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掀我被子啊,觉都不让人家好好睡么?
“唔…”我挥手打开那双碍事的手,把头又向被子里埋了埋。我这正梦见和逸轩哥哥打kiss呢,快别缺德,躲开!
“小姐…冷少爷还等着您吃早饭呢。”小衣声音尖锐了些。
谁?冷少爷?冷逸轩…
桃粉色帐帘内,被子掀开了一角儿,露出了一张绝色的小脸,凝脂似的透明皮肤,未施粉黛,被被子闷得两颊红通通的,纯净如兔的更加惹人怜爱,细弯的眉下是长长的睫毛,卷而翘,此时两排小扇子动了动,露出了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平时总是闪烁着调皮的光芒,而现在只剩下未清醒的迷茫,却是增添了一份属于女人的媚惑,小而挺的鼻子下,粉色的蜜唇娇艳欲滴,引人不住遐想,只想采拮它的甜美。哈哈~~这就是我!五年后的穆芯雪!
别说我自夸,就这模样,我敢说就算在人造美女多如牛毛的21世纪,我这样的绝色也是稀有动物!哈哈!哎~自打我开始出落得美美的之后,本宫就不知道什么叫谦虚!!
“逸轩哥哥么?”我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说道。
小衣哀怨的说“是啊,小姐,冷少爷都等了好一会儿了。”
现在冷逸轩在小衣心中的位置还是有增无减。不就等我一会么,这小丫头的眼珠子瞪得我小心肝这个颤呦~哎,这偶像的魅力无穷尽啊~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真是影响力颇大!
我掀起被子下床,伸手接过小衣递过来的湿毛巾,洗漱完后,坐在铜镜前让小衣为我梳头,看着铜镜里的美人,从前的那个小小人儿,现在更是出落愈发倾国倾城了。
现在我可是真正知道了什么叫做光阴似箭了,一眨眼五年已经过去了。我依然生活在寒玉宫里,每天过着无忧无虑平平淡淡的生活。虽然还是很淘气,很让别人头疼,不过该学的琴棋书画我可是一样没耽误,亲亲们也应该知道吧,咱都融合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了,这文化课还能把我难倒了?诗词歌赋咱可是介个(挑起大拇指中…)哎…人无完人啊~我摆不平的事还是有滴~,比如,刺绣~事实证明像我这般好动的人儿是没办法坐在一处地方拿着一块布给大家伙儿绣出一对儿鸳鸯的!在我手里,龙变皮皮虾,老鹰变小鸡儿!像样的成品拿不出来,倒是能给手扎成筛子底儿,把冷大少给心疼得呦,严令禁止我再碰针啊线啊的玩意儿了,哈哈。哦,对了,忘了交代了,要是说我这几年有什么成就的话,除了搞点抄袭古人的诗词歌赋咱混半个文化人之外,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冷逸轩这大冰山让咱给降了~~哦哈哈哈~~(动感超人样儿…)
一开始,冷逸轩对我并不排斥,可能是从没有人像我一样死皮赖脸的天天粘着他,从疏远慢慢变成了习惯,再由习惯慢慢变成了喜欢。每天只要他有时间,我就会去赖着他,对于我,这也似乎是我唯一的乐趣。我总是说,像要变成拇指姑娘。他问我那是什么,我告诉他,是一个像拇指般大小的女孩。我要是变成了拇指姑娘,就可以每天装在他的口袋里,时时刻刻的在一起。也许这就是青梅竹马的感情,在孤儿院的时候,虽然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很多,却并没有很多人幻想的那样的亲情,爱情,我们有的只有辛酸,为了生存的辛酸。还没有人来得及去感受那些感情,我们已成长,只剩下见面时漠然的点头。
嘴里不自觉的吐出李白的《长干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念完,我嘴角微微画出一个弧。
小衣为我简单的盘了一个髻,然后为我穿上雪白的绫罗纱裙,虽然简单朴素,配上娇嫩透明的皮肤,却像是不惹凡尘的仙女。纤细较小的身材,虽然让别人很想抱在臂弯里保护,可我却不喜欢这样柔弱的样子。
走到西湖岸边,停下脚步,看向亭中背我而立的冷逸轩,那个男人依旧是一袭白色长衫,其实我之所以喜欢穿白衣,也是因为冷逸轩,他说我俩这样就像一对神仙眷侣。呵呵,神仙似的你也对我动情了么…
岁月也让冷逸轩改变了不少,模样更加俊俏,由于常年练武,身材更加高大而且比例完美,处事也愈发的沉稳,虽然还是不多话,但是看向我时眼中锐光散去,剩下的总是满满的温柔和宠溺,这样的人儿总是让我无法移开视线,只想一辈子这样看着他。是的,一辈子,我无法否认,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恋爱的,爱上了这个外表冷毅却内心柔软的男人了,深深的爱上了…
像是感觉到了我的视线,突地,冷逸轩转过身子,头发在空中甩出了一个圆弧,在阳光下似是镀上了一层金边,仙子看向我,柔柔的一笑。此时,我想我是离不开他了,永远都不能了!
我也向他甜蜜的一笑,眼里满是爱恋。跑向冷逸轩,一头扎进他的怀里,枕着坚硬的胸膛,一股青草的清爽气味顺势扑进鼻里,令我深深眷恋。他给我的感觉就像他的怀抱一样,永远然我这么安心,安心把自己交给他。
在私下里我们也不是太忌讳亲密的举止,主要总是我吃冷逸轩的豆腐。爹娘也默许了我们现在的关系,乐见其成,所以也对我没办法,就睁只眼闭只眼了,毕竟冷逸轩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不过也仅限是拥抱而已哦,毕竟古代的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主流!非主流不好做啊~郁闷~
“逸轩哥哥,芯儿好想你!”
一双大手也环上了我的腰际,异常温柔地,想是怕把我捏碎。轻笑从头顶上传来他说“怎么,不是昨天才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