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半,小恩和季亿安,还有他的合伙人斯文,斯文的女朋友大眼,加上司机小受五个人挤在一辆雅阁车里,前往老郑的工厂。
老郑刚刚将工厂下面三百平的厂房买了下来,对别人来说这或许是不菲的投入,但对老郑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
老郑还叫了自己认识多年的做家具的两个朋友,老陈和老孟。老陈的女朋友小静跟小恩还有魏华都是朋友,但老郑故意使坏,并没有告诉老陈魏华和小恩要来,老陈带着新欢甫一出现在办公室里面,小恩和魏华对视一眼,眼底具是浓浓的冷笑。
小静去广州出差才两天,老陈就不甘寂寞的找上了新欢。这种男人亏小静还爱的死去活来的,为了老陈更是多次出卖姐妹之情,真应了魏华那句话,这样的男人白给都不要。
老郑新装修好的办公室里面,一共六个男人四个女人。
小恩和魏华甫一见面,便聊起了下个月去香港shopping的行程,斯文的女朋友大眼还有老陈带来的爆炸头新欢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小恩和魏华每年都去香港澳门shopping一次,去的久了也觉得腻味了,魏华提议将下个月的香港之行换成迪拜,小恩不假思索的应了。
正忙着上菜的老郑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讨好的对魏华说道,
“华华,你要去迪拜是吧?我跟你一起,好不好?”
“我才不带着你呢!乡熊!”魏华撇嘴白了老郑一眼,对面的斯文一脸好奇的问着魏华。
“华姐,今儿在车上郑小恩叫郑哥乡大,叫季亿安乡二,我多问了一句她就给我起了个乡三的称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斯文的头脑是季亿安身边的朋友当中转的最快的,也是最机灵,最懂得变通的。
小恩和魏华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乡二这个称号是小恩今儿才给季亿安起的,因为季亿安在咖啡馆旁若无人的吆喝,惊醒了数对在咖啡馆亲亲我我的小情侣,以及后来季亿安喝红茶时候打不开杯子的窘迫,让小恩笑喷了好几次,并不是她笑话季亿安,而是觉得他实在很可爱。
既然郑哥的绰号是乡熊和乡大,那么季亿安就是当之无愧的乡二。斯文以此类推就是乡三。
老郑从厨房走出来,冲着众人嘿嘿一笑,“华华总笑话我老土,没品位,白白活了三十四年,吃不会吃,喝不会喝,有钱不会花,所以这乡熊的称号非我莫属。”
老郑的自嘲换来众人哈哈大笑。季亿安搂着小恩笑的尤为开心,丝毫不介意小恩恶作剧的给他取一个乡二的外号。
魏华嗔怪的瞪了老郑一眼,优雅的笑了笑,
“我说的可没错,他从十八岁开始,谈生意就去练歌房,没去过别的地方,吃饭也是固定两三个地方,像是咖啡馆,海景旋转餐厅,甜品店这些地方的大门他都没进去过。去五星级酒店喝红酒竟然用喝啤酒的杯子,吃自助用手抓着寿司吃,明明SPR里面就有甜品,他还颠颠的跑去马路对面的肯德基买回来,我给他起一个乡熊的名字一点没错!”
魏华说完这些话,只有小恩一个人意会一笑,其他人都是大眼瞪小眼,面露尴尬之色。什么SPR海景旋转餐厅,他们也是没听说过。
季亿安是随着小恩嘿嘿一笑,反正只要小恩开心了,他不理解也无所谓。
斯文随着魏华和小恩呵呵笑出声来,扭头看了眼自己的女朋友大眼,大眼正拉长了脸低下头,一副所有人都欠了她一千块的表情。魏华和小恩频频给她夹菜,大眼顶多是勉强一笑,始终提不起精神来。
斯文不觉皱了下眉头,看看季亿安身边光彩夺目的小恩,再看看老郑身边优雅大方的魏华,斯文一贯是脸面胜过一切的个性,这会子心里也有些失衡。
若是在以前,大眼绝对是他朋友圈里面最带的出门的女朋友。
虽然不是长得很漂亮,又是郊区户口,但体型和相貌也算是中等偏上,比起季亿安家里的悍妇,还有司机小受的风骚老板娘,大眼绝对是最养眼的一个。
只是,自从老郑三个月前认识了家境优越品味高雅的魏华,而魏华又将自己的表妹小恩介绍给季亿安,斯文看到小恩的第一眼,也有种季亿安这小子走了狗屎运的感觉。
再看看魏华,忽然就想到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季亿安以前并不是一个讲究仔细的人,可认识了郑小恩才四天,斯文就发现,季亿安不论是坐在那里,还是吃饭喝酒,都比以前注意了很多,有意的就朝小恩的行为举止靠拢。以前他哪还听说季亿安去咖啡馆,这要不是郑小恩带着他去,季亿安这辈子都走不进咖啡馆的大门。
吃饭的时候,魏华见老郑开了干白,便让老郑准备高脚杯,老郑翻箱倒柜的就找出来两个,魏华见了直摇头。
“两个的话就姐姐和郑哥用好了,你们天生一对嘛。”小恩呵呵一笑,替郁闷的老郑打了圆场。一旁季亿安歪头看了小恩一眼,眼底的笑意不觉加深。
魏华端的是优雅大方,小恩则是活泼开朗,二人如平常一般聊着笑着,只是她们俩谈论的话题,在座的人都插不上嘴。
也就斯文偶尔回应几句,老郑跟着插科打诨一下。
大眼更是始终拉长了脸,就因为她下午提到要去买鞋子,斯文没接茬,大眼就借题发挥,一晚上都没给斯文好脸色看。
斯文跟大眼认识了两年,原本没有小恩的出现,斯文一直是存着优越感的,如今有了小恩出现在季亿安身边,大眼跟郑小恩比起来,那就不是差了一个档次。
小恩比大眼还大了五岁,但怎么看都是小恩显小,大眼的浓妆艳抹斯文早就习惯了,但是小恩和魏华的不施粉黛保养得当,顿时显得大眼的浓妆俗不可耐。
相貌上的差距还是其次,关键是穿衣打扮更是将大眼比了下去。
魏华一身低调的名牌,不见logo,但识货的人一看就知道魏华一身行头少说十几万。小恩相对简朴一点,却也是做工考究的穿着,淡雅清纯的装扮,相比之下,大眼那一身即墨路买回来的蕾丝裙,怎么看怎么劣质。
正在这时,魏华包里的手机响了,小恩起身帮她拿包,随口说了句,
“这就是你从澳门带回来的miumiu?”
“对啊,就是这一款。比香港还便宜。”
二人话音刚落,大眼包里的手机也响了起来,大眼起身拿过压在斯文外套下面的包,与小恩递给魏华的包,相同的款式不同的颜色,魏华的是miumiu今年主打的桃粉色,而大眼却是miumiu惯用的金黄色。
只是大眼的miumiu跟魏华的比起来,单是那拉链的颜色和做工就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斯文目光落在相撞的两个包上,脸色瞬间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