唇角让我怀疑,他是为预防自己的牙齿出来作乱才会做出那种动作,这匹狂躁狼生气了!

“再说一遍吧,我保证会洗耳恭听,一个字都不落下!”我抓着狼爪…。诶,我的意思是,我拉着他的手轻轻晃荡着,很有讨好的意味。

“我去工作了。”他不领情的拨开我的手,生着闷气离开了。这个男人总是如此,火气来的快,却的也快,熟知他顽劣品性的我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转天清晨,我照旧七点钟起床,洗漱过后,准备早餐,忙碌了小半个钟头,热腾腾,香喷喷的早点出炉了,正要唤阴三儿起床,却见他走进了饭厅。

因为要去拜祭我父母,他穿了一套深色衣着,西裤平整得体,丝质衬衫染上了晨曦的色彩。好帅气的黑乌鸦……不,我又说错话了,我的意思是,他这么穿挺帅的。

我摆好碗筷,笑问“今天怎么这么自觉?”

他打了个哈欠,神色略显疲惫,语调却和往常一样:“你去外面看看,说不定太阳在西面。”

我看过了,太阳在东面,不过,他的笔记本电脑和工作资料还在客厅没收,看来不是太阳的问题,而是某人通宵奋战来着。我劝他别陪我去拜祭了,他不仅不领情,还送了我个大白眼。

于是,吃过早饭之后,我们便出门了。购齐拜祭所需的鲜花,老爸爱吃的点心,老妈喜欢的水果,车子再度行驶上路。

我父母的长眠地并不是墓园,而是隶属D城管辖的一个小村落,听父亲说,柏家祖上有人当过举人,清朝时位居六品,因此,柏家的祖坟虽不气派却比寻常人家的规整许多,美中不足的是距D城有些远,四个多小时的路程还不全是柏油路,所以,抵达墓地时,我已经被颠簸的晕头转向了。

阴项天见我软脚虾似的,一边揶揄我,一边扫除墓碑前的杂草。我休息了一会儿,待脑袋没那么晕了,开始擦拭墓碑,摆放祭品。一切打理妥当,我让阴项天去车上等,可他却不肯走。说起来,这是他第二次陪我回乡祭拜了,如果父母泉下有知,他于我的家人来说算不上陌生。

春天的风微凉,淡淡的青草气息让人心里一派平静,我和父母聊了会天,拍掉身上的草屑,起身道“回家吧。”

阴三儿挽住我的手,喃喃自语般的道“叔叔,我会帮你看好柏可的,您别在和她开那种玩笑了。”

微凉的春风里,他的手异常温暖,站在他身边,心里充盈着安定。

我晃了晃他的手,笑着提醒“你不是不喜欢许诺嘛?”

他曾多次表示,他讨厌被诺言束缚,所以,他不轻易许诺。他对我父亲说的那番话,不能说不是诺言。

他眉梢微挑,无谓道“看着你和看只兔子有区别嘛?”潜台词是,这根本不算诺言!

心头的甜意淡去,我凝眉瞪着他道“你的意思是说,我爸是只老兔子?”

他忍俊不禁的道“有你这么说自个儿爹的嘛?小心叔叔生气……。”话说一半,墓碑之后,忽然传来一声怪异的细响。

我心头一惊,忙道“爸,我没那个意思。您别生气!”

阴三儿忍着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悄悄的走向我父亲的墓碑,那神情就像盯住猎物的狼似的,忽然,他俯身下去,紧接着拎起一只比他手掌大不了多少的小灰兔。

“它占你便宜。”阴三儿戏虐的道。

我满头黑线,居然冒充我爸,真欠揍。

可是,小家伙太可爱了,实在下不去手,我让阴三儿放了他,他却摇着头说“这是正宗的野兔,肉质肯定不错。”

我囧囧的瞅瞅货真价实的狼,又瞅瞅货真价实的小兔子,当机立断的抢下,抱起还不够给他塞牙缝的小兔子就跑。

阴三儿也不追,只悠悠的道“如果你把它放了,我就炖了你。”

我脚步一顿,俯身松手,小兔子倏地的跳到了地上,我小小声的驱赶道“快跑快跑,别被狼抓到。”

春天的麦苗已有半尺来高了,小野兔三蹦两跳就跑不见了。

我满意的站起身,对不远处的阴三儿耸肩“好可惜,让它给跑掉了。”

他黑眸微眯,唇角上扬,被阳光一打,那蜜色的肌肤竟然显的格外漂亮。只是,他的话让我无心欣赏美男。

他说“如果你够聪明,应该和那只兔子一起跑。”

他那不怀好意的笑容令我心中警铃大振,拔腿就跑,踩倒了不知多少麦苗。

正午的阳光,微凉的风,身后那匹坏坏的狼,让我有种被幸福包围的感觉,心底那细小的遗憾,被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世间没有尽善尽美的事,我不强求他的承诺,只想平平静静的过生活,顺其自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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