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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位高,性子难免傲慢,没做过什么好事,算不上好人,这些觉悟,霍翔还是有的,可他还从未做过明知道会毁了一个女孩,却依旧任由性情去做的事。

  她连接吻都不会,纵然再惹人讨厌,也不过是时下常见的孩子心理,他凭什么要招惹她?

  为生理欲(和谐)望?还不如去找更漂亮的名媛。

  觉得她好欺负,故意害她?不过十八岁而已,能有什么深仇大恨。

  霍翔抚了抚额头,不再细想,唯一清楚的就是如果霍碗知难而退,他还是会很好的克制自己。

  回去的时候,若慈已经离开了,她在C市有栋房子,是父亲生前送的礼物。除非特别的渴望,两人才会饮鸩止渴,平日里还是有所顾忌。

  但是她离开的这么安静,连句话都不留,说明有心事,这个女人跟霍碗不一样。

  若霍碗是一杯简单青涩的果汁,那她就是一瓶陈年的美酒,需要去品,越品越有味道,让一个什么都不缺的男人为她疯狂,沉沦讳莫如深的欲(和谐)海。

  不知不觉,竟把车开到了若慈的楼下,而她正心事重重的坐在花园的长椅上,发现他走过来,也不抬头。

  就像任何满怀爱恋的男子一样,他走过去,优雅的蹲在她脚下,仰望她,彼此气息离的那么近,她也一瞬不瞬盯着他,直到两人的唇靠到一起,发展成为疯狂的吮(和谐)吸,那姿势一定是丑陋的,仿佛要将对方吃掉。

  良久,她忽然推开他,“我的唇,味道是不是比她的好?”

  霍翔一怔,永远不要低估女人的洞察力,特别是没清理干净另一个女孩留下的护唇膏味道。

  ……

  入学手续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是霍碗亲自去做,尽管身边的同学都有家人陪着。

  别看她粘人,但自理性特强,但凡能伸手做的事,绝不假手他人。这不算什么什么值得称赞的优点,没有人管的孩子都是这样生活的。霍翔能无偿提供金钱,已经让她感激,再也找不出抱怨的理由。

  只是自那晚一吻后,他就从人间蒸发。

  不过用蒸发形容,似乎又有点夸张。他只是故意不见她而已,胸口,不禁空荡荡的失落。

  好在有秦牧,他舍弃母亲安排的豪华保姆车,以及各种噱头十足的排场,就带着简单的行李,拉着霍碗的手腕,如同每一个普通的莘莘学子,踏上赶往T市的火车。

  到了G大门口,两个家伙不禁张大嘴巴,这里到底是招成绩好的还是招有钱的,答案是两者都招。

  放眼望去,金光闪闪的学府大门,名车川流不息,衣冠楚楚的公子小姐,昂首挺胸的走到师兄师姐面前,在他们的带领下寻找属于自己的院系。

  秦牧与霍碗同时低头瞅了瞅寒酸的彼此,灰溜溜的挤进校园。

  漂亮的孩子总是惹人关注,还没等二人定神,就被一群潮人打扮的师兄师姐围住,准确的说是秦牧被围住,囧。

  “哇靠,好漂亮的孩子,快告诉姐姐多大了,哪个院系,姐姐带你去找教室。”

  “呃,我……”

  “好了,你不用回答,先让姐姐们仔细瞅瞅。乖乖,让姐姐捏下你的脸。”

  “啊,你干嘛捏我屁股!”

  “好可爱,还会害羞呢,真想咬一口!”

  可怜的秦牧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就被一群自称姐姐的女人围住,请原谅霍碗的有心无力,她其实很想上去帮他的,但是干扁四季豆的身材毕竟不是大(和谐)波的对手,只能望洋兴叹,“秦牧,你好好保重……”

  那边秦牧早已没有了回音,围观者越来越多,大有堵得水泄不通的地步。霍碗挠头,这也太夸张了,秦牧长的是不错,有很多人喜欢他,可是也没见他被围观成这样,难道大学里的女人都是饿虎?

  当几个笑容居心叵测的师兄逐渐靠拢时,霍碗的反应比秦牧快多了,嗖的一声跳上滑板,在一片尖叫声中腾云驾雾而去。

  呼呼,好险!大家太热情了,除了秦牧,霍碗还不太习惯被霍翔以外的男性碰触身体。

  对了,霍翔,这么长时间不见面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呢?霍碗按捺住内心的蠢蠢欲动,可是真的很想他,想到整天胡思乱想,只盼出现个完美的借口,让她可以师出有名的去找他。

  干脆打个电话给他,可是该说点什么?她用力挠头,要如何才能显得自己不那么渴望,毕竟是女孩,主动的过分,会让对方有负担吧?

  电话直接拨通霍翔助理的内线,响了半天没人接,她有些讶异,然后一天,两天,一周,两周,那个总是有人看守的内线沉默的近乎诡异,这让霍碗坐不住了,甚至有逃课溜回C市的冲动。

  她找不到霍翔了……

  心中霎时掠过了一万种可能,最可怕的莫过于霍翔抛弃她。

  直到第三周的傍晚,当失魂落魄的她,忍不住要哭出来的时候,那边才有人回应,冷冰冰的声音,“宏信一个月前就搬到T市的帝尚大厦,现在这里已经转租给外来企业。”

  她呜咽着说了声谢谢,然后穿上最漂亮的鞋子,顶着烈日,风尘仆仆的寻找陌生的帝尚大厦。好不容易找到了,传达室的保安又不给她进,非让她出示通行证不可。

  霍碗一个结也不打的把霍翔的资料报上,保安这才给她拨了内线,得到确认后才放行。

  当她走不多远时就听到那保安与同行笑道,“这帮有钱人真够畜生的,好看的处(和谐)女都给他们玩遍,只剩一些烂货给老子。自从老子在这里工作,每天至少接见两个大姑娘,不是找表哥就是找表弟,就今天这个有创意,居然找叔叔,霍翔有这么大侄女么?”

  霍翔的办公室好大,比从前的还要漂亮。霍碗趁着没人,拿出湿纸巾擦了擦红红的眼睛,转而又变成快乐无敌的自己。助理说他正在开会,至少要半个小时才结束。

  没关系,比起等他的日日月月,这半个小时算什么。目光不经意落在比镜面还光滑的大玻璃上,里面倒映着一个又黑又瘦的女孩,只有黑白分明的眼睛闪烁着与众不同的活力与青春,她尴尬的摸了摸因为跑步而略显松散的头发,想到霍翔还要开半个小时会议,不如趁他出现之前赶快把乱糟糟的自己收拾一下。

  这个时候的她还没意识到自己纯粹是女为悦己者容,她不会化妆,也不太懂衣着品味,只能从简单的包包里拿出一柄木梳子,一下一下,认真的梳着青涩的黑发,刚刚及肩,将它们梳的整整齐齐,再用红色的绳子绑好。

  日理万机的霍翔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有一个女孩,因为怕被抛弃而偷偷的哭,又因为马上得以见到他,而小心翼翼的坐在办公室,梳着短短的发。

  霍翔的额头还贴着绷带,信步走进办公室,看也不看霍碗一眼,倒不是故意冷落她,而是心里确实没有她,目光便也随着心意不去在意。

  “你过来干什么?是不是缺钱?”他单刀直入正题。

  “你的额头怎么回事?”霍碗的眼里只有他受伤的额头,以及卷起袖子时伤痕累累的胳膊。这让她不禁走过去,拉着他的手腕,那只试图碰触他额头的手却被他攥住,推开。

  霍翔平平淡淡道,“擦破一点皮,没什么大碍。”

  “怎么擦破的?”

  “车祸?”

  “为什么?酒后驾车还是超速?”

  “两者都有,你满意了吧,需要多少钱,我下午还有个会。”他开始不耐烦的赶她走。

  就是因为吻了她,若慈忽然性情大变,一声不吭的接了外市的通告,连他的电话也不接。这次,貌似是真的要分手了。

  霍碗盯着他撕空白支票的手指,纤细而白(和谐)皙,呐呐道,“我不是来要钱的。为什么不告诉我公司搬到T市?我找了你整整一个月,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不要钱?霍翔将支票随手丢进抽屉,继而掏出一根烟,点燃。霍碗一怔,“你什么时候学会吸烟的?”

  “这你也要管?想吸就吸了。”他一脸傲慢,唯有眼睑下方有着难以掩饰的疲惫。

  伤成这样还上班,上班也就算了,还吸烟!霍碗看不惯他的态度,心一横,强行夺下他嘴里叼着的烟,扔在地上踩了两脚。按照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霍翔拍案而起,指着她鼻子请她“滚”。

  她竖着眼睛,正气凛然的等着霍翔说“滚”,然后她一定头也不回的走掉,哪怕再想他,也会走,这点自尊她还是有的,就让他一个人病死好了!

  只是霍翔没有说滚,他眯着眼打量她,从下到上,然后慢悠悠道,“我们交往吧。”

  ……

  开头似乎是个女追男的故事,有的读者觉得郁闷。而我却偏偏爱上敢爱敢笑的灰姑娘,我想虐待那些不珍惜她们的王子。所以就有了霍碗和霍翔。

  这世上,一开始就两厢情愿的爱情太少了,总有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他,他不爱我。我们习惯了男追女,可谁又规定女主不可以先爱上男主?勇敢去爱才是真正的勇者。哪怕卑微,也是需要比常人多很多的勇气,才做到卑微。先爱上的那一个,开端总带着一点令人唏嘘的色彩,被爱的貌似都是胜利的一方。总有些人,当我们任意践踏ta的爱,觉得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时,某些最珍贵的已然在流逝,直到彻底失去的那一天,才恍然大悟,这种早已刻进灵魂的爱,无私的爱,一生只有遇到一次的机会。

  所以,爱你的人永远比你爱的人值得你珍惜,因为ta不会让你流泪。

  霍碗十八岁,霍翔二十六岁,董若慈三十一岁(这女人看上去绝对不超过二十三岁),霍翔的哥哥霍磊三十八岁(早就翘辫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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