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成功得到了土街,并且成了尖锐哥和苍蝇他们眼里的神。
开着银色的小跑,哥依然是我行我素的那个,夜店,赌场,一切都让哥越发的迷恋。
“碰”天空中绽放了一朵绚丽的烟花,瞬间照亮了整条土街,绚丽的霓虹,竟然也让明月黯然失色。接着,无数的烟花腾空而起,竞相在夜色中以最美丽的姿态绽开。
土街,竟是前所未有的繁华。
这里,竟然当真成了城市人们夜生活的聚集地。
哥找了好半天,才找到一个车位,这也是停车场的小弟,看到是哥的车,而从众多的等待者中硬挤了一个车位给哥的。
不错,有前途。
拍马屁不算本事,关键是怎么能把马屁拍响。
天空上依然是烟花朵朵,哥从停车场出来的时候,正赶上一朵巨大的烟花在头顶炸裂,引起周围人群的阵阵惊呼,看到周围那些兴奋不已的人群,哥发自内心的笑了。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哥的笑容所吸引。
这是怎样的笑容啊!!!!
在黑暗的夜色中,是那么的明朗,突如其来的发出了耀眼的光芒,恍若阳光一般,穿透了层层的黑暗,甚至,连夜空上的焰火都已经黯然失色。
众人看得痴了。
哥点上了一支烟,在袅袅的烟雾里,哥抬头看着天空,心底不知怎么的就漾起了一种异样的情绪,总觉得,这直达夜空深处的烟花,他也一定看得到。
无论他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都应该能看到这漫天的烟花吧。
一想到那个人,温柔的感觉就这样铺陈开来,如清泉,如霞光,如夏日的清风,温暖荡涤着胸口的每一个角落。
哥闭上了眼睛,小心得回忆着每一个细节,那个如同秋阳一般明媚的男人,始终都不曾在哥的记忆中消逝。
只是当时哥不知道,就在马路对面的街角,一个如流水一般温婉的男子,穿着干净的衬衫,恍若谪仙一般地看着天空。
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有时候,距离就是这么的奇妙,缘分也是如此。
如果,当时哥能够张开眼睛。
如果,当时哥能够抬头。
如果,当时哥能够感受到他温暖的气息
那么,哥一定会体会到狂喜的感受,甚至是热泪盈眶的震撼。
可惜,没有如果。
哥还是闭着眼睛,回忆着记忆中的那个人。
而对面的那个人,却迈开步子,逐渐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只有旁边的众人在感慨“我在做梦吗?竟然有两个如仙人一般的男子啊!!!!”
哥还是一如既往的错过了,当哥张开眼睛的时候,人们也已经抬起头,继续欣赏夜空的烟火。
哥掐灭了手里的烟,去了哥常去的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