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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幽转醒,入目的都是自己熟悉的一切,拥着被子慢慢起身,头隐隐的痛,宿醉的后果,昨晚又喝醉了,她是很少喝酒的,更别提喝醉,除了四年前……

他回来了,她知道,即使昨晚她喝了酒,只是,她知道他的确确再次站在了她眼前,挪到床头柜,拿出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手微微颤抖,这是她四年前锁起来的,这四年来,她从没勇气触碰,她怕记忆太清晰,一回想起来一切会如潮涌一下子就能把自己淹没。

这是他唯一留个她的东西,可是以前,她害怕打开,现在……咬咬唇,心一横,打开了。

第一页,展开,是她的油画像,画上的女子,怀里抱着一只猫,猫咪眯着眼睛安静的躺在她的怀中,很享受头上那只小手的爱抚,它也被自己主人的好心情感染了吧?那张小脸娇美噙笑,脸上的笑容能融化世界上一切寒冷冰霜,眼里的苦涩,越来越浓,原来,她曾经能笑得明媚如火,眉眼都沾满笑意,嘴咧开的弧度,任谁都无法扯平,眼睛里满是幸福的光芒,当时的她,在他心里竟是这样的么?看起来简单快乐,无忧无虑。

第二页,是他写的第一篇日记,记着的是他们初遇。

2010年9月15日晴

今天,遇到一名奇怪的女孩,不,应该是撞到。刚从家里出来,准备要回学校,心情烦闷,爸妈又吵架了,从小到大,只看到他们吵架,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到最后甚至是诅咒对方,我一直知道他们是商业联姻,没有什么感情,却没想到连和平共处都做不到。

开车的时候又想到他们互相对彼此咆哮,说什么“过不下去就离婚”,妈知道,老爸是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只是之前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那个女人都跑到她面前示威了,她自然容忍不了。一想到就头疼,没有注意到旁边有车,结果擦车了。

一辆小绵羊滑到了前面,女孩子也摔倒在地,我有些懵,赶紧停车下车,我还没走到那个女孩身边,她就爬了起来,跑去车子旁边,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我只想着赶紧解决问题离开,走到她身后,就听到她在那边自言自语。

“大白,你有没有事,呃,看你四肢还健全,五脏应该也没事吧,就是破了相,啧啧,得带你去整容了,不然老佛爷知道我这么虐待你,又得找我麻烦了。”

我啼笑皆非,真是个奇怪的女孩,感情这不是辆车,而是她的朋友?还整容?看她蹲在那继续嘀嘀咕咕,我怀疑不叫她,她还得继续说下去,无奈,只好上前一步。

“呃,小姐,对不起,您看需要怎么赔偿?”

她总算停下了叨叨念,转头,我才看清楚她的长相,大的黑框眼镜,挂在脸上很不协调,快能把她鼻子压塌,皮肤很白,扎着高高的马尾,T恤、牛仔、帆布鞋,一看就是学生,那双清澈的眼睛,望着我,心里砰砰,失了节奏,咳咳,清咳两声。

柳眉轻蹙,站了起来,上下扫视了我一眼,“帅哥,我的大白毁容了,你得付整容费,呃,”想了想,“就五百块。”

嘴角抽了抽,整容费……不过想想她的要求也算合理,赶紧拿出皮夹取了六百给她。

她拿钱一数,叹了口气,“长得还行,怎么数学这么差?你数学是幼师教的?我说了是五百,这是你多给的。”递了一张红牛还我。

……

满头黑线,他本来就是要给她六百的,结果还被她给讽刺了,看着她推起车,坐上去,还好,还能启动,慢慢开远了,这是个奇怪的女孩,我当时这么想。

没想到一天之内,居然能见到她两次,晚上,学生会举办的聚会,原本我就不喜欢参加这类的活动,只是作为学生会副会长,难以推脱,只好应邀而来。

聚会的地方,在学校旁边的一个餐馆,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热闹非凡了,看到我来,大家都站起来了,说我来得晚了,其实我是故意来晚。

我一坐下,就有很多女生过来攀谈,我不喜欢和陌生人接触,多年养成的涵养,只能一一应付过去,无聊之极,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排斥来的原因,无聊的打量这里的人,结果就看到了她,原来她也在这所学校,她正和一个女生谈些什么,那个女生笑得很开心,整个人挂在她的脖子上笑个不停,果真是个有趣的女孩。

我走过去和她打招呼,她旁边的女生很惊讶,有些受宠若惊,立马站了起来,和我握手,我只好伸手微笑应付,一转头,她一脸茫然的看着我,像是完全没见过我。

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确能有打击我的本事,不是我自恋,在学校我也算是校草级人物,撇开家世不谈,有才华,性格好,长相也好,我又不是大众脸,今天下午才见到的,现在就忘了,我的男性魅力受到质疑了。

忍住要戳她脑门的冲动,我异常温和的提醒,“下午,撞车。”有些尴尬,毕竟撞了她。

认真看了我几眼,突然拍了拍脑门,“哦,六百块,原来是你,你也是我们学校的?”

……嘴角又开始抽搐,今天抽的次数比较频繁,嘴角的微笑很僵硬,但是鉴于她说的是事实,也只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哦,那还真是巧。”然后就静静的不说话了,只是盯着手里的手机,像是在玩什么游戏,神情很是……呃,扭曲?

就这样?就这样就把我给忽视了?我再一次质疑我的个人魅力,还不如她手上那部手机,心里有些恼怒,从小到大,身边的人,那个不是巴着他粘着他,哪像她,视他如无物,心里堵着一口气,就想着,得让她成为朋友,慢慢了解彼此,到时她自然知道我的优点,心下便决定要和她成为朋友,首先就得从她朋友入手。

脸上已经爬满泪痕,滴滴泪,像脱了线的珍珠一颗颗掉落,心痛得无以复加,这就是第一次,他开始关注她,而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像个小疯子,整天疯疯癫癫的。

他说从朋友入手就是从范晶晶那吧?从前她并不知道范晶晶早就暗恋他,她总是在他们身边嬉笑,原来,是爱的,如若不然,又怎么会喜欢跟我们在一起,就算是最好的朋友,都会觉得当电灯泡不好意思,可是她从来没这样的想法,就算他们出去,她也会跟着去,就是因为太爱,所以才会想着要看见他,可是,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她那么支持她,最后居然是她背叛她?她们从高中开始就已经在一起玩了,难道,一个男人,就值得她扔掉这些年的情谊,只为一个呆在他身边的机会?爱情,果真是自私的,她不想知道他们的事了,只要他们离她远远的,她就当作从来都不认识过,如果不能相爱,她也不会恨,因为恨一个人远比爱一个人辛苦,恨比爱深刻,恨,只会让她更加难忘过去,所以她选择遗忘。

合上日记本,胡乱擦了擦眼泪,放回原处,使劲儿拍了拍小脸,深呼一口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总有一款适合我。”

------题外话------

天气真热…。还要抱着电脑码字,收藏的人居然还这么少,打击我的小心肝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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