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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山,野利遇乞家里。

时间过的可真是快。转眼好几天又过去了。

善云无意听到下人们议论说,说依党项人的习俗新娘子要在结婚前回到娘家的。

善云想了想,决定回去。

善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

她走到窗户边,看着窗外,可是她眼睛空洞,眼光迷茫,什么也没看见。一阵儿莫名的心慌涌上心头,她想:这是怎么了?是害怕回到陌生的环境里去吗?可是如果不回去,别人会怎么说呢?

“真是麻烦,这古代里和现代也一样,总有那些多是非的嘴舌。党项族应该是一个比较远古,还是很开放的民族啊,怎么嚼舌头在这里也盛行?看来,这个女人走到哪,无论是哪个朝代,天生就会说闲话。”善云无奈的摇着头自言自语道。

就在善云走神的时候,伴着门外一阵儿敲门声,野利遇乞的声音传进来。“善云,善云。”

没藏善云回过神来,转身对着门口说:“进来吧。”

野利遇乞推开门走了进来,微笑着走到没藏善云的身边,温柔地说:“善云,在想什么?”

没藏善云摇摇头,说:“什么也没有想。”

“善云,依照我们党项人的习俗,这个月,我们就好举行完婚仪式,我们就要成为真正地夫妻了,你有什么事儿,一定要和我说啊。”

善云笑了一下,淡淡地说:“你怎么会想到我有什么事儿呢?我没有事儿,我只是想,我该回去了。”

“再住两天再走吧。”野利遇乞含情脉脉地看着没藏善云,拉起她的手,真诚地说。

善云一听遇乞让她再住两天再走,心里很高兴,但是嘴上说:“这个月我们就要举行完婚典礼了,现在我该回去,这也是我们党项人的习俗哪。”

野利遇乞不舍地说:“真是不舍得你走啊。”

善云也苦着脸说:“可是我必须得走了。”心里巴不得能听到遇乞说:‘管他什么清规戒律,你留下吧。’

“好吧,那我去送你回去。”野利遇乞说着就要叫下人备马。

善云真没有想到遇乞会这样说。她很失望,嘟起嘴说:“不!我自己走就可以。”

“那怎么可以?你要回去,我不去送你,说不过去,再说,我也不放心啊。”

“没事儿,我自己走!”

“善云,这是怎么了?”

“没事儿!”

“还说没事儿?嘴上都可以挂盏灯了。”遇乞笑着说。

“你那么忙,每天还得进宫里,万一昊王找你,你不在,那可怎么办呢?”

“没事儿,我送下你就回来。你如果就这样回去了,你母亲和你哥哥会怪罪我的。”

“我母亲和我哥哥是不会怪罪你的。他们能理解你。”善云心里美滋滋的,心想:遇乞送我回去,我可以让遇乞在没藏家陪我几天。

“就算他们能理解我,我也不能这样做,我可不能让你一个人走。”

“那你如果实在不放心,就派两个人去送我。”

“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行?”

“好了,不要嘴硬了。”遇乞像对孩子一样在善云的脸上捏了一下,“我送你,必须的。”

善云微笑着点点头,心里高兴极了。心想:即使不住在野利家,也可以住在没藏家,反正不管住在哪里,只要有遇乞陪着哪都一样。

他们正商量着走的事,都兰进来说:“二哥,东山那边几个族长在争夺奴隶,打的很凶,大哥说要你和他一起去制止。”

遇乞抬起头,看着善云说:“等我回来你再走”。说完急匆匆地就走了。

善云点点头。看着遇乞走的那么匆忙,她心里很失落。

遇乞匆匆忙忙的背影不见了。

“嫂子,依我们党项的规矩,你该回去了。”

“我们正准备走呢!你哥回来就送我回去。”

“那里有新郎送新娘回去的?这样不吉利的。”

“可是路那么远,我不认识路……。”善云说到这里,赶快戛然而止。

“什么?你说你不认识路?你是不想回去吧?”都兰说:“我叫人送你!”

“你哥说了,要我等他,我走了,他会着急的。”

“他一时半会回不来,你别等他了。我派人送你。”都兰说着叫人送善云回去。

“都兰,你这是干嘛?你就这么急着让我回去?你哥说了,让我等他。”

“嫂子,你是怎么想的?现在你应该在没藏家,而不是野利家。”

善云在不情愿和担心中被都兰送上了马车。只是有两个随从送善云回去了。善云心里担心路上走丢了,又害怕那只沙漠蜥蜴会变成妖怪出来把自己吃了,更多苦恼的是没有遇乞的陪伴的孤独和回到陌生的没藏家不知该干些什么?说些什么?

善云的马车行走在荒凉的戈壁荒漠上。善云恨死了都兰。眼泪委屈的泪花在眼眶里打转。

没藏善云掀开马车的布帘,他们行走在一片略带盐碱的戈壁荒漠上,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眼前的戈壁荒漠是那样的无边无际,从远处看去,就像和天际连在一起。浩浩渺渺的戈壁荒漠,人在其中,顿时显得那么的渺小。而自己更像一粒沙尘,有随时被刮走的可能。

走了不远,进来一片沙漠,无边无际的沙漠像黄色的大海,太阳照在上面,万点光亮闪耀。那连续起伏的沙丘真像大海中的波浪一样。 一个个沙浪向前涌动着,像一只无形的巨手,把沙漠揭去了一层,又揭去一层。就这样沙漠形成了一道道整齐的沙浪痕迹,看上去还有那么点看头。

在她的眼里,这样的的沙漠是那么的神秘,那么的让人胆战心惊,她想起了那只沙漠蜥蜴,不由得抖了一下身体,感觉鸡皮都起来了。

“这种鬼地方,连根毛都没有!根本就不是书里描写的那样别样的美好,感觉是被地球遗忘的地方,到处都是死寂沉沉的荒凉,荒凉的让人毛骨悚然。

怎么走出了盐碱地,又进了大沙漠,这里的人们怎么都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生存啊?”善云一点儿也不明白生活在这样环境里的人的想法。

“还有那个讨厌的野利都兰,我多等一会遇乞,就跟她要少一块肉似的。还有该死的穿越。穿到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不能吗?穿来这个寸草不生的干沙滩上,每天都满身满嘴的沙子,真是烦死人了!老天啊,真是不长眼呐!”善云心里抱怨道。

*

元昊在书房里看书,不知看了多久,元昊抬起头,转了转脖子,放下手中的书,对站在身后的索梦海粒说:“海粒,去牵本王的马。”

“昊王是要出去吗?”

“嗯,本王出去走走。”

“您要去哪儿?”

元昊抬起眼睛看着索梦海粒,索梦海粒赶快低头道:“是。”说着出去了。

索梦海粒来到门口,对侍卫说:“去牵昊王的马。”

“是”侍卫刚走一步,索梦海粒道:“等等,连我的也牵来。”

“是。”

侍卫牵了元昊的马,和索梦海粒的马过来。

索梦海粒对元昊说:“昊王,马牵来了。”

元昊走出去,接过自己马的缰绳,对索梦海粒说:“你不用跟着本王。本王自己出去走走,马上就回来。”说完就上了马。

“那让侍卫跟着您吧。”

“不用,都不要跟来。”元昊说完已经扬鞭远走了。

索梦海粒站在那里,心想:“昊王自从天都峰野利家回来后,就心事重重,难道是看上了野利都兰?”索梦海粒不解地摇摇头,自言自语地说:“看上就纳她为妾嘛,难道野利将军能不同意吗?”

元昊像一位从天而降的天庭大将军,穿着白衣,踏着白马,飞奔在戈壁荒漠上,马蹄扬起的沙尘,被他无情地甩在身后。

突然,元昊看见一队人马在远处飞奔着,大白天的都穿着黑色的夜行衣。他很好奇,跟了过去。

原来那对穿着黑衣的人马正在追着一辆马车。那辆马车只跟着两个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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