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他照常将沈蝶送到银行后,准备驱车去政府向老大复命。结果他在慢慢调转车头的时候,一双如葱般白嫩的细手,在他的车窗玻璃外面晃了晃。
起初林森一阵高兴,以为是哪个美眉主动搭擅,直瞅到那双手的主人,林森的脸就黑了下来。遇上谁不好,偏偏遇上金茗月这尊‘活菩萨’。
见林森想趁机溜走,金茗月便毫不顾形象让自己伸展成一个竖着的大字型,把林森的小车死死的拦住。
林森见躲不过,这下狗腿地下车,一脸地嘻皮笑脸,“这么巧啊?”
“哼……”金茗月头顶望天,仍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理都不理林森。
“我的姑奶奶,老大马上就要开完会了,我得赶去接他,您有事说事,没事就请您高抬贵脚放小弟一马行不行?”林森急得满头是汗,在心里又忍不住埋怨起老大来,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这尊‘活菩萨’,结果这菩萨不敢去找老大,就知道找自己的麻烦。
“一会老大还要下乡去视查工作,金茗月,金小姐,能不能拜托你不要缠着我?”林森说的是事实,据说昨晚A市的某个乡村,夜晚突然起火,由于火势猛烈而迅速,这让不少睡梦中的村民未能及时逃走,死的死,伤的伤,市长做为百姓的父母官,前去安抚一下遇难者的家属以及了解情况是责无旁贷。
可头疼的拦在车上的女人简直油盐不进,急得林森饶头抓脑,想不出办法。
金茗月似乎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见差不多了,便说:“你老老实实给我说清楚,你天天接送的那个女人和宇辰哥是什么关系?你说出来我就让你走!”
“反正不是一般关系!金大小姐,老大不让我说,你就不要为难我了!要不然,我会死得很惨的!”林森对这个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发小,从来都是很无语的,当初他知道她喜欢的是老大,而不是自己时,开心得差点要去给祖宗烧香了。
“啪!”金茗月白嫩的手掌,重重地拍在身旁的小车上,“本姑奶奶不发威,你当我是纸老虎是不是?好啊,林森一年多不见,你长能耐了是不是?居然敢随便拿句就搪塞我!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你妈,让她好好治治你……”
“别,千万别!你要敢把我妈给招来,我跟你绝交!”林森一边底气不足地与金茗月对抗,一边在想要怎样把事情说明白,又不算背叛老大。
“那你快说!”金茗月从小就驾驭在林森的头上,他有几两重,她一清二楚。
“那个女人是,是老大的一个朋友……”接下来,林森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把欧宇辰和沈蝶的故事编成是一个英雄救美的俗套情节,当然添加的新元素便是沈蝶在商场滑倒,临盆之际,老大这个人民心中的伟大市长伸出援助之手,两人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情,为了照顾母子俩,老大怀揣着一个亲民爱民的仁慈之心,让他林森每天不辞辛劳,接送沈蝶上下班,直到对方不需要帮助为止。
只是,当林森编完自认为天衣无缝的故事后,当下就挨了金茗月一记眼刀子,并且金茗月二话不说,开始拿手机按电话号码。
当林森瞄到一长串熟悉号码时,他一个饿狼扑食想要把手机抢过来挂断。就见金茗月防了他一手,身子灵巧的往后一退,让林森扑了空。
林森苦着脸乞求道:“姑奶奶,我都把事情的经过说过你听了,你怎么还要给我老妈打电话啊!”
“我让编啊,继续编啊!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那么好哄啊,哼……”金茗月站在远处,单手叉着腰,白皙的脸蛋涨得通红通红。
“我哪有……”林森抵死狡辩。
“如果几天前,我没有看到这个女人亲自上门找宇辰哥,我可能会相信你的鬼话,可是,我亲眼见到她朝宇辰哥吼,说什么迷一奸之类的话,因为我不相信宇辰哥会是迷一奸她的那种人,才会找你问个明白,你倒好,把我当小孩子哄骗,真该让表姑妈好好治治你才行!”金茗月气呼呼地说完,似乎还不解恨,再次摆弄着手机,按出长一串号码。
说是迟那是快,一道蓝色身影,以闪电般的速度夺去了金茗月的手机,并且还一脸侠义地站在林森的旁边,说道:“林帅哥,你怎么会让一个女人给欺负了,这么懦弱的?”
看清对方的面貌,林森才认出是和沈蝶关系很好的潘云。于是,他接过潘云递过来的手机,紧紧地握在手上,然后感激地对潘云笑了笑,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自认可以下台阶的话,“好男不跟女斗嘛!”
潘云撇撇嘴,显然没被林森的话说服,便说:“也不看看什么年代,什么‘好男不跟女斗’,该出手时就出手,要不然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你们慢慢聊吧,我上班去了!”潘云这些派头其实都是跟沈蝶在一起时候学的,没想到倒还真让威风了一回。
“喂,你是谁,为什么夺我的手机!”金茗月哪里肯就此罢休,就要跟着潘云进银行,却被林森一把给拉住。
就见林森不知哪来的勇气,对她吼道:“你如果不怕老大会更加讨厌你的话,那你就追进去闹去!老大还等着我,我懒得陪你在这儿疯!”
说完,林森酷酷地拉开车门,一脚油门踩下去,一溜烟的开走了。只留下金茗月还在回味他的话,她真的做的很份,让宇辰哥一直对她避而不见,讨厌她吗?
由于走得急,林森手里还攒着金茗月的手机,但他却似乎感觉到了潘云留在手机上的余温。想起刚才那个替自己勇夺手机的女孩,林森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