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没有车,但哥好歹有头驴子,虽然它长的很瘪,哥却也给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奔驰。
奔驰原先是一个村妇的,哥用片刀证明哥很喜欢它,并且用哥脖子上的一条白金项链作为交换。
奔驰的原主人先是尖叫,后是眉开眼笑。
哥骑上它走的时候,突然很后悔,用前女友送的那条价值不菲的项链换这么个没有减震,手动刹车,一脚下去时速不到40的灰色奔驰是不是赔了,但哥随即安慰自己,至少坐垫是真皮的。
哥的手短,脚也短,果然是骑不了宝马的,奔驰哥开得也是极度的违章,虽然哥并不是酒后。
哥回头看了看被奔驰轧倒的大片庄稼,上面还惨杂着奔驰的口水,如果不是确定这个村子的女人都在文狐狸那里收庄稼,相信哥被扒光了也赔不起。
不过江湖儿女,不拘小节,面对被奔驰糟蹋过的庄稼,哥权当是新车保养了,奔驰好象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高的礼遇,跟哥之前,哥信它绝对没吃过庄稼,从它吃饱了之后沉稳的步伐来看,它跟哥是死心踏地了。
哥跟奔驰商量,让它驮哥进城,哥是混混,自然是在城里混,村里的混混那是不入流的二流子。
想混就混,要混得响亮,就算没有人为哥鼓掌,哥想哥还能够,用力的自我欣赏......
哥扯着脖子,吼着歌,偶尔夹杂着奔驰的声音,浩浩荡荡的沿小路一路前行。
奔驰不愧是奔驰,竟然能够通晓哥的用意,它还真把哥给驮进城了,虽然这个城小到徒步不用半天就能够走完全城。
城门有名,叫芝城,城门有守卫,我却因为自己本身是小孩,所以连盘问的人都没有,就直接和奔驰进来了,进来之后走了一圈,才下了上面的那个结论。
这个城,真小。
小城。
小城故事多。
但哥不稀罕,哥喜欢大城,哥要混也要混大城。
这里不是哥想要久留的地方。
抬头看天,夕阳西下,就算哥不累,奔驰估计也需要加油了,那点优质庄稼,它消化得差不多了吧。
找个旅店吧。
天黑得早,这是秋天的一个重要特征,眼看着太阳下山,哥贪恋黑暗。
混混喜欢夜生活,白天四处闲逛也是一种消遣,却远远没有晚上那么好玩。
不着急找地方住,哥在城里逛的这叫一个潇洒,奔驰似乎真有灵性,不用哥牵着,它自动跟着哥走,就算人多也走不丢。
哥转头拍拍它的头,说“你就是我小弟了,以后跟威哥混吧,哥不让你吃草,咱就吃粮食!!”
奔驰似乎能听得懂,嘴巴一张,舌头一卷,给哥洗了一把脸。
哥要怒,又不能怒,内是哥小弟,哥说了今天开始就不把它当牲口,所以,哥用裤子自己把脸擦了,咧嘴乐。
刚拐进胡同,就碰上现场的打劫。
“把银子拿出来。”蒙面人甲说。
“拿出来就饶你不死,否则,你就乖乖的在这个胡同变死尸吧。”蒙面人乙怕被劫的听不懂话,赶紧补充说明。
我靠,劫人根本就没哥一半专业呢。
被劫的肥羊没说话,天太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直觉告诉我,这小子身上杀气很重。
“什么人??!!”看见哥和奔驰,打劫的立刻警觉起来。
“大哥,是个娃娃,牵了一头驴。”蒙面人乙简直是一个专业的解说员。
“娃娃??”蒙面大哥皱眉头,压低了声音“你去把他料理了,要不一会他叫起来,可就糟了。”
他当我是猪啊,哥是什么人啊,在蒙面人衣靠过来的当口,哥一刀就砍他要害上了,估计他这个太监是当定了。
哥本来不这么狠,即便是砍人,也给人留活路,只是这两个人,哥看了不爽,今日哥不教训他,估计待会那肥羊出手,他们丢的可就不只是命根子了。
哥的身高竟然有这种优势。
天意!!
结果怕我叫的贼人,自己叫得跟杀猪的一样。
“你!!”蒙面老大看到自己的兄弟被砍到了生儿子的地方,恼羞成怒,当真如猛虎一般扑了过来,哥片刀反握,想也没想就挡下了他抡下的朴刀,却无奈自己的身体太轻,力量太小,顺势就被他的冲力带倒了。
眼看一击不中,他又举起了刀,奔驰却猛然转身,两只后退猛力的蹬出,蒙面人甲竟直直的飞了出去,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奔驰!!!!你果然是哥的兄弟!!!!亲兄弟!!!!!
角落里的肥羊,出我意料之外的快速出手,快到,我根本看不清楚他是怎么出手的,等我回神之后,地上只剩下了两个尸体。
“多谢。”肥羊的声音异常的冰冷,衣服虽然华美,面容却非常的冰冷,特别是那双幽深的眼睛,仿佛汗潭一般深不见底。
杀了人的是他,却要来谢我??!!
“别谢,”哥的江湖经验告诉哥,这个人绝对是个麻烦,当混混的一条保命的准则,就是你得有分辨人的眼力。“他们要杀哥,哥才出手,并不是要救你。”
肥羊看着我,眼睛眯了起来,显然,对于小孩来说,看到杀人还能够这么冷静的,哥确实是个异常了。
更异常的是,哥的奔驰,竟然跑去舔尸体上的血。
哥满头黑线,这个混蛋啊,该不是渴了吧??!!
抬头却又对上了那人更加幽深的目光。
喝人血的驴子,这绝对是对哥更不寻常的一个最好渲染。
“告辞。”哥知道,再浪费时间在这里,肯定要出事,别看哥现在看起来很诡异,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的身份,一定更诡异。
没有再看那肥羊,我强行拉着奔驰离开。
他竟然没有阻拦我,也没有说什么。也许他知道,只要哥人还在这个城里,就不难找到哥。
哥的心跳的确有点异常,拉着奔驰,哥在它耳边胡言乱语“喝喝喝,喝死你,那两个人的血你也敢喝,谁知道有没有艾滋病啊!!告诉你,你是跟我威哥混的,哥指定罩你,渴了??哥请你喝酒,咱以后啥时候都别喝哪个了......”
奔驰现在在我心里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那只项链,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像奔驰这么聪明的驴子,啊,不,是小弟!!
如果不是跟了我,估计在那农妇手里干农活,对它来说,绝对是屈才了!
本来哥想请奔驰,不想是奔驰请了哥,当食宿问题都由奔驰用它的蹄子解决了之后,哥非常有义气的放弃了床,和奔驰一起喝酒喝到天亮。
哥原来很能喝,变成小孩之后能力退化了,不争气的先醉倒了,倒是奔驰,果然好本事,一直喝到天亮都没有醉,中途还踹跑了几次想要偷袭我们的店家打手,安安稳稳的守我守到天亮。
我后来才知道奔驰之所以爱吃粮食,能喝酒,完全是因为它原来的主人是酿酒的,偷粮食偷酒对奔驰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了!!这都是天意啊!!!!
店家还是报官了。
这店算是大店了,在这个小城当中做大,自然有后台。原本看哥是个小孩,店家想要自己出手,结果被奔驰修理得很惨,不得已才动用了法律保护,让官兵来捉拿哥。
官兵,就是哥眼睛里的条子。
条子是混混的大敌,却也是混混的衣食父母。
聪明的混混,和警察一定很熟,能和警察混熟,你才是一个真正的混混。
在帮派和警方之间周旋,利用警察铲除掉对自己不利的帮派,是高明的混混惯用的伎俩,当然,自己不能留任何把柄在警察手里。
证据不足是国家法律颁发给混混们的最好的保护伞,即使对方想抓,也抓不了,钻法律的空子的混混也大有人在。
“贼人何在??”身穿同意制服的官兵已经到了门口。
“就是他们!!”店家捂着被奔驰踢得变形的脸。
看到我和奔驰,官兵个个满头黑线。
一个小孩和一头驴??!!
“你在耍我们吗?周老板!!你不知道我们很忙??!!”带头的大个子一脸的怒气,黑得像个锅底。
“我不....我没有....他们,他们吃白食,不给钱!!”周老板一脸的委屈“还打人!”
“打人??”大个子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你被小孩打了?”
“不是.....”周老板看了看我,颤巍巍的伸出手,指着奔驰“是它......”
“够了!!!”大个子一声怒吼生生的让周老板跌坐在地上“我看你的脑袋也真是被驴踢了!!!竟然要告驴!!!没有人陪你玩这荒唐的游戏!!收队!!!”
外面的官差齐唰唰的走了个干净。
“等一下......”周老板拉住了大个子的胳膊死不放手“差大哥一定要为小店做主啊!!!我...我和你们老爷很熟,他是我姨妈家的二姑婆的小舅子....我.....”
“你什么你!!!老爷现在正头疼呢,没空管你的闲事,昨天城东胡同出了命案了,死了两个人,如今国家正值多事之秋,恐是混进了白国的探子,上面要求撤查,如果查不出个所以然来,老爷的乌沙不保,我等也会跟着人头落地!!你却大清早让我们跑来给你审驴??!!再罗嗦,就治你个妨碍公务之罪!!”大个子说完,狠狠的抽出了自己的胳膊,大步追赶他的队伍去了。留下店家一个人发呆。
“哈哈哈哈!!!”我笑得一脸的嚣张。
“你......”他那双手像鸡爪子一样,颤抖着指着我。
“哥饿了。”我依然笑得很嚣张。
“你.....”他气得浑身颤抖“恶魔!!”
奔驰看他那样子,知道他在骂我,起身便朝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