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
杜若到明峦警局刑警队的第一支队报道,办公室里,有个长发披肩的女生,导师说,和她一起在第一支队实习的,还有明峦警官大学的学生。
“你好,请问队长在么,我是来实习的大学生。”
岑慕凌闻言,转过身,杜若觉得自己长相不差,可这和仙女一样的人物,让她惊住了。
白衬衫,黑西装裤,本来死板的搭配,却被她穿得明朗。
岑慕凌粲然笑道,“我也是和你一样来实习的学生,队长他们在开会,让我们在这里等等。”
杜若上前,伸出手,“我叫杜若。”
“岑慕凌。”
两个女生,在办公室里寒暄几句,杜若不经意就问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慕凌,你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要当警察啊?”
长相和当不当警察扯得上关系么,“觉得帅气吧。”
“有什么帅气的,我一想到自己真要看到那些场面,都有些心惊。”
岑慕凌也不过是找了个借口,她也觉得奇怪,自己为什么对那身警服情有独钟,家里没有人是警察,为了考警校这件事情,她甚至不惜和父亲起了冲突。
而后,又来了两个男的,这次的实习人员就是这四个人。
进来一个魁梧的男人,“我是第一支队支队长冯渡,往后你们就叫我冯哥就成。虽然你们是实习生,但既然来了这里,都会当作正常人手使用,所以要觉得苦觉得累,那也没办法,丑话说在前头,忍不下去的趁早走,免得给我们调配人手造成困难。”
冯渡说话,给人的感觉就是说一不二。
“几个年轻人才来,你就这样强势,你们都是新人,不习惯是难免的,总之有任何困难,就告诉带你们的警员。之后,我们会分配你们跟的人,暂时先跟着我,对了,我是这硬家伙的副手,支队的副队长尤伟。”
有人打断了尤伟的话,“我们都叫他伟哥,不过么,女孩子还是叫尤队长就可以了。”
大家都颇有意味地笑笑,第一支队的气氛显得很是和谐,可一个人披着警服走进来的时候,笑声凝结,看上去比冯渡要年长,胡茬的痕迹顺着整个脸颊生长,给人的感觉越发的颓废。
“正好,人到齐了,你们可以自己选择要跟的警探,这里的所有人都可以。”尤伟没有管方才被人开玩笑。
杜若指了指尤伟,其余的两个人也选好了警员,到岑慕凌这里。“小岑是吧,你想选谁?”
岑慕凌走向胡茬男,“这位叔叔,可以吗?”
尤伟和冯渡都愣住了,恰恰那个人是他们说了不算的。
叔叔,崔溪南还是第一次被岑慕凌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叫叔叔,好歹礼貌上称呼一声哥哥。
“这个……”尤伟很为难。
冯渡看向岑慕凌,“另外选一个人吧,你……似乎不适合跟着崔哥。”
“叔叔,你这么没本事吗?”
冯渡都不敢在崔溪南面前放肆,而岑慕凌却做了,做得肆无忌惮。第一眼,只觉得这个女孩子是个美女,可如今显然颠覆了他们的看法。
“你有什么本事让我带你?”
岑慕凌退开了一些,“我的观察能力还算不错,如果关于您的近况,我能说出三条,那么你就必须带我?”
她之所以选第一支队,就是因为这里有崔溪南,十年前,明峦最好的神探,前途光明,可后来的一次案件之后开始意志消沉,如今不过是呆在警队里等着退休。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而恰恰因为这样的戏剧,让岑慕凌倍感好奇。
良久,崔溪南吐出一个好字!
“你最近相过亲,看样子你对对方没有好感,可显然对方缠上你了;你心里有个挚爱的女人,应该十年前就离开了;你对鞋有近乎固执的偏好,家里私藏了很多限量发行的这个品牌的鞋子。”
崔溪南的私事,就连冯渡他们都不知道,岑慕凌说完,崔溪南脸色微变,“好,我带你。”
——
吃饭的时候,杜若他们缠着岑慕凌,问她为什么会知道崔溪南的私事,可岑慕凌闭口不谈。
回到岑家,岑慕凌第一时间被小侄子岑西给缠住了,在花园里玩捉迷藏,小家伙专挑树丛中藏。
眼看要抓到小家伙的时候,小家伙的脚绊了一下地上的石头,岑慕凌眼疾手快,一把拉过侄子,而自己垫在他身下,背部吃痛的同时,手上也沾染了污泥。
“岑西。”不远处,传来岑西父亲的声音,这小子,眨眼就跑了,等到哥哥走近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还在地上。
“家里来了客人,还不快起来。”
岑慕凌起身,还未曾顾及哥嘴里的客人长什么样,“你好,我叫岑慕凌。”声音爽朗,就像是面前的男人耳朵听不见一般。下意识地就伸出手,却浑然忘记方才和侄儿嬉闹时候沾上了泥巴。
不说颜沉讨厌女人的触碰,就说她手上那样斑驳,让颜沉握手也是不可能的。“我有洁癖,不和自己不熟悉的人握手,更何况,用这样的手和我相握,你觉得是岑家女儿该有的礼貌么。”
这人和哥哥熟悉,自然知道岑家是书香世家,祖上为官,到如今也是如此,她应当是大家闺秀,不该这样泥土斑驳的。
岑慕凌或许只是赌气,对着颜沉笑笑,手上却极快地拽住颜沉的右手手背,两手交握之后,又瞬间抽开自己的手,再退开了几步。“岑家家训,人之相知,贵在知心。我知道你有个与众不同的癖好,都肯和你相交,这才不违背岑家的礼貌,很高兴认识你。”
转身要走,颜沉看着右手的污泥,似乎想起了岑大是如何形容自己的妹妹的,外表是高贵的天鹅,内心是高傲的刺猬,惹不得但观得。
岑慕华看着颜沉紧绷的脸,腹诽若是一会儿颜沉和岑慕凌闹掰了,他是帮谁呢。不过依着颜沉这样的性子,大概吵不起来。
可是下一刻,颜沉的举动,让岑慕华很长一段时间都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