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我们为什么要躲起来啊?”小迷糊嘟囔着嘴,她可不喜欢藏在草丛里,也不知道有多少蚂蚁趁机占了她的便宜。
“你饭吃到肺里了,没看到那些人气势汹汹,刀光闪闪,肯定是要赶来杀人的,被我们发现,不把我们趁机消灭才怪呢。”
“是这样啊”,小迷糊将脑袋藏低点,吓的脸色惨白。
“不过也不要紧,跟着小姐我,怎能被这些人伤到,小姐只是不想让这些杂事,影响我们的伟大的目标而已。”
“小姐英明。”
“好说好说。”
官道上,一匹骏马率先飞驰过来,后面紧跟十几匹,紧追不舍。
“欧阳元元,还不束手就擒,看你能跑到何时?”远远的,便听到后面追兵喊话声。
前面的骑士闻言,眼珠子一转,在马奔驰到山道的拐弯处,忽地腾身而起,朝树丛里扑下去,一动不动。
后面的追兵没有发现马上没了骑士,依旧追上前去。
不足三丈外的另堆草丛里,史轻眉和小糊涂互望眼,齐齐说道:“他会不会摔死了?”
“还是去看看。”
史轻眉站起身,对小迷糊一招手,颇具江湖侠客风范地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辈江湖人物本色,小迷糊随着本小姐走着。”
小迷糊摘着身上的干草叶,不解地说:“小姐,可我们的目标并不是行侠仗义,而是去长安寻找美男啊!”
“是吗?我这么说过吗?”轻眉讶然,很快笑着说:“说不定,那个窝在草丛里的人,也是帅哥一枚。”
“这到也是,那我们过去看看。”
主仆二人小心翼翼地摸到对面,翻开草丛却吃了一惊。
窝在草丛里的人,浑身是血,尤其是背上,还插着三支箭矢,射穿了身体,从前胸露出箭尖。
那人早就昏迷过去。
“小姐怎么办,这个人好像死了?”小迷糊看到遍地是血,吓的哆嗦起来,更迷糊了。
轻眉也是吓了一跳,有关江湖纷争的事情,她也就是在茶馆听说书先生提起过,觉得大侠仗剑江湖,行侠仗义,是极其风流潇洒之事,怎会想到现实有这么血腥。
她立即转头,拉着小迷糊就要走。
“小姐,你不管他了?”
“这么管,这么大的死人,总不能背在背上吧”。
“可至少也要看看他的伤势啊,要是我们不管,他说不定就真死翘翘了。”
轻眉站住脚步,拍拍小迷糊地肩膀,极其欣慰的说:“小姐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嘛,我只是考验你小迷糊有没有侠义之心而已,你的表现,小姐我很欣慰,小鬼,不错嘛!”
“那是,没看是谁带出来的。”小迷糊谄笑道。
“别啰嗦,救人!”
蹲到那人旁边,想起刚才隐约听到的喊声,猜测这个人叫上官元元,轻眉不禁皱皱眉,这个人名还真逗,不过似乎听起来,有些耳熟啊,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顾不上了,先救人。
先将欧阳元元胸前衣服撕开,才发现这个家伙虽然外表看起来有些瘦削,身上的肌肉却丝毫不少,尤其是小胸肌,让轻眉心神一荡,不过,两只穿胸而过的箭矢扫了她的兴致。
基本的伤势救治,轻眉是懂得,府里的教习曾经也是个江湖高手,在教习她剑术之余,也一并教了些基本的伤势救治之术,而轻眉离家前,包袱里也正好备有上好金疮药。
轻轻抚摸下欧阳元元的胸肌,轻眉细声道:“别怕啊,我只是想救你,若是疼的话,你就大哭好了。”
抽出鱼肠剑,她动作快如闪电,将箭头削掉。
严格来说,箭矢穿越而过,要比在身内更容易处理,穿出胸的箭矢,只需要将箭头削掉,从背后抽出箭根就好,若是埋在身体内,就相当麻烦。
“来,帮我压住他伤口的位置,我箭根一抽,就迅速将金疮药倒在上面,用手压紧,千万不要让血喷出来,明白不?”轻眉难得慎重,能不能救好他,完全就在于抽箭离身的瞬间,若处理不当,就会引起血崩,到时候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无济于事。
暗用气,轻眉快速抽出第一支箭,小迷糊配合很默契,迅速将准备好的金疮药倒在创口,并用棉布压在上面,鲜血只是渗出小股,就被止住了。
用同样的方法,又抽出第二支,当两支都抽出后,轻眉瘫倒在地上,喃喃道:“救人果然比杀人要困难几分。”
“说的跟自己杀过人一样,小姐,他的腿还在渗血呢,您就不要大发感慨了。”
轻眉重新坐起来,看着上官元元腿上的伤口,却有些为难。
因为,仅从外表看,那血似乎是从大腿根部流出的,若要救治,就必须查看伤势的具体情形,可要查看,就必须脱掉裤子,这个……
“这里流血应该不会死人吧,要不我们将他抬在大路上,让其他有缘人去救?”轻眉说。
“不太好吧,你看这里半天都没个人,要是丢在路上迟迟没人经过,或者那些杀他的人重新回来,那岂不是是遭了。”
“还是小迷糊你想的周到,拿出水袋给他洗个脸吧。”
小迷糊不解地问:“小姐,为什么要洗脸啊,他伤的是腿,与脸有什么关系?”
轻眉淡淡一笑:“若是个美男,本小姐就亲自查看伤势,若是样貌普通,还是小迷糊你来好了。”
小迷糊白了她一眼,细心地为上官元元洗起脸来。
刚洗了一小点,轻眉猛地夺过水袋,嬉笑道:“还是我来吧,纭纭众生,外表只是臭皮囊,我要放下心魔,一心向佛。”
小迷糊不屑道:“什么臭皮囊,明明是看人家好看,才抢着自己要洗的,虚伪!”
洗完脸上的血渍,一张俊美的脸庞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