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军对垒之前,气势当先。
被监视几日的常均谊因为老实规矩且处处为他们“着想”,逐渐在北齐被奉为上宾,享受着上宾的礼遇。而他的每一句话,都颇为中听,至少,轩辕祺听来,就很受用。
比如前夜用膳席间,常均谊就说到了军队吃饭的问题。
“祺王,明日的大战,务必让将士空腹或者半饱。”常上宾认真地说完,举杯将杯盏中的酒一饮而尽。
“常校尉,这是何解?”轩辕祺挑眉眯眼,极为好奇。
“先饿着他们,并且许诺,胜后吃饱餐,美餐。一般饥饿的野兽都比饱腹的残暴,那么饥饿的将士相对来说也比较生猛一些,尤其他们一想到得胜的庆功宴,更会如饿虎扑食一般,气势如虹。”常校尉将朱雀少将的原话搬来。当初,他听了这个空腹作战的建议也是摸不着头脑,兴趣使然,他对这段解释那是相当的深刻。
果真,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如今,这个鬼点子是时候提了,再不说,就没机会了。
直至今日,常均谊彻底对这个朱雀少将佩服得五体投地,甘拜下风,朱雀少将神机妙算,步步为营,令他心甘情愿地鞍前马后,俯首称臣。
“妙哉妙哉!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轩辕祺听了这番话,不禁拊掌三击,哈哈大笑,这简直比任何鼓励都振奋军心啊!饱暖思淫欲,贫贱起盗心。他要的就是让兵士们有这野蛮的盗心,“来人,传令,明日一早就开拔进攻楚国锦城,所有将士,一律不准用餐。”
“是,王爷。”
……
第二日,锦城北门外。
远远地,瞭望台上的侍卫看到前方出现一大片明晃晃的铁甲军队,不禁大骇,立即吹响警报的号角。
不一会儿就看到城楼上,高大威武的花钟大将军身穿漆黑的青藤铠甲出现。
城楼下诡异地,城门大开!
早已等候多时的楚军正安静迅速,井然有序地小跑着出了城,在朱雀少将事先指定的地方止了脚步,列队摆阵,准备迎战退敌。
所有战将均穿着藤制铠甲,轻便灵活,还结实柔韧。
过了连梅夹道的齐军个个凶神恶煞,气势汹汹,又远远地看到楚军大开城门,侵略欲望更是空前高涨。
“楚人竟然敢大开城门藐视我大齐,尔等是不是太骄傲了?”轩辕祺此时穿着一身银白色张扬耀眼的铠甲,手持通体雪亮的长矛,在日光的照耀下,看起来,是那么绚烂夺目,不可侵犯。
“要战便战,哪儿那么多废话。”飞骑尉严田一向豪爽不羁,一眼见到他那拉风的造型,气就不打一处来,打扮那么漂亮干什么啊,给谁看。
因为朱雀少将和大将军的别扭,他们只能自己训练,只听大将军安排他们都穿藤甲,便再没有管过他们了。而朱雀少将只命令了他们大开城门,在北门外二里空地处列阵,有序迎战,亦没了下文。
憋气啊!
大敌当前,楚军内部高层却先起了内江,这可是兵家大忌。
金细作一直没闲着,两日来,消息传得是不亦乐乎。
此时,旌旗飘飘,战鼓蓄势待发,号角亦举上了战士的嘴边,只待两军主帅发号施令。
目前来看,北齐和南楚两大阵营,北齐的战士面目比较狰狞,而南楚的战士则相对平静。
“战!”
“杀!”
花钟和轩辕祺的号令,在萧瑟的空气中乍然响起。
一边是明晃晃的重甲铁骑,一边是看着舒服,穿着轻便的藤甲七星阵。
重甲铁骑横冲直撞,快速扫来,企图冲散楚军的队阵。
藤甲将士面容严肃,高举长矛寻找铁甲的致命弱点。
飞骑尉严田眼见对方被重装铁甲包裹的严实,挥枪打掉一个齐军的偷袭,大声下令道:“不准放箭,近身抗敌。”
开玩笑,北齐蛮子何时如此谨慎,穿戴这么严实,放箭,刺不穿,射不死,岂不是白白糟蹋箭矢!这一战可怎么打啊!
城楼上的花钟说完那个“战”字,便悠然自得地坐在早已准备好的椅子上,和督战的宸王一起壁上观。听到严田的那句“不准放箭,近身抗敌”,他毫不吝啬地露出了一抹会心的微笑。这个飞骑尉,是该升一升了。
今日的宸王不似昨夜那般冷澈,又恢复成初出茅庐的青涩皇子模样。从早晨到现在,他一直注意着花钟的表情,想看出一些什么,这个大将军难道不知道朱雀是女子吗?
站初,齐军因为身穿铁甲,勇往直前,无所忌惮,反正楚军的弓箭,长矛伤不了他们半分,但是,渐渐地,就发觉不对劲了……
冲入七星阵中,马匹嘶鸣,跑速缓慢,俱将马背上的骑兵齐齐跌落,而他们亦全身困乏,手脚无力,握着的铁刃怎么都挥不起来,再加上腹中空空,饥肠辘辘,更是饿得头昏眼花,疲惫不堪。
原本楚军心内一片苍凉,一出来就看到人家的气势胜过他们,打起来又发现人家无懈可击,正在失落叹息,哀怨无助之时,发现辽军顶着菜色的面容,用慢动作砍杀他们,不禁大怒,力量不要钱似的挥散而出,专刺脖子,一刀毙命,连挣扎都省了。
哀兵必胜,即如此。
前面的倒下一片,后面的军队又疯狂猛冲,补了上来,亦免不了送命。
战争,就是这么残酷。
正在情势大逆转之时,一个戴着银甲面具,身穿精致战袍的男子和另一个男人从远处骑马飞奔而来也加入了对战。
正在壁上观的花钟眼眸乍然一缩,将注意力全部凝注到了戴银甲面具的男子身上。
不过,揪着的心很快放松。他的蝶语,衣袂临风,动作干脆果决,身手了得,杀了数十人竟然衣不沾血,他的担心是多余了。
坐在一旁的宸王一开始也发现两军的气势悬殊,对方看起来相当嗜血,己方却稍显低迷了,但是战势却随着齐军的压进而莫名其妙的扭转。此时,再见到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子仿佛天将下凡一般在战场上挥洒自如,心,被震撼了。他几时见过这样的女子,虽然此时此刻是一身男人打扮,但他还是喜欢!被深深地迷恋。
她每完成一个动作,都在结束一个甚至几个对手的生命,任何人在她的面前,仿佛易碎的花瓶般脆弱。战场在她的脚下仿佛是她的舞台,而她,才是唯一有资格在那里翩翩起舞的舞者。
“常均谊!”眼看着自己的将士死伤大半,轩辕祺眼眸冷厉嗜血,发现了被花蝶语带上战场的常校尉。
“正是在下!”常均谊一边对着动作迟缓的齐军挥刀抹脖子,一边悠然应声。
他也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武将。
又是那句对白,何其相似!境况却截然不同。
“你该死!”轩辕祺愤恨难平,挥舞着银光闪闪的长矛,直冲着常均谊的左胸刺去,眼看就要刺入他未穿藤甲的肉体……
轩辕祺那身拉风的铠甲是镀银的,无视玄石的吸力,因此,他的动作一点儿也不缓慢。
“锵”地一声,一柄飞刀旋着刁钻的角度,带着不可思议的力量将长矛打偏,紧接着被埋在泥土中绑在横木上的玄石吸进,隐没。
轩辕祺眯起狭长的鹰眸,凝视着飞刀主人,一张漾着幽幽光泽的银甲面具,一身精致的战袍,逆光奔来,竟然比他还张狂洒脱。
“想必你就是传闻中百战百胜的朱雀少将了!”他早就听说朱雀的装扮,如今一见,一点也没有夸张,反而感觉闻名不如见面。
“轩辕帝没有亲自带兵来犯,原来他也知道这仗打得不甚光彩。”策马奔来的花蝶语只露出下半边完美小巧的下颚,冷声讥诮。言外之意,你只是一个顶着骂名的侵略者,强盗。
“擒贼先擒王,如若今日我将你拿下,便也算胜了。”轩辕祺仿佛没听见一般,反而笑着说道。俊美的面容邪魅不羁,似乎他说的这件事,对他而言,轻而易举。
“我们的王,还在上京的元庆殿呢。”花蝶语如是说着,忍不住露出一抹醉人的笑意。
轩辕祺一瞬的愣怔,继而愤怒。
这小子竟然比他还妖孽,此人不除,以后睡不踏实了。
二话不说,挥矛而起。
花蝶语也抓起马鞭,飞身而上,迎了过来。
面对长矛,她的剑不占任何优势,索性弃而不用。
只见她挥舞着马鞭,转着圈绕向他的长矛,灌注内力,手臂一甩,顺着惯性,马鞭和长矛皆被扔到一边。
难得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轩辕祺战意更胜,索性飞身下马,准备酣战一场……
突然,北齐一员大将全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跌跌撞撞地移来,拽着自家主帅的银甲战铠,断断续续地说:“祺王……我,我军死伤惨重……这样战下去,全军覆没……也有可能。末将认为……咱们是不是该退兵,修养整顿几日……择日再战。”
似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又似乎那些话维持着他的整个生命,总之,话音一落,那员大将就断了气,拽着战铠的那只手也松开了。
轩辕祺看着这个昨天还好好的,还和自己规划战略到深夜的汉子,现在、此时却再也不能呼吸了,眼眸渐渐深邃,冷厉。
“朱雀,好好给本王活着,你的命,是我的!”无心恋战的轩辕祺灌注了内力的声音响彻整个战场,“退兵!”
“呜--呜--”齐兵吹响了退兵的号角,那声音,仿佛在哀鸣、在哭泣一般令人心内凄凉。
花蝶语耸耸肩,吹了一声哨音,白雪应声而来,见了花蝶语兴奋地人立而起,啾啾嘶鸣声让在场的马儿瑟瑟发抖,止步不前。她摸了摸马鬃,翻身上马,毫不留恋地向着南楚的阵营奔去。
南楚的战士们打了一个以少胜多的大胜仗,个个痛快的不得了,看到自己的将军归来,人人嘶声竭力地围着朱雀欢呼起来。在这个时刻,每一个人看着朱雀的眼神都是狂热的,那是没有任何私心的狂热,只是单纯地崇拜,尊敬,热爱。
从刚才见常校尉高调参战,再加上齐军的铁甲装备,常年征战的将士们早已心有灵犀,觉察出了一些东西,心道一定又是朱雀少将的良策。甚至,战士们不约而同的认为,跟着朱雀将军打仗,必胜。
在城楼上观战的花钟和宸王也带着和暖的笑容,望着下方激动的将士。
花钟为自己一开始抱着怀疑的态度配合蝶语而笑。他知道他错了,他不该怀疑他的蝶语。
宸王则为朱雀的全部而微笑。也许,在皇宫中,他不会喜欢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辣女人,但是,这里是战场,战争中的死亡,太容易了,在战场上的每一个战士的生命,都是不确定的。她,被他紧紧抱着的时候,娇弱的似乎无力挣脱;对付寒馆主的时候,又是那样的自信不讲理;面对三十万大军之时,不但没有丝毫胆怯,反而潇洒霸道。这样的女子,究竟是谁!
飞骑尉严田的军队中,一个样貌平凡,身形挺拔的战士看着眼前的一幕,想着刚才的对战,神色复杂。不禁又将犀利的视线落在了那个戴着银甲面具的男子身上。
“呵,这样也能胜。轩辕祺不过如此!”
他便是连夜赶来的燕国太子拓跋逸。还未到锦城,便收到了寒冰被掳的消息。又根据描述,确定了昨夜在红人馆闹事者之一如今正在城楼上督战。
宸王,和一个姑娘。红姑娘?红姑娘,红这个姓挺特别的。
宸王似乎很在意那个红姑娘。
那为什么他却发觉今日的宸王似乎更在意那个朱雀呢。
“各营将领听命,列队。”花钟不忍自家爱女被人围着,于是对着下面的将领说道,“回城休息,准备参加晚上的庆功宴。”
“是!将军。”陶太尉,飞骑尉,常校尉,都水监等一干将领齐齐领命,将各自军营的战士召集列队。
花钟带来的一万精锐也自觉地列队,由花蝶语带着回到了锦城。今日的齐楚之战,这一万精锐才是主力。
锦城北门外有战事,因此,北门有重兵把守,防止牵累到想走此门的人们,但是主城大街两边却已经站满了锦城的百姓,人人面容喜悦,满怀期待。当看到身穿精致战袍,面带银甲面具,骑着汗血宝马的朱雀少将和并行着的花钟大将军时,女人们的尖叫声,男人们的欢呼声,老人们的感谢声,小孩子的欢笑声顿时响起。
因为他俩是他们心中的英雄,是保卫他们以及他们家园的战神。
宸王此时坐在主帅的马车里,听到外面热闹的欢呼尖叫,他知道那是因为谁发出的,却一点儿也没有妒忌,没有失落,没有尴尬,因为他现在也想向他们一样,站在人群中这样对着朱雀无所顾忌地欢呼。
“朱雀!朱雀!朱雀!--”
“朱雀!朱雀!朱雀!--”
【就仿佛现在人看到偶像刘德华一样,都会兴奋地喊“华仔!华仔!我爱你!”】
“我的朱雀!我的朱雀……”听着车外震撼人心的呼喊,宸王不觉低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