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道,”我除了实话实说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我易玫缕不是漫画里奇怪的科学老头,可以造出个奇怪的机器将这个奇怪的帅哥送回他那个奇怪的时代去。当然,为了避免我死的太惨,我还是干笑着说了几句话,缓冲一下他的情绪,“不过,你想啊,你既然来得了,必然也回得去。你不必急于一时,时空穿越,尤其是像您这种逆穿越,那是要靠机缘的。你看,你好不容易来到未来一趟,不容易啊,千里迢迢的,也算是缘分,你就在这游玩游玩,参观参观吧?何况你现在又受了伤,好歹等你身上那个大刀疤好个差不多,拆了线在走吧?不然那些线可就长到肉里去了……”
(这一刻,深情款款地看着身上的帅哥时,本姑娘真实的内心戏是:丫的,至少你得把老娘的医药费还上吧?我一介穷学生,被色相迷惑才救了你这么一白眼狼,我那些可爱的毛主席们敢情都成了肉包子,打了你这只帅哥<此处的“哥”请念“狗”,谢谢>了!?你以为你是徐志摩啊——轻轻地,你走了,正如你轻轻地来。你挥一挥衣袖,带走老娘所有钱财?!)
可我发现这个男人实在适合做侦探,不管我耍什么花招,说多少废话,他总能一针见血地从我的话中提取他在意的信息,其他的全部自动过滤掉,比放屁还不如。
“既然来得了便回得去是么?”他目光一闪,“那我怎么来,我便要怎么回去。你如今既已明白我是何状况了,按约定,轮到你告诉我这一切究竟是何状况了。我究竟是自何时何地来到此处?”
各位观众,你如果尝试过被近距离地不断泼冰水在脸上,你就能够贴切地体会到我此刻被这男人冰冷眼神锁定的感觉。我只好继续坦白从宽:“我是在一片废墟一个看上去很老旧的木门里救的你。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我一推开那扇门你就突然掉出来了。”
“门?”他微一蹙眉,“可是暗红色喜鹊缠枝的木门?”
唉?他怎么知道?我愣愣地点点头:“是啊,是啊。你怎么知道?”
“原来是那扇门……”
大概是犹豫距离太近,我似乎捕捉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悲痛神色。我心里不免疑惑起来,他也知道这扇门?联想到那扇门无依无凭地立在一片空旷废墟中的样子,还真是蛮神秘兮兮的样子,简直可以挂一个錾金的大牌匾——“这是时空之门”了。难道说那扇门真的是时空隧道?可老实说,那扇门我好像见过,肯定是以前就在老街的那户人家里。我整个童年在那里度过,也从来没见街道上说谁穿越了啊。
我正发动自己全部的侦探细胞,试图理清思绪,好给这个“逆穿越”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以维护我十九年来树立的科学观。这位易率歌,哦,是尉迟临风,完全不给我机会,一把把我从地上拖起来,轻松得像拎一只小鸡,简直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减肥成功了。
“带我去找那扇门!”
“啥?”我瞪眼。我晕!真这么就走了啊?难得穿越一回啊……还有我的毛主席们啊……泪奔……..
他的冰冷中透出一丝火热的焦急,忽又回过头来,冷道:“七穹在何处?”
我一愣。奇穷?谁啊?这什么破名字,真这么穷?“奇穷谁啊?我不认识,奇强我倒知道。”
“你若是聪敏,便将七穹剑交出来。”这男人貌似极其不喜欢说废话的样子,一字一顿直达目的。他攥住我腕的手一紧,完全没有昨晚拉着我睡觉的温柔,简直要把我的骨头捏碎。
我这一痛,脑袋立即灵光起来,当即听出七穹两个字。原来他说的是那把剑。“帅哥,轻点轻点!痛痛啊!我拿给你就是了!”我痛得龇牙咧嘴,边跳脚边说话。昨天晚上人民医院那个胖医生只不过试图把剑从他手里拿下来,他竟然就可以玩个诈尸,我要是把他的剑私吞了……我还不得去见上帝大叔?!
听我要去拿剑,他这才放了手,我连忙转身到玄关书柜里把那把沉甸甸剑拿出来。心里愤慨不已——你说,一把破铜烂铁,二十一世纪除了晨练的大叔大妈,谁还拿着这玩意儿啊?就这老古董的男人还拿着当宝贝!切,你再超人,警察叔叔一样一子弹就崩了你。
“喏,还你!谁要你的破玩意!”我极其不爽地将七穹剑递还给他,眼睛再次扫过那把剑。
我一直没有仔细观察过这把剑,原来剑上纹理浮雕相当精美,最重要的是剑鞘上自上至下镶嵌了七颗蓝色的宝石。大小不同,深浅不一的天蓝,像是七片苍穹的碎片,那亮度和光泽绝对跟施华洛世奇水晶有得一拼。
我猛地心头一跳:“这个上面的宝石......该不会是真的吧?”
我瞪大了眼,吞了吞口水,又看了看他头上的玉簪——我的娘啊,不会都是真的吧?感情这位帅哥在古代还是个相当有钱的主啊,难怪不愿意在现代多留。美娇娘,金银器,哪个男人肯舍弃?
他一眼看穿了我的拜金本质,寒着唇角,伸手毫不怜惜地拔下发上的那枚纯白玉簪和银色发冠,墨玉般的青丝滑落了满肩,丝缎般铺覆了他修长的身躯。
我此刻却绝对没有心思欣赏他可以拍广告的及腰长发,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他递来的那支玉簪和发冠。
“带我去寻那扇门,这支羊脂玉簪归你。”他冷淡地说出了天地间最悦耳的一句话。
这一刻,我完全不再在意这个帅哥要穿越回哪个时代——有了它,我就有了很多毛主席。苍天啊,大地啊,这是哪位神仙姐姐睁开眼看到了纯良贫困的我啊!
我毫不客气地接过,肃穆了一下脸色:“咳咳,这个......正好抵你的医药费。好吧,既然你这么想回去,我就带你回去吧。”
我爸爸是做珠宝生意的,玉石方面我好歹知道一点,一直一场精巧的纯银质发冠和这么毫无瑕疵,色泽纯粹均匀的羊脂玉,加上细腻的雕工,加上是古董.......同志们,小缕我马上要成富婆了!!哇嘎嘎~易率歌,我不后悔救你了,真的!
“那好,走罢!”尉迟临风再不愿意多留片刻,一把扯过我就要走。
“等等,你的衣服要不要换回来?”我好心地忠告。他要是这么穿着现代服装回古代去,绝对比他穿着古代衣服到现代来引起的震动大上一万倍。
“不必!”他断然回绝。
哦呵呵——如此说来,那条华丽丽的腰带上,那颗华丽丽的玉石也归我了?哇嘎嘎!
纯洁的我有点不好意思了:“厄,医生开的那些止疼药啊,消炎药啊之类的你们那边没有,要不要带点回去啊?还有现代的产品.......”
“我说了不必!”他回眸给了我一个冰块的表情堵回了我热切的话语。
“哦,不要就不要呗。”我哼哼唧唧地自觉上前开了防盗门——当然得自觉点,不然我可爱的防盗门就要和医院手术室的门一样,见上帝大叔了。我可不想以N张敬爱的毛主席为代价,黑发人送黑发门啊~
幸亏今天下雨,没什么人出门,小区里没有人看见我易玫缕竟然很没面子,很没形象地被一个长发飘飘,倾国倾城的大帅哥提着出了门。
刚出了门,滂沱的大雨便哗地淋了我一个透心凉。浑身在一瞬间湿透,回去拿伞也枉费了。我无语地抹抹脸上的水,转头道:“帅哥,你等等,我叫辆车......”
谁知他冷道:“车太慢!废墟在哪边?”
我住的小区靠近市区,那条老街还在郊外,相当地远啊。估计这个古董帅哥把这个“车”理解为马车,驴车,牛车了吧。果然是老古董!
“那边,直走。”我指了指,“不坐车你要飞去啊?!”
下一刻,我后悔说了这句话。因为,这个男人,他真的飞了。
我话未落音的刹那,他突然一把把我一抱,双足一点便飞身而起,箭一般在雨中飞奔起来。风驰电掣般突如其来的速度,让我惊得一声尖叫,下一刻便看不清周围了——这个男人,像武侠小说里的飞天大侠一样真的抱着我飞了。
他疾风般穿梭在建筑物间,仿佛一枚飞射的火箭,却又轻盈如惊燕双足一点路面的水渍便可以飞天而起——传说中的轻功唉,我的娘啊……这速度,绝对足够警察叔叔抓我去超速罚款了。
据说,某年某月某一个灰蒙蒙的雨夜,碧竹苑的很多人看见了飘飞了飞碟。据小区守门员,小区保安,数栋楼数室的大婶,大叔,小朋友们都看见了。“其实飞碟的形状跟人差不多”——很久以后×楼×室的大妈极其肃穆地对自己正在看《飞碟探索》的孙子这么说。
我知道,现在很多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在羡慕我——被一个倾城倾国的大帅哥抱在怀里飞耶,多幸福,多哈皮~可是,请大家现实一点吧。这不是小说里明月高悬,漫天清星,风景如画的夜里,我与一位两情相悦的男子衣袂飘飘,飞天而去。现在的状况是,风大雨大,兜头兜脸地扑在身上,凉得要死。衣袂飘飘?想都别想!我匆忙间穿着的拖鞋早就遥遥欲坠了,我拼命扭着脚趾头才将拖鞋勾住。这大白天的,虽然雨太大,看不清什么,但一不小心还是会被人当做不明飞行物。
风吹得我整不开眼,我生怕自己掉下去,死死抱住尉迟临风,咬着嘴才没叫出来。如果不是这个男人身上冰梅般的香气让我像对着一朵圣花般不忍心,我一定在这把我折腾得要死的男人身上啃出一个洞来。
如过非要在此情此景中品出些浪漫的味道,其实,也并非全然没有。
这一刻,遮天蔽日的大雨,仿佛淹没了整个天地红尘。碧落黄泉,世间仿佛只剩我与这清美至极的男子紧紧相拥相扶,在一片茫昧中飞奔向前,义无反顾得犹如在奔向那些冥冥中早已注定的命运。从不曾有人如此贴近,两个生命间的贴近。
而这个冷若冰霜的男子,此刻仿佛无限贴近了,身上的香气渗骨而来,像是要将两个永不该相遇的生命死死缠紧,融为一体。
(厄.......亲爱的观众们,在这么“浪漫”的情境下,请忽略我扭曲的脚趾和遥遥欲坠的拖鞋吧,这个太不雅观了。)
小鱼的情节预告:亲爱的观众们,你们觉的这个帅哥回得去吗?没错,他回不去!——丫的,他要是回去了,小鱼的书不就完了?为了小鱼的书能继续写下去,亲爱的易率歌,我不会让你这么就回去的,纵然让你吃点亏,嘿嘿!敬请期待下一章——拿什么拯救你,我绝望的帅哥!)