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年以前,大陆分化严重,畜妖人禽共生共存,形成炼气大陆,又称结气。但在当时,结气盛行于大陆前,在陆地至北处有一片大草原。那里,物产丰富,资源广阔,生产各种中原所没有的灵魂骨销之物,人们称它蛮香草原。
对于中原人来讲,这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人们每每想及此地,都仿佛看到了干旱的山地,枯燥的浓雪,在许多牧民的劳动拉扯下,形成了一个充满探索欲的地方。在美好的遐想里,它就像是神话中的马格尼尼,梦境里的巅峰之作,现实中的果肉香林。
一千多年前,蛮香草原就已经默默的在大陆上占据了分割之地,它们有中原人没有的高坡,矿产以及丰富的各种天然资源。大约是在一个奴隶如草芥,规矩不论血肉,守死规的霸政前后。政治与制度正处于封建和最苛刻的时期,人妖乱世,大陆分离。
而蛮香草原这个名字,来源于草原第一位王者的第一位妻子。
当时的草原还不叫蛮香草原,经纬最偏北的一处,有这么一个民族,叫色黑役。传说,当时除中原以外的所有民族都被称为焚落,其中民族力量中最强大的就是色黑役族。他们住在野格格雪山上,东邻一座包棉山,住着包棉一族,西接哈果子平原。
那里地势平坦,汇聚了各种各样的部落,部落名称更是数不胜数,有些部落甚至都只有几十个人,连名字都讲不出来。
色黑役族并不常与哈果子平原上的人过多交涉,只与包棉山上的包棉族有着不菲的亲族关系,因为他们同住在海拔高达四千米的地方。色黑役族拥有的雪山,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财富和荣誉。
干肉,酥油,天然的能量,使得色黑役在焚落里选得头筹,自立为王。草原以色黑役族为主,其余分散各族皆以色黑役族为尊,为了得到干肉和酥油,包棉山上的包棉族和哈果子平原上的人都选择了服从。
而色黑役族的成立,其实一直是个谜。
因为在多年以前,所有统称为焚落人的各种民族原先也是一家,只是各自居住的地势海拔不同,而分开立足。但色黑役族,之所以能迅速成立,并建起无可匹敌的声望,还有这么一个传说。
当时的陆地,曾经发生过一次巨大的天荒,天下起了红雨,数月未停。整个人间水灾泛滥,红水堆积,看上去血流成河,壮丽阴森。大陆上的人类失家丧命,活下来的就卷着干粮逃命,不管目的地的乱窜,原本集中的人被冲的到处都是,这红雨不光是颜色红,淋过的人会逐渐四肢瘫痪,失去意识,最后尸体被冲进大水里,慢慢的膨胀,将皮肤泡的鲜红,起一个一个的糜烂的水泡。大批的尸体随处可见,这红雨有着魔性,几乎疯狂的想要吞没整个大陆。
逐渐,人们失去了玉米粉碾成的玉米泡馍,也失去了最后可以充饥的野菜和树皮,每个人的眼睛狰狞的盯着天空,饥渴的眼神看着身边每一个还活着的行尸走肉般的同僚。终于,渴望吞没了理智,一场人肉厮杀,就这样血腥的开展了。
就在肉沫渣纷飞的人乱中,出现了一种生物,迎着很久没有出来的太阳一起出现在了水灾区域。
它全身的皮毛金色璀璨,耀如太阳,有着两根坚硬的犄角,身宽三米,高如两个壮年男人加在一起,长长的毛发垂到地上。
它的背上坐着一个女子,这个女子不知从何处而来,身上只裹了一件素色的纱裙,长发披在肩上,不沾毫粉,美若圣经书里的海外飞仙,手里拿着一株淡紫色的花。
这花很特别,有很长的不规则的叶子,中间是一个集中的花簇,像一个花骨朵,许多的小花拼凑在一起,形成了这朵神奇的花。女子手指闭合,手一挥,花瓣就一瓣一瓣的飞向天空,她身下的生物抬起冲天的巨鼻,对天长啸,红雨居然停了。
它的吼声,带来了它成千上万的伙伴,它们仰天长啸,让红水退去,万物复苏,被水泡的松软发黑的土地再一次长出了草木!
它,就是獒牛,救命的源泉,它拯救了整个人类。
红雨不下了,欢呼声凝聚在鲜血厮杀过的土地上,显得那般刺耳。
这样肌肤如雪,美丽如花的女子,也吸引了人们的尖叫,可是很快,人们都害怕了。因为没有人敢接近这个庞然大物,生怕它那粗重的蹄子会随时要了自己的命,甚至有人因为害怕被踩死,对这个“救命恩人”举起了长矛和铁剑。
然而,就在苟延残喘的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里走出了一个皮肤发黑的少年,他大胆的走了过去,站在阳光下,走到领头的獒牛前,跪了下来,抱住了獒牛的头,亲吻它的金色牛角。
所有的人都瞪着大眼站在十米以外看着,牦牛低下了头,用舌头舔了一下这个男人的脸,是的。坐在獒牛身上的女子,冲他笑了,对男人伸出了手。于是,男人就这么征服了这个大块头。
这个棕黑皮肤的男人就叫色黑,是里旧王宫里逃出来的苦役,以前是帮牛马刷背,在泥塘里拉过田的一个卑贱杂人。
因为长得黑,所有的人都视他为低级奴隶,不断的欺负他,而他却凭着粗壮的手臂,黝黑的面孔,征服了这拯救了所有人的巨大生物,他给它取名叫牦牛,因为它跟牛长得很像,并且毛很长。
红水腐蚀过的土地寸草不生,而牦牛却重新点燃了希望,色黑是当时唯一敢接近獒牛的人,他牵走了牦牛,也牵走了这个美丽的女子,并带领他们到了雪山。
他开掘了獒牛的用处,用他们的牛乳做成酥油,用它们的力量来驱赶其它的猛兽,就这样,许多苦难的人都投奔了色黑,以色黑为主的种族越来越强大,形成了色黑族。
色黑在露天下,跪对獒牛,在所有的难民的见证下,发誓此生永远不杀一头獒牛。
以男儿之血淋灭香灰,以此起誓,他迎娶了獒牛上的女子,他誓她和獒牛一样重要,贵如珍宝。因为这个女子走过的地方,总是会盛开一种奇特的花,就是她手上握着的那株花,女子告诉他,她叫做瑞香,这种花,后来也被称作为了瑞香花。并且,色黑以瑞香的名字为基础,给他们生活的大草原,起名蛮香草原。
但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坐着獒牛来到这里,据说她会一种别人听不懂的神语,她不会说别的话,跟色黑也只能用手语和画符字来交流。可色黑不介意,依旧很爱她。
就这样,色黑役一族正式成立,由色黑称王,瑞香为王妻。只有大陆上的王宫里的王的女人才能称作王后,焚落里的女人只能称作王妻,后来娶的就不能叫做王妻,也称作王妾,这点还是一样的。
色黑对自己的王妻瑞香十分的珍稀,称王以后也从来没有再纳过二妾。
可是好景不长,虽然色黑役一族食物来源丰富,可他们迁移住在雪山山脚,上头就是四千米以上的高山海拔,虽然住在山脚的草原上,下雪的天数十二个月里占据了六个月,若没有御寒之物,就只能被冻死。
而他们相对的包棉山就恰恰相反,包棉山上,棉花植被疯长,因为地势炎热,很适合棉花的促生,与色黑役族的雪上正好是个衬托,一个产食物,一个产生活用品。本来是刚好可以互补交换的,可包棉山上的带头人却有着自己的鬼主意,他们终年啃着苦涩的竹根,又不敢侵犯他人的领地,个个吃的骨瘦如柴,面色发黄,跟色黑役人的圆润相比,跟穷乞一般贫瘠。
但他们却不愿交换,而是提出了一个请求,将带头人的女儿嫁给色黑,保证交换的时限可以渊源长久,这也是怕万一色黑有了其它索取棉花的途径而提出的保障。
起初,色黑并不同意,可是最后还是抵不过族人的祈求和瑞香的无私,他迎娶了包棉族带头人的女儿,坡根。
坡根是个心地狠毒的女人,因为自小受苦受难,跟着父亲啃竹挖虫子来填肚,恨极了大陆上比自己过的好的人,她长的又干又瘦,容貌更是不堪,刚嫁给色黑的时候就更那泡了百年的枯黄叶子似的,跟瑞香比起来,简直就是个烂苍蝇茅厕坑里爬。
坡根嫉妒心强,哪见得这般的比较,做了王妾,却没人服她。连个伺候的奴隶都嫌弃她身上脏乱臭,坡根一气之下,杀死了这个奴隶,还嫁祸给了不会说话的瑞香。
可瑞香那时候刚刚怀孕,所有人都尊敬她,爱护她,坡根又恨又气,还被关了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她想办法找来几个包棉族的姐妹,为自己找来了许多美容之法,加强进补色黑役土地上的酥油,各种补身子物品,还昧着良心杀死了几个色黑役奴隶,用她们身上的皮,碾成粉末,涂抹在身上。
半个月后,她出了禁闭,摇身一变,居然也是个美人了。她借助瑞香怀孕的机会,用麻叶子参杂的浓酒灌醉了色黑,与他发生了关系,并故意散播,让自己成为名符其实的王妾,还改了名字,嫌坡根这名字太俗气,改成了坡朵,非要与王妻瑞香一比高下。
处处施计,处处作对,瑞香永远只是默默无语,她孕育着肚子里的小生命,不管是色黑的道歉还是坡朵的针锋相对,她都不发表一句话。只是到了黄昏的时候,会独自跑到草原上,头枕着带她来到这里的那头金色獒牛,左眼眼角流下一滴珍珠一样圆润又湖水一般清澈的泪珠。
自此,色黑因为愧疚对她照顾有加,坡朵则变本加厉,嫉妒之心与日渐长。终于,在一个阴天,所有的獒牛都聚集在一起,对着天空长啸,一下子,霞光红如火焰。
那一天,瑞香诞下一名女婴,全身长满了红色胎印,丑陋无比。早在出生之前就筛好了名字,是瑞香在地上画出的符文字。一个山,两个犄角,请了几十名的民族法师,才译出这是缩减版的中文字体,曲。
女婴一出生,便取名,曲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