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沉静如水。
月牙沟的夜晚,分外的宁静。
这里,与都市完全不同。没有所谓“夜生活”。
白天,人们辛苦的劳作,晚上,辛苦了一天的村民,很早就会休息。
村子里的灯光越来越少。
孟可依正准备熄灯睡觉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了不适。
她的“那个”来了。
很不巧的是,她的身边没有卫生棉了。
孟可依连忙穿好衣裳,拿起手电,出了门。
再晚一些,只怕村子里的卖店要关门了。
心里这样想着的时候,孟可依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乡村的夜晚,也格外地黑。
昨天下过一场雨,路被冲出一道道小沟,孟可依只觉得深一脚浅一脚地,不好走。
这样的路,就算是在白天,穿着高跟鞋也无法行走。
孟可依没有高跟鞋,现在,她只有一双鞋,一双布鞋。
突然,孟可依脚底一滑,脚上一阵剧痛,整个人摔倒在了路上。
“啊!”孟可依不由得叫了一声。
走在这样的路上,摔倒是很正常的。
孟可依接着站了起来。
这时,她才发现,左脚不敢落地。
她的脚崴了。
“怎么了?”后面有人快步跑了过来。
是萧晗。
“我看见你好像是摔倒了。”萧晗扶住了孟可依。
“刚才,我听见你出去的声音,这么黑,担心你害怕,就跟着你出来了。”萧晗说。
“我的脚崴了。”孟可依说。
“不能走了吧,我背你回去。”说完,萧晗蹲下了身子。
“我不能回来,我还有事,你扶着我走吧。”
“你要去哪儿?”
“我要买点东西。”孟可依说。
“这里离卖店还很远呢,你要买什么,我帮你去买,你在这里等着我。”
“还是,你扶我去吧。”
“你想要买什么?”萧晗问。
“我去吧,你去买,不大方便。”
这里不是那种自选商场,萧晗可能会觉得尴尬的。
“哦……我知道你想买什么了,我去吧,没什么不方便的。”萧晗说。
从他的语气里听不出半点的尴尬,“对了,你要用什么种类的?”
这个小地方,可选性应该是很小的。
“纯棉的就可以。”孟可依回答的声音很小。
“你先在这里等着我,一会儿我背你回去。”萧晗将孟可依扶到了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坐好。
“手电给你,路不好走。”孟可依伸手将手电递给萧晗。
萧晗并没有接,“你留着吧,这手电若是管用的话,你就不用崴到脚了。”
说完,萧晗转身便走了。
孟可依一个人坐在石头上,想着,这样的事情,还以为只是在小说言情剧里有呢,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记得《佳期如梦》里,就有这样的情节,男主为女主去买卫生棉,买回了好多,因为不知道要哪一种,那篇小说讲得是一个以预谋开始最后变为真爱的故事。
如果单单只是阴谋,没有一点真心的话,阴谋怎么可能化为真爱呢?
爱情,是可以预谋的吗?就算是最精明的设计,真的可以精准的设计出爱情的结局吗?
在孟可依这样漫无边际想着这些的时候,萧晗回来了。
“我背你回去。”萧晗蹲了下来。
“你扶着我就好了。”
“我扶你走回去,一样受累。”萧晗淡淡地说道。
孟可依也没再推辞。
小时候,爸爸经常背着她。
后来,宁之涯常常背着她。
萧晗直接将孟可依背到了厕所边。
学校的是厕所是建立外面的,离他们住的地方至少有二百米。
“我在这里,等着你,你一个人,行吗?”萧晗问。
“哦,当然。”孟可依回答,不免有些尴尬,难道他还能陪她进来不成?
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萧晗还等在外面。
这一次,未等孟可依开口,萧晗直接将孟可依抱起,送到了宿舍。
“谢谢你,萧晗。”孟可依说。
“不用谢,就我们两个住在这里,相到照顾是应该的。不要太客气,有什么需要,就叫我。”
“好的。”
孟可依的脚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伤了筋。
村里有一位李大娘,七十多岁,专会捋筋,第二天,在王老师的说服下,萧晗带着孟可依来到了李大娘家。
大娘很热情。
虽然孟可依和萧晗从来都没见过她。
不过,这月牙沟的所有人村民,都已经认识了孟可依和萧晗。
这些年来,月牙沟真正来的外人,就他们两个,一个是美女,一个是帅哥。
“丫头啊,你忍着点,很疼的,就那五大三粗的庄稼汉一样疼得哇哇叫,你可忍着点。”大娘带着浓重的山东口音对孟可依说。
“嗯,我知道了。”孟可依点了点头。
“啊呀!”
那大娘的手瘦得像根干柴一样,手劲大得却如同铁钳一样。
孟可依疼得豆大的汗滴往下流,却是紧紧咬着牙挺着。
萧晗每天背着孟可依到李大娘那里推按脚筋,三天之后,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七天后,孟可依的脚好了。
村子里的人都说孟可依和萧晗是一对金童玉女,两个人正在恋爱。
这样的说法,在孟可依那里,就像是手边吹过风一样,她不在意。
孟可依一直都有一种感觉,她总觉得萧晗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样,只是偶尔路这片天空而已,会飘向哪里,会变成什么,谁也不知道。
一个月以后的一个晚上,萧晗对孟可依说,“可依,做我的女朋友吧,如果你愿意,将来,我希望娶你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